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后,她依然记得那个秋天,天空澄澈瓦蓝,没有一丝云彩,空气如洗过一般清冽。她坐在院子里矮墙边的秋千上,歪着脑袋,好奇又羞涩地打量着矮墙那边那个手把喷壶浇花的男子——男子略弯着腰,她只能看到他的侧影。她看到他高挺的鼻梁,红润的嘴巴轻轻抿着,嘴角扬着一丝不羁的微笑,嘴唇上方两撇小胡子,让他整个人看上去风趣又成熟。
“嗨,你好,小姑娘。”看到墙那边有人在偷偷打量自己,他抬起头冲她打了个招呼。一个很随意的招呼,他甚至连坐在秋千上那个小姑娘长什么样子都没有记住。她的心,却在那一刻没来由地跳得凶猛。
那一年,她15岁,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青涩小姑娘,跟母亲住在他隔壁的小院里。
那一年,他23岁,已经是当地一家知名报纸的编辑。
她和他,原本没有什么交集,也不应该有什么交集。可那个秋天的阳光,那个站在阳光里冲她和暖一笑的年轻男人,竟在瞬间填满一个15岁少女的心房。
她开始关注他,私下里打听他的来处。知他来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上流社会,知他是能诗能文的作家,知他所交往的人全是作家、艺术家。他的圈子,离她很远,对她而言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她却忍不住去关注。暮色朦胧中,她站在矮墙的这边,听他那边阵阵欢歌笑语。他的声音,总是从众人的声浪中那么清晰地浮上来,笼罩在她的耳边心上,挥之不去。那时,她会低了头,羞涩又甜蜜地轻轻一笑。也有很多时候,她的心是苦的。她眼睁睁地看着他挽着一个又一个的手,嬉笑着进了自己的院子,又闪身进了房间。她以自己有限的想象力来想象房间里接下来上演的故事,心头就像着了火。
她渴望自己能摇身一变,变成他身边华丽又高贵的。是的,他只喜欢那样的。她决意让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她从箱底翻找出妈妈年轻时穿过的礼服,对着镜子把金色长发高高绾起,脸色太苍白,涂了口红的嘴巴在苍白的脸上显得很突兀。可打量着镜子里那个瞬间成熟许多的女子,她还是抿嘴笑了。她计算着他黄昏回家的时间,在他家门口与他“巧遇”。
“嗨,你好。”那一次,主动打招呼的是她。她迫不及待地要引起他的注意。
“你好。”他被她突兀的出现吓了一跳。他的目光,在她的身上只停留了短短的半秒,就飞快地移开。他没有认出她,那个坐在秋千上看他浇花的小姑娘。
他没再多看她一眼。直到她搬离与他比邻而居的小院。妈妈改嫁,她随妈妈搬到了另一个城市。
7年时间,可以改变很多。此后的7年里,他结交了更多文艺界的大腕儿,也与形形色色的女子在风月场上周旋。一场又一场疑似爱情在他的生命中发生了,又消失了。他不以此为乐,也不以此为苦。职业的需要而已。他需要从不同的那里获得灵感,获得写作的激情。他在那7年的时间里开始在文坛崭露头角,他成了越来越多上流社会的男人想要结交的著名作家、艺术家。
这一切,她全知道。她在他看不见的城市里,收集了他几乎所有的著作。连报纸间一条关于他的评论,她也不曾放过。
她选择在秋天回来,如同7年前见着他的那个秋天一样。不过,这一次,站在他面前的不再是那个慌乱笨拙的小姑娘,她已经是一位美丽、性感的了。精致的妆容,勾人心魄的身材,她从他面前款款走过,又不经意似的回眸冲他一笑。真巧,那一刻,他也把自己迷人的微笑送给了她。他的眼神,神秘、温暖,又带着一种说不清的蛊惑。时隔7年,他仍然可以轻而易举地用自己的眼神捕获她。她愿意被捕获,7年里她所做的所有努力,不就为了那一刻吗?她可以惊艳地在他的生命中绽放如花。
一次绽放,7年等待。在她看来,也是值得的。等他与她一番柔情蜜意后,将厚厚的一沓钞票放在了她的面前,她的面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你,真的没有认出我吗?她想站起来把那些钞票扔到他的脸上。最终还是忍了。她什么也没说,收起那些钱转身走了。
那一次的缠绵,热烈又短暂。几天之后,她再度兴致勃勃地前去找他的时候,却被房主人告知,他父亲病重,他回老家去了。
此后,他写作,参与反战活动,又由著名作家变成著名的和平主义者。在那几年里,他遇上另一位与他志同道合的女作家,开始谈婚论嫁。他的年龄在增长,声望与社会地位也在与日俱增,他不想再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而影响他平静又富足的生活。她从他的生命画布上被彻底抹去。
或许,那里本来就没有给她预留过相应的位置。
然而,人生又常常被许多的不期充满。时隔9年,他流亡归来,再度回到自己的故土,他在那里买了房子,准备定居。
与那个小工厂主的夫人,是在一次酒会上认识的。气氛氤氲的包厢里,他感觉到那位夫人不时向他投来的目光,火热、深情,欲言又止。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约了她。也许,他只想在自己步入婚姻前让自己最后放纵一次。有钱、寂寞、中年贵妇,她身上的那一切,都合乎游戏的规则。面对他赤裸的邀请,她近乎狂喜地答应了。
那是他与她的最后一次疯狂。天亮,各自回到各自的轨道。他说:“夫人,我们之间,什么也不曾发生。”
她点头答应,眼泪不停地滚落。
她从15岁的青涩女孩,到20多岁的风尘女子,再到一个为寻求刺激而背叛家庭与丈夫的下贱贵妇。她在他的眼里,只是3个零散的片断,3个影影绰绰的背影。他不知道,她们其实就是她自己,一个叫琼斯的普通女子。她为了能出现在他的生命里,耗去了近20年的岁月。
他依然没有认出她来。
那些信,她生前托人去给他送过的,她在信上向他诉说了自己的爱,还有对未来的美丽期许。她怀了他的孩子,她希望他能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他却一封也不看,一封也不回。那时,她于他,只有厌烦。他觉得自己惹上了一个不该惹的麻烦。
那本日记,是她自杀后她恼羞成怒的小工厂主丈夫送给他的。小工厂主发现了妻子的所有秘密,也发现了秘密的男主角。她从15岁开始狂热地爱上他,到33岁带着腹中他的胎儿含恨自杀。这个发现让小工厂主发疯,他要找那个花心大白痴决斗。
那样的结局超出他所有的文学想象。他原本想逃的,可读完她的日记,他又决定不再逃了,有什么比去坦然受死更适合来弥补他对一个欠下的情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