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死后,他的朋友及崇拜者魏颢,在其所撰写的《李翰林集序》中说道:“(李)白始娶于许,生一女一男,(男)曰明月奴,女既嫁而卒。又合于刘,刘决;次合于鲁一妇人,生子曰颇黎,终娶于宗。”
魏颢是与李白的后半生中交往较深的人。所以,对于他写的这篇“集序”,也就成了研究李白家庭的重要参考依据。现根据他的记述,并结合其他史料,来逐一剖析李白的婚姻及其子女等情况。魏颢交待了在李白一生中,分别跟四位女人相结合的事儿,但是又有所分别。对于李白一前一后的两次婚姻,他用了“娶”字;而对于中间的两次男女结合,他用的是“合”字,表明这不算是正式的婚姻,而是一种“男女同居”的关系。
不过,魏颢却也用错了“娶”字。因为,在古代汉人婚俗里,把女子娶进门,叫“迎娶”,或如通俗说的“娶亲”,即是以男性为主体的婚姻;而男子上女方家门,做女婿的婚姻,则反过来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婚姻,就不能称之为“娶”,在古代叫做“入赘”,用现在通俗话讲,就是“做上门女婿”。
据李白自言:“…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南穷苍梧,东涉溟海。见乡人相如大夸云楚之事,云楚有七泽,遂来观焉。而许相公家见招;妻以孙女,便憩迹于此,至移三霜焉。”(《上安州裴长史书》)
这指的是李白在25岁出川后,便一直四处漫游,他见到同乡人司马相如的文章里,大为夸耀楚地云梦的湖泊如何神奇壮观,就慕名而来观赏,碰到离此不远的安陆府地,住着前代相国许圉师一家,把他招进门做了女婿,许家的一位孙女就成了李白的妻子。后来他们还有了两个孩子,大的是女儿,叫平阳;小的男孩叫伯禽,乳名明月奴。李白的后一次正式婚姻,同样是被“见招”,做的是另一位唐代宰相宗楚客家的上门女婿,李白“宗夫人”即是宗楚客的孙女。
在我国古代,男人做上门女婿的社会地位是相当低贱的,被当时人们视作为“异常之举”。以男性为主体的婚姻习俗,当可溯源到我国的周朝始。那时,由于以父系为中心的婚姻伦理观念得到加强,而后“男尊女卑,夫为妻纲”,则成为封建社会人伦关系的重要准则。男子汉肩负着顶门立户,维持自性血脉相承的大任,而女子出嫁到男家,生儿育女,操持家务,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事儿。那么,作为一种反常现象,男子汉嫁到女家做“上门女婿”,就被人们贱视而待了!因而古人对此用了相当精妙的“入赘”一词,来给以称谓。
“赘”在汉语里的解释是“多余的”,比喻“剩余之物”。汉词中,对多余的话叫“赘言”;对人们皮肤上生长的瘊子,叫“赘疣”(比喻多余而无所用);对男子做上门女婿,便称之为“赘婿”。在我国秦汉之时,是把“赘婿”当成罪犯等“五类份子”对待,要把他们强征到边关去做苦力的,称之是“谴戌”。到了唐朝,虽然当时社会风气已较为开放,但在汉人聚居地,由于接受儒学传统占据主流,儒家伦理观念仍是“正统”人们心中一道难以逾越的藩篱。
比如,唐人对于相关史籍中“赘婿”一词的释义,就表现出当时基本的世俗观念,即对这种异常现象的鄙视和不齿。例如,司马贞在对《史记•滑稽列传》中,出现的“淳于髡是齐国赘婿”条文上注释道:“做女人丈夫,像他这种应招上门的,就好似人身上的疣赘,是剩余之物了。”再例如,颜师古在《汉书•贾谊传》上,对“家贫子壮则出赘”文句,进一步引申说:“所谓赘婿者,是说他不当而出在妻家,亦犹如人身体上有肬赘,本不属应有的东西。”
那么,李白为何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接连两次甘当“赘婿”呢?究其原因,一方面讲,李白毕竟出自“胡地”,在回到巴蜀江油偏居后(当时亦称为西南夷),那里也杂居着以“羌胡”为主的许多少数民族,他必会受到当地婚俗世风的影响。所以,对于深具豪放本质的诗人李白来讲,他是不会在意于内地汉人的“世俗之见”的。
据历史学家的考证,在李白出生地碎叶,以西突厥人的活动影响最大。当时生活于西域之地的各民族,还存有许多母系氏族社会中遗留下来的风气,且突厥族的社会发展,相比汉族要落后许多。他们突出女性的身份地位,婚俗上往往体现于“女婚男嫁”。
在玄奘写的《大唐西域记•序论》上,就讲述了这样一段关于西域习俗的话:“黑岭以来,莫非胡俗。…(其)嫁娶无礼,尊卑无次,妇言是用,男位居下。”而在《隋书•北狄传》中,对突厥族人的风俗也有一说:“(他们)虽姓氏各别,总谓铁勒。…唯丈夫婚毕,便就女家,待产乳男女,然后归舍,死者埋殡之,此其异俗也。”
因此,我们对李白是否汉人(郭沫若说)?或者胡人(陈寅恪说)?又或者胡化的汉人(胡怀琛说)姑且不论,但可以肯定一点,他是出自西域迁来的家庭,必然要深受到突厥文化的影响的。李白对于先后“入赘相门”为婿之事深感荣光,并时在诗文里得意自鸣。可见从他的心理上,并无有这层阴影,也显出李白“奇”的特征。然而,事情也不是这么简单。李白对于自己的婚姻大事,是有着想“攀附名门”来提升身份地位,便于结交权贵,跻身于仕途考虑的!也就是说,李白的某些行事作风上,也存在未能免俗之处。
陈寅恪先生在《元白诗笺证稿》里讲道:“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从陈寅恪先生的这段论述里,我们当可明白,以李白关于婚事和积极求仕的表现看,他是两样均沾了。无容讳言,李白也有着热衷于追求世风的一面,如此也便是人性的完整体现。
然而事与愿违,李白的婚姻选择,并没有给他的事业发展增添多少筹码,倒使他在家庭问题上平添了几许愁绪,尤其是对养育子女方面更欠账难偿!虽然李白在漂泊流离时,对其儿女们表现出深深牵挂且愧疚万分,但这弥补不了他所造成的子女在育养问题上的伤害!
安陆府的许相国家族,曾经在唐初至高宗帝年间煊赫一时,但时过境迁,也无后人在朝为官,难以为李白提供多大的势力保护伞,其主要的功劳是给他解决了衣食等生活问题。李白是以“酒隐安陆,蹉跎十年”之语,来概括他在安陆所度过的、近十年的落魄生涯的。
仅是因为他错将安州长史李京之,误认成自己的老朋友魏洽的这桩“小事”,竟然也惹得李长史大为不快,差点就被“缉拿归案”。为此,李白不得不上书李大人,再三以卑词谢罪,信中说道“(李)白孤剑谁托?悲歌自怜。迫于悽惶,席不暇暖。寄绝国而何仰,若浮云而无依。南徙莫从,北游无路。”
由此可见李白当时处境,是多么的窘迫无依。他的好酒之性,这时也一发不可收拾了。“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这便是他写给许氏夫人的诗句,表现了这位天才诗人因彷徨失措,只求醉酒解闷的怨恨。实际上,李白同安陆家人是离多聚少的。大概他常住家里的时间不足三年,这中间还要把他游历于江夏等地连算在一起。
唐开元末年(约736年),许氏夫人不幸病逝,这可是对李白家庭上的重大打击。有许夫人在,对他们两个小孩的育养照料,是不成什么问题的,许家人里也不能公开反对。于今许氏不在了,李白作为上门女婿的身份地位,又常年效果并不显著的奔波在外,有谁愿意挑起抚养自己小孩的重担呢?如果说,原先许家人对李白还只是冷眼旁观,背后闲言碎语,而现在却会公开地指责他的许多不是之处了。再加上李白在安陆混得并不好,社会空间对他似乎很有限。时年36岁的李白,骤然间感到了内外交困的巨大压力,他是很难再呆在安陆许家了,匆忙间携儿带女,移居到东鲁(山东)之地。后来李白跟友人提及到这段艰难的岁月,诗中言:
少年落魄楚汉间,风尘萧瑟多苦颜。
李白寓家之地,是在兖州郡瑕丘城(郡政府所在地,今山东兖州县。)的东郊外,这里距离曲阜仅约三十里。这时李白仍将主要的精力放在隐居山林、以隐求名、扬名入仕的上面。但家里两个几岁的小孩靠谁照管呢?这同样是李白不得不考虑的大问题。于是,他只得跟一位刘姓女子匆匆开始了“同居”的日子,这不过是想让她尽到照料小孩的职责,因为李白是没有可能在家里“陪老婆”的!
不料这小女子,看大诗人李白完全不那么回事儿,人财俱无,兴味索然,便赶紧抽身走人。无奈之下,李白又求得朋友介绍:当地一妇人,算勉勉强强地愿意来凑合着过(也是没有履行婚姻大礼的同居形式)。那么李白自己呢,虽然对这妇人的小心眼非常厌恶,但也只好就这么地了。至于魏颢讲道这位妇人生下一儿子,并取名“颇黎”之事。但是李白以及其他人从未提起过;甚至于后来,李白的大儿子及其孙女也无提及此人。多数学者认为这是误记,不知所云。
就在李白长期奔走无成,深受困顿落寞煎熬的时刻,他终于时来运转,接到了唐明皇的诏书,命他进京朝觐。李白临行之前,作有《南陵别儿童入京》一诗,反映出了他当时的心情和感慨,大有欢欣之余而又对家庭问题的不满意。诗言: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李白在这首诗里,透露出两项涉及到家庭的事情:一是他的两个孩子尚小(此指女儿平阳和儿子伯禽),见到久别的父亲后高兴不已,欢喜地拉着他的衣衫寸步不离;二是对轻视于他的家中妇人很不满意,并用了汉代名士朱买臣的典故予以斥责。朱买臣家境贫寒,仅靠以伐薪卖柴为生。但他自幼酷爱读书,经常一路肩挑木柴,一边口中背诵着书文。他的妻子也担着柴一路跟随,久而久之便厌烦起来,一再劝止朱买臣不要诵文于道中了。买臣非但不听,反而越发起劲地诵声更高,弄得朱妻感到太丢颜面,立时就要分手离去。买臣笑着说:“我会在五十岁时贵而且富,现在也有四十多了。你跟着我再多苦几年,到我富贵之时,必定回报你的功劳。”朱妻听后更加愤怒道:“像你这般,到时候只能饿死在山沟里,怎会有富贵的那天呢?”买臣未能挽留住妻子,只能任她离去。后果然买臣做了会稽太守,上任之时来到吴地界,看见前妻同她现在的丈夫一块,正低头恭迎于道边。买臣便叫停车,让部属把他俩弄上后车,一同来到太守府中,并为之安排好食宿。一月后,这位妇人在羞悔万分中抑郁地死去了。
李白用此典故,当出自两方面寓意。一是,因为自己常年漂泊在外,又无所建树,这样没能得到同居妇人的理解和尊重,还嫌弃他无能;先是刘氏鄙弃离去,后是“鲁地一妇人”也多有白眼非言,均属买臣之妻一类的世俗小人,给自己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痛苦,故用典嘲讽之。二是,两个小孩因前妻所生,故未能得到同居妇人很好的照顾,使自己心感不安,便用典告诫“鲁地妇人”:你可要尽心照看好他们,等我做了京官,不会亏待你的!
从李白奉诏进京,到后来被迫“赐金还山”,再开始以开封为中心地(十载客梁园)的长年漫游的日子里,他仍将两个孩子寄居于山东的兖州原地。在这段漫长岁月里,他曾经回返过兖州,同孩子们共度过一段“美好时光”,还曾在客居地款待过挚友杜甫。但不久他返回开封后,就同定居于此地的,已故唐代宰相宗楚客的孙女举行了婚礼,做了宗家的招赘之婿。宗楚客是武则天堂姐的儿子,曾在十年之内几经起落、三度为相;并纯属是贪赃枉法、祸国殃民之徒。他最后一次窃取宰相,是因无耻逢迎韦后及武三思而得来的。在后来唐玄宗起兵诛灭韦后阴谋集团的战斗中,也将宗楚客一并处死。
虽然无论宗楚客的身前死后,在朝野舆论里均是声名狼藉的,但离奇的是李白并不计较这些东西,他仍然自认能有“相门之女”做妻子,就深引为荣了!不管这家的名声如何,也不在意做了上门女婿会遭到别人鄙视。这样不较配偶家风是否有清望,而志在联姻于高门的择偶作风,实为唐代其他汉人文士中所仅见。
既然李白重新组织了“家庭”,又在诗里所表现同宗夫人感情也不坏,就应当赶紧把孩子们接来身边,让他们享受家庭的温暖,得到学习与成长的正常环境。然而,这足使孩子们欢欣雀跃的日子,竟然一天都没有到来,只能属于他们不能成真的美梦!对于这一点,李白深感负疚,也并对偏居乡野的儿女们牵肠而挂肚。这样的情绪,时有出现在他的诗歌里。在友人杨燕与他作别,而要去东鲁之地时,这极大地触动了他的相思之情,并在赠送友人的诗里写道:
二子鲁门东,别来已经年。因君此中去,不觉泪如泉!
后来李白还单独写诗给这姐弟俩,托人带去东鲁,以寄托自己的无尽怀想。这首题为《寄东鲁二稚子》的诗道:
吴地桑叶绿,吴蚕已三眠。我家寄东鲁,谁种龟阴田?
春事已不及,江行复茫然。南风吹归心,飞堕酒楼前。
楼东一株桃,枝叶拂青烟。此树我所种,别来向三年。
桃今于楼齐,我行尚未旋。娇女字平阳,折花倚桃边。
折花不见我,泪下如流泉。小儿名伯禽,与姊亦齐肩。
双行桃树下,抚背谁复怜?念此失次第,肝肠日犹煎。
裂素写远意,因之汶阳川!
在以上这首诗里,李白披露了一些他家中的情况。一是有了少许的农田,还有一处酒楼;二是长女平阳当有十三、四岁了,小儿子伯禽也长得跟姐姐差不多高了。李白同这姐弟俩以分别了三年,那种相互的思念之情溢于言表。娇女思亲的泪水,滴落在李白的想象中(折花不见我,泪下如流泉);由于很少同子女住在一起,难以给予他们应有的父爱和关怀,无比愧疚又如何偿还?这样的心情与日俱增地交织在一块,的确令李白痛心而疾首(双行桃树下,抚背复谁怜?念此失次第,肝肠日忧煎)!
李白住在宗府,属于赘婿身份。宗家的那些深受内地传统观念熏染的七姑八姨们,想也不会对他有太多的尊重;而宗夫人呢,也不回接受他前妻的两个孩子,哪些是表面上愿意来哺养他俩。这事儿李白有没有主动提出过呢?现已无案可查,看来是他感受到了某些始料未及的家庭内的压力,不方便主动讲。或者他提了出来,却得不到积极的回应,只得怅然作罢。
一个奇怪的现象是,李白与宗夫人新婚不多久,他就匆忙远遁,浪迹天涯了。为什么会是这样呢?而从表象看,李白跟宗夫人之间,感情上还是挺和谐的。在李白长年累月浪游于外时,给妻子写下了不少的相思之诗;又并以妻子的口吻,数次写下思念于他的诗作(代内赠诗),想象着爱妻时而倚门待归。这就巧了!为何李白又偏要游滞于外,偏不归家呢?从他俩之间的“往来赠诗”中,有没有透露出某些个中原因呢?也许细找一下,还是有所发现的。在李白《秋浦感主人归燕寄内》诗里,有此几句:
岂不恋华屋?终然谢朱帘。我不及此鸟,远行岁已淹。
寄书道中叹,泪下不能缄!
这里李白以燕自喻,说自己并非不爱恋华丽的屋宇,如燕子般与妻子时时相拥在爱巢里,但迫于“宗府”的俗习势力,只得长年漂泊不归,我还不如一只年年春归的燕子。因为,容不下自己雏燕的巢穴,是不能感受于完整家庭温暖的!在李白《自代内赠》诗中,也隐约地说了几句:
鸣凤始相得,雄惊雌各飞。游云落何山?一往不见归。
这里李白以妻子的口吻叙说,他们刚刚鸾凤和鸣,就“雄‘别’雌飞了”;那只雄凤如游云一般,一去再不见归来。是什么难言之事,使得李白孤飞远走呢?只能是因为宗府内壁垒森严,难以牵就李白之人,更难容留下他的两个孩子!此间李白的心思,是在想寻找一个相对合适的落脚地。这样便有了“话语权”,再把他一家人聚合在一起,免除三地相思牵挂之苦。但残酷的现实,阻止了他这一愿望的实现。自李白离开长安后,社会上对他的非议相当之多,主要是嘲笑他无论仕途还是生活上,都已失败而归结,这使得李白的进取空间大受挤压。艰难求索途中,李白不得不以一个“正宗道士”的身影,闪现于世人面前。有位非常同情他的好友,就传神地描述他驾车访道中,是“仙药满囊,道书盈箧”。
唐天宝十一年(755年),李白已到了五十五岁。这年安禄山起兵反唐,攻势甚猛,仅在八个月内,就攻进了西部重地潼关,唐玄宗便仓皇之间逃往成都。此时,李白也上了庐山避难。不久宗夫人为躲避战火,也跑到庐山找着了丈夫,两人终于因战乱缘由而重新团聚了。远在东鲁的子女们,让李白担心起来,魂牵梦绕。恰逢门徒武谔从西部来访,并十分仗义,表示愿意率众去把孩子们接到庐山。但是,不知出于何种原因阻碍,这一计划并未实现。
此时宗夫人迷恋上了“道仙之术”,并拜师于奸相李林甫之女李腾空的门下,李白也并赠诗溢美了这两位相门之女。当过后“天真”的李白,下山随从永王李璘起兵勤王,转而妄图另立中央的阴谋挫败后,他受此牵连,遭禁在了浔阳(今九江)大狱里。宗夫人曾经为营救李白出狱,而不避风险地东告西求;当他远放夜郎时,宗夫人还同其弟专程前来送别,表现出了对于李白的真挚情谊。
当李白赴夜郎途中遇赦,返回内地后,就不见他再提及到宗夫人了。可能她已经远离人世;或许是她已远避红尘,正行走在深山老林里的求道访仙之途中。李白最后生命的归宿之地,是在安徽的当涂。从史料上得知,陪伴他的亲人,除了族叔李阳冰之外,还有儿子伯禽的一家。他的女儿平阳,此时可能已经故去(既嫁而卒)。
在李白逝世五十多年后,他的朋友之子范传正出任了宣歙观察使(李白故居地归其管辖),便也开始了寻访李白后代的工作。经过三四年间的明查暗访,终于打听到了李白的两位孙女尚在本地。她们均是李白之子伯禽的女儿,成年后恰逢父亲病故,后因为女子身份,按当时政策是分不到官田的,故沦为庶民;现都在乡村成了家,嫁给了两个老实巴交的佃农,更沦为编户外的“草野之民”。
范传正得知李白后人的境况如此凄凉,便即刻派人把她们送来府中了解详情。这两位李白孙女来到后,诉出了一肚子的苦水,让范传正简要地记录在案:“我们的父亲伯禽病逝于贞元八年,死前无有官府身份。我们有一位兄长,但外出了十几年,一直杳无音信。我们父亲在世时只是士人(比平民高一等级)身份,当他死后我们就变成了平民;虽说有一兄长在,但未能给予任何庇护,我们又变为普天下的穷苦人。我们并非不懂得纺织,但没有桑园来养蚕;并非不晓得种田自给,但没有田地让我们耕作。我们姐妹嫁人从夫,只是为活命而已。这样的凄凉惨景,我们不愿意禀告县老爷,就怕辱没了爷爷李白的声名。于今被当地官家‘押送’来府,只得忍辱负重地坦诚禀报。”
听罢此言,范大人也不禁伤心落泪,悲悯之情由然而生。于是他决定利用手中的权力,要让这两位李氏改嫁,“跳槽”到有较高身份的士族家门去,这样就可改变她的悲惨命运。但李白孙女的回答,却使得范传正不敢夺其心志:“既然已在无奈之时做了草民,今若仰仗权势,迫嫁强婚,求助于高门之下;这虽然活得是滋润多了,但到死之后,咱们就没有脸面去见李白爷爷了!”
由于经历奇特,多种文化在李白心灵撞击融会,培育出了这样一位举世无与类比的奇人。他矫矫不群的身姿,让众人惊呼为“谪仙”;他与众不同的诗歌,就成了“天仙之词”。那么,他的纵任侠、喜浪游、好高门、做赘婿等行事作风,就使今人不难理解了。李白倚仗“谪仙”的才气,心怀策士古风,为要挺身庙堂之上,伸展其指点江山的宏愿,并为此耗尽了他毕生的大部精力。由于文化涵养不同,而引导出思想观念、伦理诉求上的巨大差异,既是致成李白功业失败的主要原因,同样如此,也是致成他子孙后代无所学成,贫困潦倒的重要因素。
对于两次入赘相门所产生的家庭问题的复杂性及严重后果,应当是奇人李白所没有预料到的。从第一位夫人许氏去世,李白及子女难在妻家容身而移居山东,到李白入赘宗府,又不能将子女接来住在一起;这种结果让自己孩子们独居于外,得不到至亲的照料,又享受不了良好的教育,以致子孙均无法走上科举入仕之途,遗弃的两位孙女也无人照料,最后不得已沦为了草野农妇。这样的一种悲剧性结局,从表面上看,有许、宗两氏府内仍有歧视赘婿现象而致;实质问题上,这是由于两种不同文化发生的矛盾引出冲突,体现在李白家庭之上了。
我为李白而叹,更为他所造成的子女的悲剧而撼!不过最后,我仍然要借引一位智者的名言对李白说:你是残缺的战士,不是完美的苍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