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金波说:在最好的年纪,不要假装淡泊。爱或恨。都要更用力地生活。
我很是感同身受。
因为倘若时间能够重来,我想自己或许还是会走进同一个轮回。
生活一直很简单,复杂的,从来都是人类本身。
——by郝仁日记
大学很好。
B大是个无可挑剔的学校,有很好的老师,很好的图书馆,很好的硬件,还有很多非常优秀的学生。满目望去,皆是在各方面都比我优秀许多的人才,甚至有很多我怎么努力都赶不上的精英。
这样很好,轻松自然,即便是我有一些似乎相当诡异的体质,也可以毫不费力地低调内敛。
我很欢喜。
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
这里没有记忆,没有曾经,也没有他。
我和易笙活在没有彼此的世界,各自过着不算坏的生活,好像生命中从来都没有那样一个恋人、那样一段感情。
在这个全然陌生的城市,我做着全然陌生的自己,笑着,唱着,跳着,非常热闹地过着和过去完全不同的生活。
十分空闲的时候,我也会无聊的发呆YY,猜想过去的同学若看到现在的我,是会错愕地做上好几晚的噩梦,还是会掉了下巴忘了捡。
不过那些个同学应该已将我遗忘的很是彻底,纵然我也曾很牛B的风靡一时,免费做了他们课余饭后生活的八卦经典。因为毕业到现在,从没有任何校友、同学或者是故人试着联系过我。
事实上,能考上B大的,多半是实验班的学生,一向是很不待见我的,怕是连说起我都会觉得掉价儿。只有考入隔壁H大的秦云会常常跑来我们学校蹭饭,或者请我吃饭。
他和过去一样,傻傻的,憨憨的,并十年如一日地对我释放善意。他真是个好人,太好、太好的人。可惜我真的很笨,我只喜欢坏蛋。
只是连我都觉得意外的是,秦云竟很淡定地接受了我上大学后,几乎可以用天翻地覆来形容的所有变化,从来不提任何多余的事。
他看着我一改过往简朴单调的黑白灰,穿上了花花绿绿各种鲜亮颜色的衣裙,外加大胆地露肩露腿露锁骨,还很有技巧的藏起了赘肉不给看;
他看着我将自己的指甲绘成了各种各样的绚烂模样,长得不用装指套也能演绎现代版的清宫嫔妃,估计晚上出门连防狼喷雾都能省下;
他看着我把一头黑发烫得蓬松华丽,大波浪染得黄黄褐褐,又潮又性感,和镜中的我年轻的脸颊很不合;
他看着我像个没心没肺的孩子,总是笑得自在张扬,和同学、室友打打闹闹好像感情很好,但在转首之后却又是一脸冷淡。
面对这种种的种种,他不是没有叹息,只是用更加平和的态度平静地接受了每一个有时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敢轻易面对的自己。除了会很坚定毫不妥协地一再没收我藏在口袋里的香烟外,他从不干涉我做任何事,在谈天吃饭时都待我一如过去。
因此,和秦云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还是那个低调朴素的孤僻小女生。
过去,从未离开。
时光交错,恍恍惚惚,弥乱了世界。
可尽管如此,我想,我还是很感谢他的。早就忘记了信任为何物的我,对秦云却有了一种全心全意地相信。我只会找他陪我喝酒,在每年的情人节、圣诞节、七夕节,还有易笙生日的那一天。
我很疯,但到底还没有丢弃最后的底线,理由我其实很清楚,只是不愿深想。
我很胆怯,过去到现在,一直如此。
看着镜中微醺的脸,迷蒙的眼。我恣意的笑,嘲讽的,冷清的,不知所谓。
其实,我的酒量很不好,偏生很有挑战精神地越挫越勇,完全无视宿醉的可怕。所幸酒品不是太坏,既不会大吵大闹,也不会站在桌子上跳食人族模样的脱衣舞,或是很不厚道将无辜路人甲乙丙丁拖到角落去随便乱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