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说:“职责明确,事业有序,材尽其用,官尽其能,天下就没有得不到治理的。如果这样,品德好的人就会更加上进,廉洁的人就会越来越多,加上善于倾听各方面的意见,那么就会事事清楚,无所遗漏。一个国家的领袖之所以能够做到不看而能看见,不听而能听见,不思考而能知道,不行动而能使事业成功,岿然不动而能使天下顺从他的意志,就是因为牢牢抓住了名分这个法宝。”
尸子说:“明君要想确保自己的权势,就应当形象端庄,心境空灵,目视九州而不烦,眼观红尘而不淫,文武百官的职权了然于心,与人言谈对应得体。如果能达到这种境界,那么他就能端立于朝堂之上,纵然有所隐瞒遗漏,疏远忽略,也一定不会太多。明君无须使用耳目或间谍去侦察刺探,也不勉强去听去看。有物则观,有声则听,事至则应,身边的事情不让轻易溜过,远处的事情也能得到妥善处理。贤明的人才不让流失,微贱的人就会对他毕恭毕敬。这就是万事万物都不能逃脱他的控制之奥秘。”]
让该动的去运动,让该静的去安静,各负其责,事有归着。整个国家就会显得井然有序。
[尸子说:”治理水患的是大禹;播种五谷的是后稷;掌管刑罚的是皋陶。
舜虽然没去具体办什么事情,然而他却是全国臣民的父母。”这就是‘名自名’的意思。
姜太公对周文王说:“天有固定的形象,人有固定的生存,能与上天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天下才会太平安定。”这就是‘事自定’意思。]
因此有道之君要用名分来纠正一切不合名分的现象,并实事求是地确定名分。
[尹文子说:“因为贤能的人有用,人君便不得不用他们;因为愚昧的人没用,所以人君不能使用他们。用与不用,各得其所,又何必担心天下大乱呢?”
尸子说:“上朝议事,国君听了朝臣们的启奏后,使每个人各负其责,分工理事。发现有特别好的大臣,一定要问清是准举荐的;有重大过失的,一定要问清是谁任用的。然后决定赏罚,并用这种办法来考察优劣,使该负其责的大臣不敢徇私舞弊,文武百官就不会徒有其名。优秀的就会受到尊重,失职的就会受到蔑视。好与坏,忠与奸,用这一办法来鉴别,就犹如白和黑一样分明了。”]
从前尧治理天下,就是以名分来处理政务的,因为名分正,所以天下大治;桀治理天下,也是以名分来处理政务,然而因为名不正,所以天下大乱。
因此,圣人对名的正与不正是看得很重的。”[昏君以不贤为贤,以不忠为忠,以非法为法,就是因为名分不正。]
李斯在给秦二世的书中说:“韩非先生认为:‘慈爱的母亲养出败家的儿子,而严励的主人没有强悍的奴仆,’原因在哪里呢?原因就在能不能实行严厉的惩罚。商鞅变法,对在路上随便倒垃圾的都处以刑罚。随便倒垃圾是小罪,而判刑却是重罚。轻罪且要严惩,更何况重罪呢?所以人人不敢犯法。现在如果不致力于设法使人不犯法,而去学慈母娇惯败家子的做法,这就太不理解圣贤的理论了。”[商鞅规定以伍家为‘伍’,十家为‘什’,一家犯法,九家举告,不告发者连坐有罪。同时明确尊卑、爵位、等级,贵族所拥有的田宅、奴婢、衣服等都依照爵位高低而定。使有军功的感到荣耀,无军功的虽富有也没有光彩。注重农事、战事,这就是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
商鞅、申不害和韩非子的治国之术有如上述。
[桓范说:“商、申、韩这些人,看重人的狡诈智谋,因而推行法制特别苛刻。废除礼义的教化,用刑名律法统治天下,不师法古人的仁政,致使全国普遍的伤风败俗。因此说,他们是伊尹、周公的罪人。然而他们使人君尊贵,臣子卑下,富国强兵,信守法度,坚持法制,在这些方面还是可取的。
到了汉朝,又有宁成、郅都之类的酷吏,效仿商、韩,专门以残暴的杀戳、惩罚为能事,迎合人君的旨意,趋势赴炎,争名于朝,争利于市,肆无忌惮地干尽了败坏朝纲、祸害百姓的事情,这又是商、韩的罪人了。然而酷吏在抑制豪强望族,抚慰孤独贫弱,自身清正廉洁,使各级官吏出于畏惧奉公守法、一心为公方面,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到了后来世人所谓的能人,就都是一些执法犯法,仰仗权势,不为老百姓办事,只想徇私舞弊,临到处理日常事务的时候,又敷衍了事,玩忽职守,做官不必担心受遣责处罚,根本不体察同情老百姓的冤枉,这就又是申、韩、宁、郅的罪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