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原是一条流浪狗,其名取自《三毛流浪记》。当时蒋子丹、林刚夫妇深夜回家,碰上一场大雨。快到家的时候,他们看见三毛在冷清无人的街灯下乱窜,全身又是泥又是水。
它肯定是找不到家了。林刚放慢车速,观察了它一段,心一软,拉开了车门。“要是有缘,它就会上车来。”他后来这么说。
三毛对汽车似乎不太陌生,回头看了看,纵身一跃,连泥带水就上了车——这就进入了我的生活。
回家后给这个烂布团洗澡,梳毛,喂食,他们收留了三毛。但问题是,他们家有一只猫,严守每家一个孩子的原则,无论如何容不下新宠,一见三毛就怒发冲冠全身发抖,没有调和妥协的余地。
无奈之下,蒋子丹把我和妻子召去,千言万语培育我们的爱犬之心,甚至说到了托尔斯泰和昆德拉的狗,其目的不言自明。
我倒没什么,养条狗就养条狗吧。虽说出外遛狗时稍有犯罪感,好像自己已经穿戴着小礼帽和长马褂,成了呼鹰走马蓄鸡斗虫的纨绔一类,但硬着头皮,顶一顶也就过去了。“受人之托”和“组织摊派”之类的废话,后来也用不着再说。但我妻子从小就怕狗,更有酷爱整洁的毛病,卫生专制主义之下,几无三毛的活路。她闻到三毛的气味时要说三道四,扫到三毛的毛发时也要说三道四,见三毛跳上沙发或者床铺,更似天塌了一般,怒不可遏,声色俱厉,一心要消除这个置全家于万劫不复的乱源。最后,她逼着我联系了另一家,一定要把三毛送走。
送走之前得把三毛洗刷一番。蒋子丹来给它洗澡,洗着洗着叭嗒一声,眼泪就掉到了澡盆里。我妻子吓了一跳,不看僧面看佛面,等三毛洗完了澡,不再提送走一事,任我含含糊糊地把小狗窝藏下来,算是不了了之。
我一直相信三毛可以听懂人语。我们后来到乡下,一说到老鼠,它就去看老鼠洞;一说到鸡,它就往鸡埘里跑。所以我相信它一直听懂了我妻子的数落,听懂了妻子对我人犬不分同流合污的的各种谴责。每到这时候,它就缩头缩脑,下巴紧贴前爪,一付等着挨骂的呆样。要是郁闷升级,就夹着尾巴钻到木柜下,赖在一道夹缝里久久不出来。
妻子说,它挑食的毛病是我惯出来的,跳上椅子和沙发的毛病也是我惯出来的,一见主人出门就要跟脚的习惯更是我溺爱的恶果——只差没有说它对母狗耍流氓也是有人教唆了。为了不让它跟脚,我后来出门时总要扛一把锄头,以示这次出门没什么美事,不过是上地干活,流臭汗,受大累,一点也不爽,这才让它半信半疑放我一马——虽然我一拐弯就把锄头弃在路边,道具用过了就扔。
妻子觉得这种哄骗更是可笑无比,说不准跟就是不准跟,玩这一套把戏做什么?你对女儿也没有这样惯过!
“隔辈亲么!”
“你胡说什么!”
“我胡说什么了?”
“你说了什么,你自己知道!”她的意思是,她被迫当了一回狗娘也就算了,但决不能当狗外婆,不能把女儿也扯到这臭哄哄的关系里来。
好几年过去了,妻子渐渐接受了三毛,虽然还有一脸严肃的原则性,镇得三毛不敢乱说乱动。但她说到它的时候也经常冒出“我们家三毛……”一类口白。
这一天,我们走在山路上,惊动了前面一只野鸡,扑拉拉从草丛里飞出来。三毛全身一震,撒腿狂追,拉成一道白线飞射而去,但射到那里就没有下文,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们赶上前去一看,发现刚才它是一步扑空,不知草叶下伏有危险,竟坠落到高高的陡壁下去了,正在那里哀嚎。那里是密密的杂林,山势既陡,又没有路,一旦它乱钻,那么不是滚到山坡下,就会迷失在密林里,最终成为猛兽的美餐。
我命令它不要动,不要动。大概我的声音太急迫,反使它更慌张,急急地四处试探出路,眼看就要误入绝途。
我抓住一束茅草,准备把自己放下去。妻子说,你这么重,等一下哪个能把你拖上来?我到哪里去给你找起重机?这一想,只好换上她。她平时最厌恶狗的肮脏,但关键时刻演出了三娘救子的勇敢一幕。她在那一刻既不怕蛇,也不怕虫,更不怕摔,钻进叶片锋利的茅草丛,顺着一条暴出土的树根溜下去,一把将慌慌的小狗抱在自己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