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早晨的谋杀案(5)
时间:2012-06-15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林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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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的陪审员们,都是平常百姓,做的是和许多其他陪审团一样的事情。他们是在众多矛盾中平衡证据,猜测事实。必须承认,许多案子就是这样,没有如愿出现铁定的、不可动摇的证据。只要开庭时被告否认有罪,法庭最大的矛盾就已经成立,那就是检察官的指控和被告的无罪宣言。假如缺乏无可置疑的证据,美国的陪审团,根据我们前面提到的“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原则,一般就是放人。这样的“放”,当然有“错放”的风险,可是,假如不是这样,无数布兰登就必须含冤在狱中了却终生了。
我看到过很多陪审员在工作结束之后,描述自己作出的判定选择时,心里如何充满矛盾,久久无法安宁。这就是司法判定必须面对的最基本事实:不是每一个案子都是铁证如山的,也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司法制度,能保证百分之百地明辨是非。因此,不能过度地追求审判台上的“正义伸张”。必须承认有“不能伸张”的时候,在那样的时候,不能追求“破案率”。因为误判更是双重的非正义——冤者入狱,而真正的罪犯却逍遥法外。
也正是这种事实上经常出现的权衡证据的困难,不仅造成陪审员沉重的心理负担,也造成一些无辜被告和家属的无助感觉。社会中总有一些人会被牵入官司,这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部分。就像在日常生活中,灾难可能随时发生、人会产生无助无力的感受,这都是民众中宗教感情的自然源泉。在这部纪录片中,我们多次看到布兰登一家在各种场合祈祷。这让大家更真切地体会到,司法公正不是绝对的,不是你想要伸张正义就一定能够做到的。那是一个需要人类不断探讨的领域,欲速则不达。
这也是本案法官在审判结束时,对布兰登一家说的:我希望你们回去以后为这个司法制度多做义工。因为是这个制度帮助了你们。法官很清楚,没有完美的司法制度,而只有相对好一些的、蒙冤者更少一些的制度。幻想没有意义,有意义的是大家努力,多做一些具体工作,帮助那些陷于困境的人。
在这个“星期日谋杀案”出现新的转机之后,出现了一件不寻常的事情。那就是女检察官和格鲁夫警官公开表示,为布兰登的遭遇向他道歉。
检察官的道歉是极为罕见的事情。因为她是代表国家和社会在寻求公正。这就是那名大学生问题的答案。谁在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整个国家和社会其实有天然的、要为被告伸张正义的动力。所以,在一般文明社会,刑事审理的原告都不是受害者,而是国家的检察官(公诉人)与被告对簿公堂。其原因,是刑事案件直接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社会有强烈的动机委托政府找出案犯。假如一个凶手在逃,一个社区甚至一个城市都会鸡犬不宁。因此,社会总是会通过纳税聚集财富,养活大量的刑侦、执法警察和检察系统的法律人员为受害者寻求正义,也就是为社会寻求正常生活的保证。
因此,为原告出面的检方,有一个重大的“优惠条件”,就是“主权豁免”。也就是说,刑侦执法人员、检察人员是在按照社会的委托行使国家主权。只要按照预定的司法程序做,就没有超出社会授权的范围,就是合法的。假如他们按照程序做,即使最后发现是错判了,也不能向他们追究法律责任。所以说刑事审判的被告,是面对着整个社会伸张正义的诉求和行动。
在这个案子中,女检察官海利·肖斯坦没有任何违反程序的做法,她只是在得知真凶被找到之后,回想自己的起诉,曾经给了布兰登这个十五岁黑人少年以超常的精神压力,她便无法从个人的自责中解脱出来。虽然她不论从动机到行为,都没有错,那是她的工作,都是合法的。从她的道歉,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理解司法公正之路的艰难。
格鲁夫警官的道歉十分含糊,其诚意还是一个谜。他仍然否认自己违法逼供。不论他心里怎么想,大家一般也估计他不会承认具体的违规行为。因为那将会导致针对他的刑事诉讼。由于没有过得硬的证据,三位涉嫌逼供的警官都没有受到刑事定罪。但是格鲁夫警官从此离开了治安警察的岗位,另外两个留下的也被调离了刑侦部门。
布兰登和政府达成和解,获得了五十万美元的补偿。其原因,是警察有明显的违规作业。他们一家试图建立一个基金会,以帮助同样可能遭受冤狱的人们。大家并不因为布兰登获得了经济补偿而减少对他的同情,正如布兰登的父亲所说,这孩子受到的精神创伤是长久难以愈合的。现在,布兰登不论去哪里,他都会带一只手机,里面储存着他们家庭律师的电话号码。他眼中的这个世界,将永远是不安全的、是不能信任的。
最后,我还想说的是,这个故事和辛普森案相似的地方,是涉及了种族问题。记录这个案子的法国导演,在他的成功之后的讲话中,曾经背诵了他心目中“美国最伟大的人物马丁·路德·金”的一段话,就是那段世界闻名的、对种族和睦相处的“梦想”。然后说:他们是在马丁·路德·金的梦想三十八年之后,拍摄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少年,仅仅因为他是黑人、在犯罪现场附近大街上行走,就被扣留、逮捕和送往监狱。如果说我们是在作着记录,那是因为我们相信,作为讲述故事的人,我们能够帮助这样的梦想成真”。
那是一段很动人的讲话。这段“仅仅因为是黑人”,在街上走都会因种族歧视而获罪的说法,最初来自被告律师的法庭辩护。他和辛普森的辩护律师们一样,强调了警察的种族歧视导致了本案的诬陷与冤狱。由于“星期日谋杀案”的真凶被定罪,布兰登被洗刷,这段话在相关文章中被广泛地正面引用,使得该案的种族色彩日益强烈。
然而,假如我们冷静地去看。这段颇为动情的话却并不完全与事实相符。而是抽去前提,换掉了概念。
不错,警察是因为布兰登的肤色而在大街上截留了他。可是事件的前提,是在杰克逊维尔市,有人目击一名黑人杀了人。我们可以想象,假如目击凶杀的老先生看到的是一名白人凶手,急于破案的警察截留的目标就会完全不同。也就是说,刻意做种族文章,看上去似乎在提升意义,事实上却大大削弱了该案的警讯内涵,无意中减轻了这个城市中公民权利丧失的危险度。并不是如人们所说,黑人在街上走没有保障,而是在警察滥权之下,任何人都没有安全的保障。这不是种族问题,而是如何遏制警察滥权的问题,是如何维护法律和司法程序,竭力为每一个个人追求司法公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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