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晋分郴置平阳郡及县。陈废,后萧铣复分郴置。武德七年省,八年复置。
资兴后汉分郴置汉宁县。吴改为阳安,晋改为晋宁,隋改为晋兴。贞观八年省,咸亨三年复置,改名资兴。
高亭汉便县地,属桂阳郡。晋省,陈复置。隋废。开元十三年,宇文融析郴县北界四乡置安陵县。天宝元年,改为高亭,取县东山名。
临武汉县,属桂阳郡,县南临武溪故也。
蓝山汉南平县,属桂阳郡。隋废。咸亨二年,复置南平县。天宝元年,改为蓝山。九疑山,在县西五十里。
邵州隋长沙郡之邵阳县。武德四年,平萧铣,置南梁州,领邵陵、建兴、武冈三县。七年:省建兴入武冈,省邵陵并邵阳。贞观十年,改名邵州。天宝元年,改为邵阳郡。乾元元年,复为邵州。旧领县二,户二千八百五十六,口一万三千五百八十三。天宝,户一万七千七十三,口七万一千六百四十四。在京师东南三千四百里,至东都二千二百六十八里。
邵阳汉昭陵县,属长沙国。后汉改为昭阳,晋改为邵阳。隋平陈,复于今理。吴分零陵北部置邵陵郡。隋平陈,废郡,以邵阳属潭州,寻又于邵阳置建州。武德四年,改置南梁州,贞观十年,改为邵州,皆理邵阳县。
武冈汉都梁县,属零陵郡。晋分都梁置武冈县。隋废。武德四年,分邵阳复置。
连州隋熙平郡。武德四年,平萧铣,置连州。天宝元年,改为连山郡。乾元元年,复为连州。旧领县三,户五千五百六十三,口三万一千九十四。天宝,户三万二千二百十,口一十四万三千五百三十二。在京师南三千六百六十五里,至东都三千四百五里。
桂阳汉县,属桂阳郡,今州理是也。隋开皇十年,于县置连州,大业改为熙平郡,武德四年,复为连州,皆以桂阳为理所。
阳山汉县,属桂阳郡。后汉省。晋平吴,分浛洭县复置。梁于浛洭县西置阳山郡,以县属之。隋废郡,县属连州。神龙元年,移于洭水之北,今县理是也。一名湟水。
连山晋武分桂阳立广惠县,隋改为广泽。仁寿元年,改为连山。
黔州下都督府隋黔安郡。武德元年,改为黔州,领彭水、都上、石城三县。二年,又分置盈隆、洪杜、相永、万资四县。四年,置都督府,督务、施、业、辰、智、〈牜羊〉、充、应、庄等州。其年,以相永、万资二县置费州,以都上分置夷州。十年,以思州高富来属。十一年,又以高富属夷州,以智州信宁来属。今督思、辰、施、牢、费、夷、巫、应、播、充、庄、〈牜羊〉、琰、池、矩十五州。其年,罢都督府。置庄州都督府。景龙四年废,以播州为都督。先天二年废,复以黔州为都督。天宝元年,改黔州为黔中郡,依旧都督施、夷、播、思、费、珍、溱、商九州。又领充、明、劳、羲、福、犍、邦、琰、清、庄、峨、蛮、〈牜羊〉、鼓、儒、琳、鸾、令、那、晖、郝、总、敦、侯、晃、柯、樊、棱、添、普宁、功、亮、茂龙、延、训、卿、双、整、悬、抚水、矩、思源、逸、殷、南平、勋、姜、袭等五十州。皆羁縻,寄治山谷。乾元元年,复以黔中郡为黔州都督府。旧领县五,户五千九百一十三,口二万七千四百三十三。天宝县六,户四千二百七十,口二万四千二百四。在京师南三千一百九十三里,至东都三千二百七十一里。
彭水汉酉阳县,属武陵郡。吴分西阳置黔阳郡。隋于郡置彭水县。周置奉州,寻为黔州。贞观四年,于州置都督府
黔江隋分黔阳县置石城县。天宝元年,改为黔江
洪杜武德二年,分置洪杜县,治洪杜溪。麟德二年,移治龚湍
洋水武德二年,分彭水于巴江西置盈隆县。先天元年,改为盈川。天宝元年,改为洋水。
信宁隋置信安县,取界内山名。武德二年,改为信宁。武德五年,属义州。州废来属。
都濡贞观二十年,分盈隆县置。
辰州下隋沅陵县。武德四年,平萧铣,置辰州,领沅陵等五县。九年,分大乡置大乡五县。五年,分辰溪置溆浦县。贞观九年,分大乡置三亭县。天授二年,分大乡、三亭两县置溪州。景云二年,置都督府,督巫、业、锦三州。开元二十七年,罢都督府。天宝元年,改为卢溪郡。乾元元年,复为辰州,取溪名。旧领县七,户九千二百八十三,口三万九千二百二十五。天宝领县五,户四千二百四十一,口二万八千五百五十四。在京师南微东三千四百五里,至东都三千二百六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