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就给作家们找来麻烦。战争是多么大的一件事呀!教作家从何处说起呢?他们不知道战术与军队的生活,不认识攻击和防守的方法与武器,不晓得运输与统制,而且大概也不易明白后方的一切准备与设施。他写什么呢?怎么写呢?
于是,连博学的萧伯纳老人也皱了眉,而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可写的了——我记得他似乎这么说过。于是,战时的出版物反倒让一个政治家或官吏的报告——象威尔基的《天下一家》与格鲁的《东京归来》——或一位新闻记者的冒险的经历,与一个战士的日记,风行一时了。不错,一本讲恋爱故事的剧本,或是有十个嫌疑犯的杀人案的侦探小说,也能风行一时,销售百万,可是无奈读者们的心中却有个分寸,他们会辨别哪个是天下大事,哪个是无聊的闲书。等到时过境迁,人们若想着看反映时代的东西,他们会翻阅《天下一家》,而不找藏在后花园里的福尔摩司!
而且他们会耻笑战时的文人是多么无聊,多么浅薄,多么懦弱!
从这一点来看,《火葬》是不可厚非的。它要关心战争,它要告诉人们,在战争中敷衍与怯懦怎么恰好是自取灭亡。可是,它的愿望并不能挽救它的失败。它的失败不在于它不应当写战争,或是战争并无可写,而是我对战争知道的太少。我的一点感情象浮在水上的一滴油,荡来荡去,始终不能透入到水中去,我所知道的,别人也都知道,我没能给人们揭开一点什么新的东西。我想多方面的去写战争,可是我到处碰壁,大事不知,小事知而不详。战争不是不可写,而是不好写。
我晓得,我应当写自己的确知道的事。但是,我不能因此而便把抗战放在一边,而只写我知道的猫儿狗儿。失败,我不怕。今天我不去试写我不知道的东西,我就永远不会知道它了。什么比战争更大呢?它使肥美的田亩变成荒地,使黄河改了道,使城市变为废墟。使弱女变成健男儿,使书生变为战士,使肉体与钢铁相抗。最要紧的,它使理想与妄想成为死敌。我们不从这里学习,认识,我们算干吗的呢?写失败了一本书事小,让世界上最大的事轻轻溜过去才是大事。假若文艺作品的目的专是为给人娱乐,那么象《战争与和平》那样的作品便根本不应存在。我们似乎应当“取法乎上”吧?
有人说我写东西完全是瞎碰,碰好就好,碰坏就坏,因为我写的有时候相当的好,有时候极坏。我承认我有时候写得极坏,但否认瞎碰。文艺不是能瞎碰出来的东西。作家以为好的,读者未必以为好,见仁见智,正自不易一致。不过,作者是否用了心,他自己却知道得很清楚。象《火葬》这样的作品,要是搁在抗战前,我一定会请它到字纸篓中去的。现在,我没有那样的勇气。这部十万多字的小说,一共用了四个月的光阴。光阴即使是白用的,可是饭食并不白来。十行纸——连写带抄副本——用了四刀,约计一百元。墨一锭,一百二十元——有便宜一点的,但磨到底还是白的。笔,每枝只能写一万上下字,十枝至少须用二百元。求人抄副本共用了一千一百元。请问:下了这么大的本钱,我敢轻于把它丢掉么?我知道它不好,可是没法子不厚颜去发表。我并没瞎碰,而是作家的生活碰倒了我!这一点声明,我并不为求人原谅我自己,而是为教大家注意一点作家的生活应当怎样改善。假若社会上还需要文艺,大家就须把文艺作家看成个是非吃饭喝茶不可的动物。抗战是艰苦的,文人比谁都晓得更清楚,但是在稿费比较纸笔费还要少的情形下,他们也只好去另找出路了。
三十三年元旦于北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