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周末时间,但是饭店里的人并不是很多。
“你不是不喜欢吃饭吗?”
两人进了饭店之后,多贤从旁边偷偷地打量在仁的表情。在仁是讲究情调的人,连吃饭也不例外,多贤一看便知,他不是很喜欢这家饭店的装修。
“吃顿饭而已嘛。既然我自己吃,干脆来点简单的好了,要不你也吃点儿?”
多贤摇了摇头,然后问道:
“喜欢吃比萨吗?”
在仁看着多贤,回道:
“偶尔吃吧。怎么,想吃比萨了?”
多贤小声说道:
“不是,这家店周围风景很不错,只可惜饭菜味道一般。不过,比萨倒是值得一尝。”
“你要是吃比萨,我也可以吃一小块。”
“那好吧。”
在仁温顺地点了点头。
两人在等待比萨的空当,在仁忽然递给多贤一个精致的小盒子,说道:
“戴上这个试试。”
多贤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一个样式简单、镶嵌着一颗亮晶晶小钻石的金戒指。
“这是什么?今天是什么日子?你刚刚送玫瑰花给我……”
多贤悄悄打量着在仁的表情。
“这样的日子我有了女朋友,今天是我们认识的第一百天……”
多贤眼睛睁得大大的,吃惊地问道:
“今天?啊,已经过去那么多天了?”
“戴上试试嘛!”
尽管在仁多次要求多贤戴上戒指,多贤仍然犹豫不决,只是轻轻抚摸着戒指。假如遵从在仁此刻的迫切心情,他恨不能立即把结婚戒指戴在心爱女孩的手指上。但是润煦反复叮嘱过他,一定要送多贤普通戒指,否则她会因为戒指太贵重而产生戒心。在仁听从了润煦的建议,最后只买了两个不太贵的样式简单的情侣戒指。
“怎么,不喜欢?”
在仁小心翼翼地问道,多贤听了连忙摇头说:
“不是,很漂亮。”
说完,多贤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庄重地把戒指戴到了手指上。
“大小合适吗?”
为了挑选一款既适合多贤手指大小、又让多贤满意的戒指,在仁和百货公司卖戒指的店员折腾了好半天工夫。因为在仁从来没买过戒指这类东西,对如何选购戒指一窍不通,百货公司的店员因此足足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卖出这一对情侣戒指。
“好像有点儿大,不过还算合适哦,我本来就喜欢宽松一点的。”
多贤戴上戒指,然后微微抬起手让在仁看清楚。
“挺不错吧?”
“嗯,很漂亮。”
在仁感觉自己的眼光不错,心情十分愉快。
“可是……”
“可是什么?”
在仁看着多贤问道。
“你不是藏着什么鬼心眼吧?”
“什么鬼心眼呀!”
在仁被这个问题吓了一大跳,一边和多贤打马虎眼,一边在心里暗忖道:我怎么说都是一个商人嘛!商人抛出诱饵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所收获。更何况婚姻大事还是一个人一辈子最重要的事业!再说了,拥有想拥有的东西是人之常情,如果眼前有一件珍宝,谁不想千方百计拥有它呀。当然,为了经营好这辈子最重要的事业,更应该无论如何都在所不惜。
“像送领带一样的鬼心眼呀!我们班学生说,女人接受男人戒指时一定要万分小心才行。”
小毛孩还什么都懂啊!啧啧,现在的孩子们委实不可小觑啊,机灵得跟什么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