林峰在公司干了快九年了,多次被评为劳模,可一直没有提干。这天下班后,林峰迟迟没有回家,原因就是这次提干又没有他,他怕妻子询问。 果然,妻子听说后,一脸不信:“怎么可能?以前说你是新人,没资历,可现在论资排辈也该轮到你了,你没找领导说说吗?” “我说了,没用。而且领导说公司效益不好,劳动合同到期后,重新签的话待遇还可能会降低,让我有个心理准备。” 妻子情绪激动起来:“太欺负人了,你兢兢业业地干了这么多年,不但不提干,再签合同还要降低待遇?哼,等半年后你合同到期,咱不干了,另谋出路!”林峰沉默了一会儿,想想也是,自己有技术有经验,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半年后,林峰就没和公司续约了。这天,有个同学因为儿子要买房,找到林峰想借点儿钱。林峰不好意思地说:“真是爱莫能助,我刚跟原来公司解除了勞动关系,还没找到新工作,连收入都没有。”接着,林峰就把情况跟同学讲了,同学听后,问道:“那公司给你的经济补偿呢?九年的补偿可不是个小数目。” 林峰疑惑地说:“我是劳动合同到期了才不干的,又不是被开除的,怎么会有经济补偿呢?” “可我有个朋友,和你情况一样,他就得到了经济补偿。你可以去公司问问,如果应该给却没给,你岂不吃了大亏?” 林峰点点头说:“的确,算起来也有不少钱呢,我明天就去问。” 第二天,林峰就找到公司人事部的王经理。一番寒暄过后,林峰说:“听说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要给经济补偿,我的什么时候能给?” 王经理笑着说:“在说经济补偿之前,我先问你,是公司开除你了,还是公司拖欠了你的工资,或是有其他损害你权益的行为?” 林峰摇了摇头。 “这就是了嘛,在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公司没有任何过错,没理由给你经济补偿!” “可我是因续订劳动合同要降低待遇才离开公司的。” 王经理却说:“降低待遇又不是针对你一个人的,再说,原劳动合同到期了,原来的待遇也就终止了,再签劳动合同可以对待遇重新商定,谁说不可以比原来低?又不是合同期内降低你的待遇!” 林峰觉得王经理说得好像有些道理,可为什么别人能得到补偿呢?最后他把从同学那听到的情况说了出来。王经理却说:“不可能!他的情况肯定和你不同……” 林峰想了想,决定先回去打听清楚,最好将同学说的那人找来做个人证。可事与愿违,那人已经搬去外地,联系不上了,林峰心里一下子没了底气…… 后来,在同学的建议下,林峰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不久,林峰收到仲裁裁决书,他才松了一口气,公司确实该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 律师点评:本故事涉及的法律问题,即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公司效益差,劳动合同到期后如续签,待遇会降低的原因辞职,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故事中的林峰完全符合上述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林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