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校园把车停好后,他们边仔细打量校园内的一树一木,边向着法学院走去。来到约翰·哈佛的铜像前轻抚着传说中会带来幸运的铜像的脚,贤宇感慨万分。
"据说摸左脚是为了祈祷入学的,可是你已经顺利考上了,摸它有什么用?"
贤宇一边继续走着,一边用无比尊敬的眼神望着校园里走来走去的学生们。正走着走着,贤宇突然停了下来。原来是一对情侣,旁若无人地热吻着。看到这个情景,贤宇突然害羞起来,不知该把视线停在哪里才好。看到贤宇这副样子,诗琪觉得好笑极了,决定戏弄他一下,说:"我们也来一次啊?"
"光天化日之下,来什么来!"
像是怕被诗琪看见自己脸红的样子,贤宇慌忙大步流星地走到前面去了。留下诗琪在后面笑得前仰后合。不知又走了多久,终于看到了写着法学院的标识牌。怕再被诗琪抓住笑柄,贤宇费了好大的劲才按捺住自己又要喊出来的冲动。又过了一会儿,终于走到了法学院的中心建筑——朗代尔大厅前。凝重的欧式花岗岩建筑,粗糙的岩面,高大的科斯林式石柱上,镌刻着一行拉丁字:在神与法律之下……看着这幢经过无数岁月洗礼的雄壮的石造建筑物,贤宇一时失神,感觉自己好像进到了巨石阵。
正浮想联翩,诗琪已经夸张地张开双臂,用观光导游的声调煞有介事地站到台阶上介绍起来:
"欢迎来到哈佛大学!本校于1636年由英国牧师约翰·哈佛捐款建立,当时门下弟子不过十二人,却在未来的三四百年里,培养出了七名美国总统,三十八名诺贝尔获奖者以及数不清的普利策奖获得者。哈佛的毕业生如今活跃在世界各地政界、商界、学术界、文艺界等领域,左右着世界的命运。今天,来自大韩民国的金贤宇君也即将加入哈佛天之骄子的行列!"
话音才落,诗琪便撒开腿跑进大厅里面,回头冲贤宇喊道:
"别担心!Youcandoit!金贤宇,加油!"
法学院大楼的告示牌前,挤挤嚷嚷地凑着一大帮人。贤宇也挤进去,准备看上面贴的告示,掏出本子和笔正要记录时,目光落在告示板上呆住了。过了一会儿才深深地叹出一口气来。
诗琪见他这副模样,连忙走近问道:"怎么了?"
"好家伙,虽说早有心理准备……不过,这也太……"贤宇咂着舌头。
"什么嘛?"
"那个《犯罪法》的凯恩兹教授,看看他第一堂课要求准备的内容,简直等于国内一个学期的内容!"
"凯恩兹教授?他可是很出名的哦,不光在法学院,在全校都是无人不晓……"说着,诗琪突然压低声音,"听说还有学生因为受不了他而自杀的!"
贤宇倒吸了一口冷气:"不会吧……"
"说真的,我也不怎么信,但确实有许多听他课的学生去接受过精神治疗呢。"
说到这儿,贤宇突然想起从前自己读过的一本叫《哈佛大学的书虫们》的书,里面就曾提到一位像纳粹一样令人闻风丧胆的康斯菲尔德教授,莫非在哈佛真有其人?
贤宇终究还是觉得不可思议,摇了摇头,自我安慰地笑了。
他提议去看看第一堂课所在的教室,熟悉一下环境,好有个心理准备。
那是一间阶梯教室,两人推门进去的时候,里面空无一人,只听得到他们的脚步声,回荡在空荡的教室里,显得格外响亮。贤宇找了一个位子坐下,腰板挺直,好像此刻讲台上就站着教授,正在向他提问。于是他举起手,开始用流利的英文回答道:
"依据联邦证据法第702条的规定,在符合法律程序,符合科学原则的前提下,证词被提交,法官将依据刑法第104条的规定,对其进行严格审查,以保证其证据同调查方法科学有效,同时符合审判的事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