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和思思大学时开始恋爱,两个人感情稳定,一毕业就领了证。 都说毕业是分手的季节,按理说,两人都要办婚礼了,没什么可担心的了,可思思却想得比较长远,社会不比大学,外面灯红酒绿的,诱惑很多,万一王明变了心,自己怎么办?
婚期将至,思思却变得焦虑不堪。王明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虽然他一再给思思保证,自己只爱她一个人,也不能缓解思思的焦虑。王明没办法,最后只能请来了思思大学时最好的几个闺蜜,让她们劝劝思思。还别说,几个人关上房门,叽叽咕咕了一下午,真就把问题给解决了。 从房间里出来,思思担心的表情消失了,甜美的笑容又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挽着小姐妹的胳膊,腰一扭出去试婚纱了。 转眼,二人结婚的日子到了。 婚礼到了宣誓环节,司仪问道:“思思,你愿意嫁给王明,不论贫穷富贵,不论生老病死,永远都不离不弃吗?” 思思应该马上回答“我愿意”,可她却不说话了,一个劲地望着王明笑,看得王明心里直发毛,宾客们见状,也在下面议论开了。 思思总算开口问道:“王明,你敢签这份协议吗?”说着,思思拿过伴娘递上来的纸。王明接过一看,原来是一份关于离婚的协议。 协议上写着:“王明与思思恩爱一生,不离不弃,将来谁提出离婚,将要支付对方一百万的分手安置费。” 王明一看,笑了起来,敢情那天几个小女人在房里嘀嘀咕咕,就是在商量这事呢! 王明自信地说:“没问题,我当然敢签。”说着,王明大手一挥,与思思分别在纸上签了名字,还按了手印。 两个人深情地凝望彼此,吻在了一起,满堂宾客一阵欢呼…… 可结婚没几年,思思害怕的事情还是成为了现实。外面的生活与大学完全不同,花花世界让王明冲昏了头脑。很快,王明就移情别恋了,而且还动了真情,以至于让他下定决心离婚。 王明坦白一切后,思思坚决不同意离婚。无奈王明态度坚决,于是思思取出了两人结婚时签的协议。王明觉得,这协议不过是当时为了安抚思思所使用的缓兵之计,当不得真,不同意支付一百萬分手费。 思思争辩道:“这协议我们都签了字,画了押,而且那时候还有那么多宾客当证人呢,怎么就当不得真了?” 夫妻二人都觉得各自占着理,谁也不肯让步,最后一纸诉状交到了法院。 几天后,宣判结果下来了,法院判定王明不需要支付一百万的分手安置费,夫妻二人共同享有并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律师点评: 《天价离婚》这则故事涉及的法律问题,即婚姻自由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规定,而适用于《婚姻法》规定,即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原则。 故事中的主人公王明和思思,在结婚时以协议形式明确提出所谓离婚者的赔偿,因违背婚姻自由原则中的离婚自由原则,自然不具备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