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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范·卷五 子下(4)

时间:2023-02-08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司马光 点击:

  后母如母【

  原文】或曰:五母在礼,律皆同服。凡人事嫡、继、慈、养之情,乌能比于所生。或者疑于伪与。曰:是何言之悖也?在《礼》:为人后者,斩衰三年。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为之后?

  同宗则可为之后。如何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继母如母。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慈母如母。传曰:慈母者,何也?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况嫡母,子之君也,其尊至矣。梁中军田曹行参军庾沙弥嫡母刘氏寝疾。沙弥晨昏侍侧,衣不解带。或应针炙,辄以身先试。及母亡,水浆不入口累日。初进大麦薄饮,经十旬,方为薄粥,终丧不食盐酱。

  冬日不衣绵纩,夏日不解衰绖,不出庐户,昼夜号恸,邻人不忍闻。所坐荐泪沾为烂。墓在新林,忽有旅松百许株枝叶郁茂,有异常松。刘好啖甘蔗,沙弥遂不复食之。汉丞相翟方进,既富贵,后母犹在,进供养甚笃。太尉胡广年八十,继母在堂,朝夕赡省,旁无几杖,言不称老。

  汉显宗命马皇后母养肃宗,肃宗孝性纯笃,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帝既专以马氏为外家,故所生贾贵人不登极位。贾氏亲宗,无受宠荣者。及太后崩,乃策书加贵人玉赤绶而已。古人有丁兰者,母早亡,不及养,乃刻木而事之。彼贤者,孝爱之心发于天性,失其亲而无所施,至于刻木,犹可事也,况嫡继慈养之存乎?圣人顺贤者之心而为之礼,岂有圣人而教人为伪者乎?

  【译述】有人说:对于亲生母亲、嫡母(妾生的子女称父亲的正妻)、继母、慈母(抚养自己成长的庶母)和养母,为她们服丧时都要穿同一规格的丧服。也有人认为,人对嫡母、继母、慈母和养母的恩情,都无法与生身母亲相比,所以为嫡、继、慈、养四母服丧,那都是一种伪善行为。

  我们说:这话说得太违背常礼了吧?《礼记》说:做为人的后代,服丧时应该穿斩衰服(最重的一种丧服)三年。“传”解释说:为什么要服斩衰服三年呢?这是因为服重孝者必须穿尊服(斩衰三年)来服丧。怎样才算是家族的后代呢?只要是同宗就可以做为后代。怎样才算是某一个人的后代呢?支子(嫡妻次子以下及妾子)就可以。为所后者的祖父、父母、妻子、妻子的父母、昆弟、昆弟的儿子和亲子一样。继母和亲生母亲一样。“传”解释说:继母为什么和亲生母亲一样?因为继母和生母是同一个丈夫。所以孝子不敢区别对待。慈母和亲生母亲一样。“传”解释说:慈母是什么人?没有子女的妾和妾生的孩子而又失去生母的,父亲命令妾说:“你把他当作你的亲生子。”又对孩子说:“你把她当作你的亲生母亲。”这样,慈母抚养你,你一生都要像亲生母亲一样对待慈母,慈母死后,要像生母一样为她服丧三年。这是因为尊重父命。

  至于嫡母,她是父亲的正妻,其尊贵是达到顶点了的。

  梁代中军田曹行的参军庾沙弥的嫡母刘氏患病卧床,沙弥每天从早到晚在她身边侍候,睡觉连衣服都不脱。有时要针灸,沙弥就用自己的身体先试。等到嫡母去世,沙弥好几天水浆不入口。开始只吃点大麦面糊,一百天之后,他才吃些稀饭,服丧期间他不吃盐酱。他冬天不穿棉衣服,夏天不脱丧服,从不出家们,日夜痛哭,邻居都不忍心听到他的哭声。他坐的草垫被泪水浸湿腐烂。嫡母的墓葬在新林,那里忽然长出旅松一百多株,枝繁叶茂,不同于一般的松树。嫡母生前喜欢吃甘蔗,沙弥此后就不再吃甘蔗。

  汉代臣相翟方进发达之后,他的后母仍建在,他奉养后母很孝顺。

  太尉胡广八十岁的时候,继母建在,他朝夕侍奉,昏定晨省,继母面前他从不用拐杖,也不敢说自己年纪大。

  汉显宗令马皇后像生母一样抚养肃宗,肃宗也非常孝顺,他们母子慈爱,始终都没有一点隔阂。肃宗把马氏一家当做自己的外戚,所以生他的贾贵人没有被立为太后,贾氏宗族的人,也没有一个得宠沾光的。

  等到太后马氏去世后,肃宗才下诏给了生母贾贵人一个玉赤绶,如此而已。

  古代有一个叫丁兰的人,他母亲死得早,他没有来得及奉养,他成人之后就用木头给母亲刻了一个牌位来供奉。那些有德行的人,孝敬父母之心出自本性,父母去世之后不能侍奉,还要刻牌位来供奉,况且嫡母、继母、慈母、养母在世呢?古代的圣人依据那些有德行的人的想法制定了礼,哪里有圣人教人去做假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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