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郑极不放心!不放心丁一山。因为一山是梦莲的未婚夫。虽然是佃户,在情义上他却和王举人是老朋友。他特别喜爱梦莲。一来,她本人就可爱;二来,她是王举人的独女。王举人有过三四个儿女,都不幸而夭折;只有梦莲,在提心吊胆的抚养中,长大起来。她是王举人的掌上明珠,而老郑也就永远把她捧在手心上!无论他有什么一点“宝贝”,象是头一个成熟了的鲜玉米,或是两条还顶着黄花的嫩黄瓜,他都极小心的摘下来,用他的最干净,几乎是专为这种事儿预备的白花蓝布大手绢,象裹起珍珠与玉钗那么慎重的包好,给梦莲送了去。
五十多岁了,老郑除了眼睛有点迎风流泪,身上没有一点别的毛病。作活,走路,都和年轻的人一样,或者比他们还更泼辣一些。矮个子,大腮帮,全身的肌肉都一疙疸一块的象些个枣木榔头,腮下稀稀疏疏的一部半长的须,已经半白;在思索事情,或得意的时候,他便用那短棒锤似的手指拇狠狠的擦摸胡须,连腮上都擦红了。而后,象嚼着一半个米粒似的,嘴唇并得很紧,而腮上微动。在看到梦莲的时候,他腮上动得特别厉害;他没有什么合适的话足以表示出对她的喜爱,只好这么不言不语的透出爱她的心意来。
从梦莲幼年直到现在,老郑老叫她“莲姑娘”,而不称“小姐”。梦莲也知趣,永远没喊过老郑。他永远是她的“松叔叔”。在她小时候,她管他叫作“松树叔叔”,因为他住在松林里。长大了,她把“松树”的“树”字减去,而他就成了“松叔叔”。每逢在莲姑娘叫过几声松叔叔之后,老郑便用各种亲热的音调给她说些松林里虫鸟的故事。他的嘴笨,说不好,说着说着,就停顿下来,而眼睛虽然没有迎风,也流下了泪,一种快活的泪。
在老郑喝过两盅酒,连须子都仿佛发了红的时节,才偷偷的对人说:“我要是有莲姑娘那么一个女儿,就是一口气把我累死,我也得给她买绸子衣裳穿!”
他的真诚得到了报酬,莲姑娘把他当作了心腹人。在她十岁的时候,她死了母亲,她的房子很大,来往的人很多,可是她感到空虚。只有父亲和松叔叔是知心的人。她很爱父亲,但是父亲似乎还不如松叔叔那么好。虽然父亲是举人,而松叔叔不识字;虽然父亲作过官,而松叔叔只是个农夫;可是松叔叔的简单就是最高的智慧,他的诚实就是最高的品德。简单的说,松叔叔的可爱,象一株老松或一块山石那么可爱;爱他,而几乎说不出所以然来。
王举人作过几个月丁一山的老师。他很喜爱一山,但是很不喜欢一山的家穷!
梦莲喜欢一山,不管他的家穷不穷。
父女之间,因此,起了许许多多的小冲突。冲突虽小,可是与梦莲的终身大事相连,所以即使是为一杯茶的冷暖,或一顿饭的迟早,而引起的不快,也会把眼泪诱出来,每一件小小的冲突都慢慢发展到婚事上来。王举人说丁家穷,梦莲就说丁家曾经阔绰过。王举人说过去的富不能补救现在的穷,梦莲说今日的穷或者正好教明天再富。王举人以为娇生惯养的梦莲一定受不了委屈,而娇生惯养的梦莲以为只有受点委屈才足以表现出真的爱情来。王举人,虽然很爱女儿,但在这件事上决定拿出父亲的威严,不许女儿胡闹;即使女儿因此终日以泪洗面也在所不惜。梦莲,虽然很爱父亲,但在这件事上决定以不吃饭,不起床,头疼(真的和假的两种),落泪等等为反抗的工具,几乎是故意的使老父亲伤心。有一天,梦莲逃跑了。王举人发动了不知多少人,到处去找,连河岸上都细细搜查过,可是没有结果。王举人一天水米没有打牙,他很后悔,因为后悔而想到:丁一山那孩子是有出息的。丁家虽然穷,可是王家不是有产业吗?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为什么不陪送给她一所房,几十亩地呢?胡涂!——这回,他骂的不是梦莲,而是他自己。
当王举人在家后悔的时候,梦莲正快活的含着泪与松叔叔谈心。松叔叔,在开始,并没听清她的话,因为他觉得梦莲的来访,至少象一位公主或仙女来到他的茅舍,乐得他说不上话来,也听不进话去!
“草房!草房!”他连连的说。意思是:他的草房简直没法接待一位公主或仙女。他把凳子擦了再擦,才请她坐,他把铁锅刷了再刷,才给她烧水。他把珍藏着的一撮儿香片,找出来为她泡茶,而后想起至少须为她煮五个鸡蛋——刚下的大油鸡蛋。只顾了忙着这些,他只感到耳鼓上受着一些温美的刺戟,而听不清她说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