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第把双手搂在磕膝上,楞起来。楞了半天,她低声的说:“你不是也不想走啦?”
桐芳一扬头,把一缕头发摔到后边去:“不用管我,我有我的办法!”
“什么办法?”
“不能告诉你!”
“那,我也有我的办法!反正我不能嫁给李空山,也不能嫁给蓝东阳!我愿意要谁,才嫁给谁!”高第把脸扬起来,表示出她的坚决。是的,她确是说了实话。假使她不明白任何其他的事,她可是知道婚姻自由。自由结婚成了她的一种信仰。她并说不出为什么婚姻应当自由,她只是看见了别人那么作,所以她也须那么作。她在生命上,没有任何足以自傲的地方,而时代强迫着她作个摩登小姐。怎样才算摩登?自由结婚!只要她结了婚,她好象就把生命在世界上拴牢,这,她与老年间的妇女并没有什么差别。可是,她必须要和老妇女们有个差别。怎样显出差别?她要结婚,可是上面必须加上“自由”!结婚后怎样?她没有过问。凭她的学识与本事,结婚后她也许挨饿,也许生了娃娃而弄得稀屎糊在娃娃的脑门上。这些,她都没有想过。她只需要一段浪漫的生活,由恋爱而结婚。有了这么一段经历,她便成了摩登小姐,而后堕入地狱里去也没关系!她是新时代的人,她须有新时代的迷信,而且管迷信叫作信仰。她没有立足于新时代的条件,而坐享其成的要吃新时代的果实。历史给了她自由的机会,可是她的迷信教历史落了空。
桐芳半天没有出声。
高第又重了一句:“我愿意要谁才嫁给谁!”
“可是,你斗得过家里的人吗?你吃着家里,喝着家里,你就得听他们的话!”桐芳的声音很低,而说得很恳切。“你知道,高第,我以后帮不了你的忙了,我有我的事!我要是你,我就跺脚一走!在我们东北,多少女人都帮着男人打日本鬼子。你为什么不去那么办?你走,你才能自由!你信不信?”
“你到底要干什么呢?怎么不帮忙我了呢?”
桐芳轻轻的摇了摇头,闭紧了嘴。
待了半天,桐芳摘下一个小戒指来,递到高第的手里,而后用双手握住高第的手:“高第!从今以后,在家里咱们彼此不必再说话。他们都知道咱俩是好朋友,咱们老在一块儿招他们的疑心。以后,我不再理你,他们也许因为咱俩不相好了,能多留我几天。这个戒指你留着作个纪念吧!”高第害了怕。“你,你是不是想自杀呢?”
桐芳惨笑了一下:“我才不自杀!”
“那你到底……”
“日后你就明白了,先不告诉你!”桐芳立起来,伸了伸腰;就手儿揪住一根柳条。高第也立了起来:“那么,我还是没有办法呀!”
“话已经说过了,你有胆子就有出头之日;什么都舍不得,就什么也作不成!”
回到家中,太阳已经快落下去。
招弟还没有回来。
大赤包很想不动声色,可是没能成功。她本来极相信自己与招弟的聪明,总以为什么人都会吃亏,而她与她的女儿是绝对不会的。可是,天已经快黑了,而女儿还没有回来,又是个无能否认的事实。再说,她并不是不晓得李空山的厉害。她咬上了牙。这时候,她几乎真象个“母亲”了,几乎要责备自己不该把女儿送到虎口里去。可是,责备自己便是失去自信,而她向来是一步一个脚印儿的女光棍;光棍是绝对不能下“罪己诏”的!不,她自己没有过错,招弟也没有过错;只是李空山那小子可恶!她须设法惩治李空山!
她开始在院中慢慢的走遛儿,一边儿走一边儿思索对付李空山的方法。她一时想不出什么方法来,因为她明知道空山不是好惹的。假若,她想,方法想得不好,而自己“赔了夫人又折兵”那才丢透了脸!这样一想,她马上发了怒。她干嗽了一两声,一股热气由腹部往上冲,一直冲到胸口,使她的胸中发辣。这股热气虽然一劲儿向上冲,可是她的皮肤上反倒觉得有点冷,她轻颤起来。一层小鸡皮疙疸盖住了她满脸的雀斑。她不能再想什么了。只有一个观念象虫儿似的钻动她的心——她丢了人!
作了一辈子女光棍,现在她丢了人!她不能忍受!算了,什么也无须想了,她去和李空山拚命吧!她握紧了拳,抹着蔻丹的指甲把手心都抠得有点疼。是的,什么也不用再说,拚命去是唯一的好办法。晓荷死了有什么关系呢?高第,她永远没喜爱过高第;假若高第随便的吃了大亏,也没多大关系呀。桐芳,哼,桐芳理应下窑子;桐芳越丢人才越好!一家人中,她只爱招弟。招弟是她的心上的肉,眼前的一朵鲜花。而且,这朵鲜花绝不是为李空山预备着的!假若招弟而是和一位高贵的人发生了什么关系,也就没有什么说不通的地方;不幸,单单是李空山抢去招弟,她没法咽下这口气!李空山不过是个科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