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详见王定安:《湘军记》,第13页;王闿运:《湘军志》,第21—22页;黎庶昌:《曾国藩年谱》,第28页。
[36] 曾国藩:《沥陈办事艰难仍吁恳在籍守制摺》,《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864页。
[37] 曾国藩:《与澄沅季书》,咸丰四年五月初一日,钟叔河汇编:《曾国藩往来家书全编》(中),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第130页。
[38] “凡我所带之兵勇仆从人等,每次上城,必遭毒骂痛打……自四月以后,两弟不在此,境况更有令人难堪者”,见《与诸弟书》,咸丰四年十一月月二日,《曾国藩往来家书全编》(中),第153页。
[39] 何璟:《江苏巡抚查明事迹疏》,《曾文正公全集》卷首,第23页。
[40] 曾国藩:《沥陈办事艰难仍吁恳在籍守制摺》,咸丰七年六月初六日,《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864页。
[41] 曾国藩:《沥陈现办情形摺》,咸丰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89页。
[42] 曾国藩:《与诸弟书》,咸丰四年十一月月二日,《曾国藩往来家书全编》(中),第153页。
[43] 薛福成:《代李伯相拟陈督臣忠勋事实疏》,丁凤麟、王欣之编:《薛福成选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8页。
[44] 何璟:《江苏巡抚查明事迹疏》,《曾文正公全集》卷首,第22—23页。
[45] 曾国藩:《报东征起程日期摺》,咸丰四年二月二日,《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99页。
[46] 曾国藩:《邹国彪阵亡请恤片》,咸丰四年三月二十日,《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122页。
[47] 曾国藩:《岳州战败自请治罪摺》,咸丰三月二十日,《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122页。
[48] 曾国藩:《会奏湘潭靖港水陆胜负情形摺》,《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133页。
[49] 同上。
[50] 王闿运:《湘军志》,第24页。
[51] 曾国藩:《靖港败溃后未发之遗摺遗片》,咸丰四年四月,《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140页。
[52] “公所造大船,经岳州之损,靖港之败,去其大半”,黎庶昌:《曾国藩年谱》,第43页。
[53] “及闻捷至,乃不死”,《铜官感旧集》第3页;“会湘潭捷书至,乃再起视事,然仍以师不全胜自劾”,《曾文正失利于靖港之粤寇》,[清]徐珂编:《清稗类钞&S226;战事类》。
[54] 曾国藩:《与沅弟书》,同治六年三月十二日,《曾国藩往来家书全编》(中),第363页。
[55] 薛福成:《代李伯相拟陈督臣忠勋事实疏》,丁凤麟、王欣之编:《薛福成选集》,第48页。
[56] 黎庶昌:《曾国藩年谱》,第41页。
[57] 据王定安:《湘军记》,第15页。
[58] “太后亦泣,询历年行军,饷从何出。对以臣兄国藩就地筹饷”,王定安撰:《清曾忠襄公国荃年谱》,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79页。
[59] 曾国藩:《参奏江西巡抚陈启迈摺》,咸丰五年六月十二日,《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469页。
[60] 薛福成原文中如此记是“某公”,并未明说是祁隽藻。范文澜在《汉奸刽子手曾国藩的一生》引用了这一条材料,并直书祁隽藻;朱东安先生在其《促使咸丰皇帝收回曾国藩署理鄂抚成命者并非祁隽藻》中并不赞同这个观点。“某公”具体指谁尚待考证。
[61] 这件事情的记载原文可参见薛福成写的《书宰相有无学识》一文,丁凤麟、王欣之编:《薛福成选集》,第252页。
[62]《谢恩仍辞署鄂抚摺》之朱批,咸丰四年九月,《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257页。
[63] 曾国藩:《谢恩仍辞署鄂抚摺》,咸丰四年九月,《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256页。
[64] 曾国藩:《水师三胜两挫外江老营被袭文案全失自请严处摺》,咸丰四年十二月三十日,《曾国藩全集&S226;奏稿》,第377页。
[65] 同上。
[66] 此次战役的具体情况可参见曾国藩奏稿《水师三胜两挫外江老营被袭文案全失自请严处摺》。
[67] 王定安:《湘军记》,第86页。 (本文来源:网易历史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