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兰和田晨晨是闺蜜,两人最近要去国外旅行,田晨晨特意提醒陈兰出发前开通手机国际漫游,多存一点话费。 很快,两人就来到了目的地。一天行程结束后,两人回到酒店,刚打算看看各自手机里的照片,陈兰就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一番找寻无果,陈兰猜想,一定是自己不注意的时候被小偷钻了空子。 “算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现在最要紧的是把手机卡和相关银行卡的网银挂失,不然损失就大了。”田晨晨说道。陈兰点点头,立马就用田晨晨的手机拨打了运营商的客服电话,说明情况后,办好了停机手续,接着继续和田晨晨开始接下来的行程。 回到国内,陈兰立马到营业厅办了补卡,没想到刚打了一个电话,手机就停机了。工作人员告诉陈兰,她的手机产生了二十几万元的欠费,如果要继续使用,需要先缴清欠费,这可让陈兰大吃一惊。 从营业厅提供的电话明细来看,陈兰手机丢失后的一天里,她的手机号总共有上千个国际漫游通话记录,而且,电话是连续拨打的,每一分钟都有进出电话,进出的号码也大多是重复的。工作人员也确定,电话应该不是本人所打。 田晨晨听说此事后,跟着陈兰找到工作人员说:“出国前她预存了一千多元,手机丢了以后,就想这钱被打光也就停机了。国内哪怕欠一元钱也会停机,我们哪想到会产生这么多的话费。”陈兰也说:“在国外我第一时间办理了停机保护业务,从发现手机被盗到办理停机保护也没有超过24小时。”田晨晨认为,虽然手机是陈兰的,但这笔费用与她无关。可是工作人员还是这样答复:“在境外使用服务时,因为运营商结转方式不一样,结算存在一个‘识别期’,就是结算流程往往也需要几天时间。因此,一旦消费者出境,运营商的结算会出现延迟。因无法及时检测到话费余额情况,就无法在欠费后第一时间办理停机。所欠话费应由个人承担,与运营商没有关系。” 这下可急坏了陈兰,田晨晨拉了拉陈兰的手,对她说:“没事,我们再找律师去咨询咨询。” 律师了解后,立刻提出了疑点:“运营商没有告知消费者在境外消费存在识别期,因而话费由个人承担不合理,我们有希望与对方进行协商!”之后,通过与运营商沟通,运营商最终减免了陈兰的巨额话费。 律师点评: 《巨额话费由谁承担》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话费出现异常消费时运营商有告知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当出现异常的巨额话费,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所以,如果电信公司发现以后没有采取措施,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 故事中,陈兰作为用户开通了国际漫游,并且预存了一千多元话费,那么,她理解的最大损失限度就是一千多元。现电信公司以无法及时检测到话费余额而产生巨额话费为由推卸自己的责任,显然不当。因为,一方面,对于境外结算周期没有明确告知;另一方面,也没提醒境外结算的具体方式,最终导致了用户理解上的错误,造成了损失,那么,电信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