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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可能性(2)

时间:2012-08-17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林斯彦 点击:

LADIES AND GENTLEMEN③——
    挑战各位侦探的推理智商,为我个人带来的乐趣,笔墨难以形容。
    Murder for pleasure,没有比杀人这件事能制造更大的快感,而伴随杀人而生的谜团更是令人血脉贲张,把杀人包装成不可思议的死亡,是一种艺术。
    不可能的犯罪——impossible crime,是艺术的极致。
    推理小说作家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一群人,我很欣赏他们,因为他们的嗜好跟我一样,他们知道如何享受杀人的乐趣,如何设计让读者困惑的谜题。无人能进出的房间内有人惨遭杀害;被害者陈尸雪地,周遭却无足迹;上了三道锁的密室中有人被杀;巨大的棺木在封闭的墓室中飞舞;无人能举起的巨剑成为凶器……当人们惊呼“这怎么可能?”、  “不可能!”、“这不合逻辑!”……当他们睁着大眼、一脸困惑、惊恐讶异于宇宙秩序及物理定律颠倒之时,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他们的表情、他们的眼神,与躺在血泊中同样有着扭曲面孔的尸体形成多么强烈的对比。无知而自以为是的人们,也会说出“不可能”,让我打从心底发笑。
    宜兰罗东与台北新庄的杀人案都是我犯下的,我模仿了密室推理小说中的杀人场景,模仿对象就是留在现场的那些书。但你们别以为只要把书看完就能破解犯罪手法,我不会模仿大师用过的桥段,你们得自己想出解答。伤脑筋吧!侦探们!
    我会继续杀人,继续看着你们持续吐出“不可能”,并焦头烂额。
    我会继续享受这种乐趣,直到有一位够聪明的名侦探能破解所有的谜团,并将我绳之以法。
                                                                            Jack the impossible”
    在若平背诵完这封半长不短的信件后,有一段时间没人开口。
    “这件事当时的确很轰动,”纪思哲打破沉寂,  “接下来还有第三件凶杀案吧?”
    “是的,我稍等会提到,”若平咳了一声,  “……连续杀人魔在作案后投信警方的先例是开膛手杰克创下的,后来在七是年代震惊全美的‘山姆之子’大卫·柏克威兹也曾投书警方,引起媒体的轩然大波。至今未破解的黄道带连环命案,被称为Zodiac的凶手更是直接寄密码信挑衅警方。这位密室杰克很有可能是效法他们的做法。总之,这封信当时并没有对外公开所有的内容,只约略提了大意。经由信中的提示,警方才明白两件案子中遗留的英文书是凶手刻意布置。他们在第一本书的书名页找到了凶手的手写签名,在第二本书的某一个章节找到同样的签名。这两个签名与投书上的签名相同,因此确定投书者是真正的凶手。因为在许多过去的案子,会有假冒凶手名义的投书来以假乱真,因此不得不小心。从信中的提示,警方总算明白两次的犯案都是模仿节中情节,但因为办案人员中几乎没人读过那两本作品,而且英文程度太差,只好向大众求助。果然不久之后便收到推理小说迷的投书,说明两本作品内的犯罪状况与手法。在第一件案子中遗留的《The Kennel Murder Case》  (狗园杀人事件),作者是美国推理作家S.S.  Van Dine,故事便是叙述一名男子死于反锁的卧室中,太阳穴中枪,右手握着首~槍,种种状况看来只可能足自殺,但事实上是精心设计的谋杀。”
    “第二本书《The Night of the Wolf》  (恶狼之夜),是·一本短篇小说集,是法国推理作家保罗·霍特的作品,显然凶手模仿的是里面其中的一篇,  《Murder in Cognac》,因为他把签名签在这一页。这个故事说的是被害者被毒杀于无人能自由出入的高塔上。经过仔细调查,这两个故事的手法都不适用于密室杰克犯下的两件案子,这令警方相当苦恼。”
    “到了3月2 1号晚上,第二件密室凶杀案发生,这次地点在花莲吉安,一名女子死在门窗反锁的房间中,枪杀,这次现场遗留的是Gaston Leroux的《The Mystery of the Yellow Room》。
卡斯顿-勒胡也就是《歌剧魅影》的作者,  《黄色房间之谜》是他最著名的推理作品。故事描述发生于一间‘黄色房间’中的完全密室杀人事件,一名女子在完全密闭的房间中遭到攻击,家人赶至并并破门而入后,凶手竟消失无踪。奇怪的是,密室杰克在犯下这件案子后便销声匿迹,就像从人间蒸发一样,停止了杀人行动口一向留下谜团给别入的他,自己却成了一个谜。”
    “就这三个案子而言,虽然凶手尽量模仿书中的杀人场景,但毕竟现实生活中的状况无法百分百符合故事中的每一个细节,只能在大致的轮廓上相符,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故事中的犯罪手法无法适用于现实状况,毕竟如果要用小说中原本的密室解法,那所有细节都得跟小说一样才行。当然也有可能如凶手自己在信中所声明的,他是刻意避免使用故事中的犯罪手法。总之,关于这三件密室的解法,警方有着许多可能的猜测,但却都无法确定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这太扯了,”顾震川瞪着铜铃般的眼睛,  “真有那么天才的杀人犯?”
    “天才凶手在台湾几乎没有出现过,但在国外是常见的。高智商符合组织型罪犯的特征,前述著名的连续杀人魔Ted Bundy据说智商有120以上,甚至有人说超过140;  ‘山姆之子’智商也在平均之上:  ‘女大学生殺手’Ed Kemper智商更足超过140 许多心理学家估计密室杰克智力绝对超过150,甚至有人做出180的估计值。不论确切数值为何,可以确定的是他绝非常人。除了高智商之外,密室杰克也符合组织型罪犯的其它特征。首先,他对犯罪现场拥有高度的掌控性,所有细节都在他的控制之中,犯罪现场就像他的艺术品,是他精雕细琢出来的。每一个密室都是巧手之下的成品,或涌义深邃甚至晦涩的文学作品,令人无法一眼看穿。这或许是历史上最能掌控犯罪现场的连续杀人魔。另外,他也同其他殺手一样,会追踪媒体撮导,并对白己的行为感到自豪,看着无能的警方一团乱、社会大众的恐慌,让他们得到很大的满足。尤其是这个方面在本案更显著,密室杰克足直接挑战警方的智能,直接夸耀他的艺术品,直接下达战书,让满足感与掌控欲达到最盛。他这种除了杀人还附加其它难题的作风就犹如黄道带杀于寄密码信给警方一样,都是极为挑衅的动作,但显然是满足罪犯异常心理很重要的一个行为。这种浮夸的特征,暗示了凶手可能是名极端自负甚至有可能是自卑的人。关于这心理分析日前说法不一,毕竟人心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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