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历推之,是月辛亥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六千一百二十八分入食限。
定公五年丙申岁,春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三月辛卯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三百三十四分入食限。
定公十二年癸卯岁,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岁十月丙寅朔,加时在昼,交分十四日二千六百二十二分入食限,盖失一闰。
定公十五年丙午岁,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庚辰朔,加时在昼,交分十三日七千六百八十五分入食限。
哀公十四年庚申岁,夏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
今历推之,是月庚申朔,加时在昼,交分二十六日九千二百一分入食限。
右《诗》、《书》所载日食二事,《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凡三十有七事,以《授时历》推之,惟襄公二十一年十月庚辰朔及二十四年八月癸巳朔不入食限,盖自有历以来,无比月而食之理。其三十五食,食皆在朔,《经》或不书日,不书朔,《公羊》、《谷梁》以为食晦,二者非;《左氏》以为史官失之者,得之。其间或差一日二日者,盖由古历疏阔,置闰失当之弊,姜岌、一行已有定说。孔子作书,但因时历以书,非大义所关,故不必致详也。
三国以来日食
蜀章武元年辛丑,六月戊辰晦,时加未。
《授时历》,食甚未五刻。
《大明历》,食甚未五刻。
右皆亲。二历推戊辰皆七月朔。
魏黄初三年壬寅,十一月庚申晦食,时加西南维。
《授时历》,食甚申二刻。
《大明历》,食甚申三刻。
右《授时》亲,《大明》次亲。二历推庚申皆十二月朔。
梁中大通五年癸丑,四月己未朔食,在丙。
《授时历》,亏初午四刻。
《大明历》,亏初午四刻。
右皆亲。
太清元年丁卯,正月己亥朔食,时加申。
《授时历》,食甚申一刻。
《大明历》,食甚申三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亲。
陈太建八年丙申,六月戊申朔食,于卯甲间。
《授时历》,食甚卯二刻。
《大明历》,食甚卯四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疏远。
唐永隆元年庚辰,十一月壬申朔食,巳四刻甚。
《授时历》,食甚巳七刻。
《大明历》,食甚巳五刻。
右《授时》疏,《大明》亲。
开耀元年辛巳,十月丙寅朔食,巳初甚。
《授时历》,食甚辰正三刻。
《大明历》,食甚辰正一刻。
右《授时》亲,《大明》疏。
嗣圣八年辛卯,四月壬寅朔食,卯二刻甚。
《授时历》,食甚寅八刻。
《大明历》,食甚卯初刻。
右皆次亲。
十七年庚子,五月己酉朔食,申初甚。
《授时历》,食甚申初二刻。
《大明历》,食甚申正初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疏远。
十九年壬寅,九月乙丑朔食,申三刻甚。
《授时历》,食甚申一刻。
《大明历》,食甚申四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亲。
景龙元年丁未,六月丁卯朔食,午正甚。
《授时历》,食甚午正二刻。
《大明历》,食甚未初初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疏远。
开元九年辛酉,九月乙巳朔食,午正后三刻甚。
《授时历》,食甚午正一刻。
《大明历》,食甚午正二刻。
右《授时》次亲,《大明》亲。
宋庆历六年丙戌,三月辛巳朔食,申正三刻复满。
《授时历》,复满申正三刻。
《大明历》,复满申正一刻。
右《授时》密合,《大明》次亲。
皇祐元年己丑,正月甲午朔食,午正甚。
《授时历》,食甚午初三刻。
《大明历》,食甚午正初刻。
右《授时》亲,《大明》密合。
五年癸巳岁,十月丙申朔食,未一刻甚。
《授时历》,食甚未三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