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弹了一遍,夕子才把听筒重新放回电话机上。这样一来,打电话的人也许会认为真由美在认真练习,才不愿意听电话的吧。 最后,夕子把留下的指纹小心擦去,又偷偷地溜回了家。丈夫晴彦还在熟睡之中。 真相大白 第二天中午,经纪人发现真由美被害。警方调查时,经纪人说昨晚十点半曾给真由美打电话,她只让他听了琴声,经纪人当时也没在意。经纪人的电话带有自动录音,警察立即将录音拷贝了过来。 经分析,琴声的确是现场弹奏的,于是警方向附近居民收集情况。多人证明,昨晚十点半左右听到了从被害者家传出的琴声。住在真由美隔壁的小学六年级女孩做了明确回答,她说曲子是“车尔尼”第6号作品,因为她一个月前才练过,所以非常清楚。 警察列出了嫌疑人员名单。名单上排首位的,就是芦川晴彦与夕子。从真由美日记上查明,晴彦是她的情人。附近药店老板则告知,案发当晚六点左右,夕子曾向他打听怎么去真由美家。 警察先去调查晴彦。晴彦每周去真由美家上两次课,时间是晚上九点到十点。晴彦表示,自己在授课半年后和真由美暗生情愫,他准备同夕子分手,与真由美在一起。晴彦和夕子没有正式结婚,因为夕子生了孩子,这才同居至今。 关于案发当晚,晴彦说他并不知道夕子去找过真由美。他回家时夕子在家,临睡前夕子也在,后来他凌晨三点起来上厕所,夕子正在酣睡。警察初步判断,死亡时间是夜间十一点左右,由此判断,夕子有不在场证明。 警察找完晴彦,又去找夕子。夕子解释道,她那天去找真由美,是想去谈第三者一事,谁知真由美矢口否认。夕子没办法,只能回家了。后来丈夫回家,因为害怕丈夫去上課真由美会提起此事,夕子就找了借口,说真由美取消了课程。 听完夕子的解释,警察觉得有些奇怪,又不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第二天,两名警察又来到了夕子家,让她听一听电话里的那段琴声。夕子一边听录音,一边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她不由自主地用颤抖的手指在膝盖上弹了起来。等她意识到这点时,警察已经在注视着她的手了。 警察紧紧地盯着夕子的脸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夕子故作认真地想了想,回答道:“好像是‘车尔尼’里的吧,我好久不弹琴,忘了。” 另一个警察开口道:“邻居小女孩说,这是‘车尔尼’第6号作品。夕子小姐听说过吗?” 夕子顺势接过话头,说:“哦,对,我想起来了,是第6号!” 警察说:“小女孩说,有一件事,她弄不明白。”警察说到这儿,顿了一下。 夕子不安地问道:“怎么了?” 警察接着说:“小女孩说,真由美刚学完‘拜厄’,死前刚开始练习‘车尔尼’作品第1号。‘车尔尼’作品第1号到第6号之间,乐谱上相差三十多页,越往后越难。从没弹过,不太可能一下子弹出来的。所以,小女孩认为准是老师弹的,可如果是老师弹的,整支曲子又不连贯,弹得很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另一个警察故意说道:“只能说这支曲子不是真由美弹的了?” 夕子着急了,反驳道:“怎么会啊?我那天找她时,她对我说她已经学到了第6号,还信手弹了其中的一节呢!”夕子明知道,说得越多对自己越不利,但她为了洗清嫌疑,不惜拼命争辩。 两个警察对视一笑:“我们昨天找到音乐专家,将作品第1号和第6号进行了比较,发现在两个作品中,有一个小节的旋律完全一样。这是极少见的现象。”警察看着笔记说:“|32|1765|4565|432|312|,是这段吧?真由美死亡时间也重新鉴定过了,正确的死亡时间是在七点前后。另外,被害者在洗澡时,从不把柠檬泡在水里,而是习惯边洗澡边吃柠檬……” 听到这里,夕子慌乱了:“你们难道在怀疑我?晴彦也能在杀了她之后替她弹琴!” 警察说:“不要反咬别人了,芦川晴彦比谁都清楚,真由美目前刚开始学‘车尔尼’第1号作品,她根本不会弹第6号。我们对真由美家进行了彻底搜查,根本没有‘车尔尼’的乐谱。问了经纪人,说还没帮她买。至于她为何对记者说已经学到了‘车尔尼’第6号作品,恐怕是出于虚荣心。只会弹‘拜厄’、指法不高明的真由美,在没有乐谱的情况下,难道会弹出未曾学过的‘车尔尼’第6号作品?”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夕子终于崩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