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志第二十三(4)
时间:2023-02-10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魏徵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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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州,置牧。属官有别驾,赞务,州都,郡正,主簿,录事,西曹书佐,金、户、兵、法、士等曹从事,部郡从事,武猛从事等员。并佐史,合五百二十四人。
京兆郡,置尹,丞,正,功曹,主簿,金、户、兵、法、士等曹佐等员。并佐史,合二百四十四人。
大兴、长安县,置令,丞,正,功曹,主簿,西曹,金、户、兵、法、士曹等员。并佐史,合一百四十七人。
上上州,置刺史,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功曹,户、兵等曹参军事,法、士曹等行参军,行参军,典签,州都光初主簿,郡正,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部郡从事,仓督,市令、丞等员。并佐史,合三百二十三人。上中州,减上州吏属十二人。上下州,减上中州十六人。中上州,减上下州二十九人。中中州,减中上州二十人。中下州,减中中州二十人。下上州,减中下州三十二人。下中州,减下上州十五人。下下州,减下中州十二人。
郡,置太守,丞,尉,正,光初功曹,光初主簿,县正,功曹,主簿,西曹,金、户、兵、法、士等曹,市令等员。并佐史,合一百四十六人。上中郡,减上上郡吏属五人。上下郡,减上中郡四人。中上郡,减上下郡十九人。中中郡,减中上郡六人。中下郡,减中中郡五人。下上郡,减中下郡十九人。下中郡,减下上郡五人。下下郡,减下中郡六人。
县,置令,丞,尉,正,光初功曹,光初主簿,功曹,主簿,西曹,金、户、兵、法、士等曹佐,及市令等员。合九十九人。上中县,减上上县吏属四人。上下县,减上中县五人。中上县,减上下县十人。中中县,减中上县五人。中下县,减中中县五人。下上县,减中下县十二人。下中县,减下上县六人。下下县,减下中县五人。
州,置总管者,列为上中下三等。总管刺史加使持节。
镇,置将、副。戍,置主、副。关,置令、丞。其制,官属各立三等之差。
同州,总监、副监各一人,置二丞。统食货农圃二监、副监。岐州亦置监、副监。诸冶亦置三等监。各有丞员。
盐池,置总监、副监、丞等员。管东西南北面等四监,亦各置副监及丞。陇右牧,置总监、副监、丞,以统诸牧。其骅骝牧及二十四军马牧,每牧置仪同及尉、大都督、帅都督等员。驴骡牧,置帅都督及尉。原州羊牧,置大都督并尉。原州驼牛牧,置尉。又有皮毛监、副监及丞、录事。又盐州牧监,置监及副监,置丞,统诸羊牧,牧置尉。苑川十二马牧,每牧置大都督及尉各一人,帅都督二人。沙苑羊牧,置尉二人。缘边交市监及诸屯监,每监置监、副监各一人。畿内者隶司农,自外隶诸州焉。
五岳各置令,又有吴山令,以供其洒扫。
三师、王、三公,为正一品。
上柱国、郡王、国公、开国郡县公,为从一品。
柱国、太子三师、特进、尚书令、左右光禄大夫、开国侯,为正二品。
上大将军、尚书左右仆射、雍州牧、金紫光禄大夫,为从二品。
大将军,吏部尚书,太常、光禄、卫尉等三卿,太子三少,纳言,内史令,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领左右等大将军,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尚书,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六卿,上州刺史,京兆尹,秘书监,银青光禄大夫,开国伯,为正三品。
上开府仪同三司,散骑常侍,左右卫、武卫、武候、领左右、监门等将军,国子祭酒,御史大夫,将作大匠,中州刺史,亲王师,朝议大夫,为从三品。
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太常、光禄、卫尉等三少卿,太子左右卫、宗卫、内等率,尚书吏部侍郎,给事黄门侍郎,太子左庶子,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等少卿,下州刺史,(已前上阶。)内史侍郎,太子右庶子,通直散骑常侍,左右监门郎将,朝散大夫,开国子,为正四品。
上仪同三司,尚书左丞,太子左右卫、宗卫、内等副率,左右监门率,上郡太守,雍州别驾,亲王府长史,太子家令,率更令、仆,内侍,城门校尉,(已前上阶。)尚书右丞,上镇将军,雍州赞务,直阖将军,亲王府司马,谏议大夫,为从四品。
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内常侍,秘书丞,国子博士,散骑侍郎,太子内舍人,太子左右监门副率,员外散骑常侍,上州长史,亲王府谘议参军事,开国男,(已前上阶。)尚食、尚药典御,上州司马,为正五品。
著作郎,通直散骑侍郎,中郡太守,直寝,太子洗马,中州长史,奉车都尉,(已前上阶。)都水使者,治书侍御史,大兴、长安令,大理司直,直斋,太子直閤,京兆郡丞,中州司马,中镇将,上镇副,内给事,驸马都尉,亲王友,员外散骑侍郎,为从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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