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参加梁鸿老师新书《出梁庄记》的讨论会。中国、河南、梁庄,它是梁鸿老师的故乡,村庄里的人外出打工,足迹从内蒙古到深圳,布满了大半个中国。
讨论会上,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听众提问,一个青年男子说:“你们只一味强调农民工的可怜,去农村生活过就知道,农民的素质真的很低。”
这话当然政治不正确,不正确到了其他听众起身反驳的地步:“你去过农村么?”
男子说:“当然去过,农村的人都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我忍不住想,这个男子只是在公开场合说出了很多人不敢说的心里话吧。同情弱势群体、关注留守儿童、送温暖心连心是一回事,和农民生活在同一个生活环境里又是另外一回事。
农民是被塑造出来的。过年时陪父母看电视,发现热播的“现代家庭伦理剧”,一个重要的话题,就是农村出身的年轻人和城市出身的年轻人结婚,农村里的父母来城里探亲,期间发生的所谓“让人啼笑皆非的一连串笑料”。农民在电视里不讲卫生、强迫女婿买房子、强迫媳妇生孩子,他们是“笑料”的来源,说白了,就是愚昧、蛮不讲理的代名词。
近几年,似乎也少提“知识改变命运”了,改变了之后,又能怎样呢?仍然是被嘲讽的“凤凰男”和“凤凰女”。
不知道是不是从知青文学开始,农民和农村,作为“文明”的对照被书写。在农村生活的经历,成为知识青年珍贵的共同记忆,成为苦难的勋章。曾经看过一个出身农村的作家回忆,某个农民企图强*女知青,未得逞,被枪毙:而就在此前,他的邻村,一个男知青,强*了村里的女孩子,女孩子投河自杀,男知青逃回城里,此事不了了之。
这样的事情或许是巧合,这样的比较或许是无意义的。无论是知青还是农民,都是时代的牺牲品,一块乌云笼罩下来,谁也没有逃过。可硬要区分谁的苦难更高贵,更值得书写和铭记,就非常可笑了。
近些年,另一种趋势,是学术界的人士对农村生活怀有理想和浪漫的幻想,因为反感都市的物质和功利,于是把农村描述成温情脉脉的伦理社会,如同一首田园诗。
媒体把进城市的农村人类型化,学者把乡村社会理想化,这两种趋势结合,给人似乎留下一个印象:农村人如果留在农村,固守在土地上,就会是仁义礼智信的淳朴人;到了城市,则会变成给别人添乱的麻烦——那些“现代家庭伦理剧”的结尾,也常常是农村父母以离开城市,拎着大包小包回农村,尘归尘、土归土,作为一种谅解,“皆大欢喜”的妥协。
人对自身矛盾往往是惘然无知的,一方面对“阶级固化”痛心疾首,另一方面,则希望农民能世世代代固守在自己的土地上,井水不犯河水。
看梁鸿老师的《出梁庄记》,最震撼的一点,就是农民,尤其是年轻的一代企图逃离土地的欲望、他们在城市吃了很多苦,饱受漠视、误解和屈辱,可仍然不愿回到农村。
中国有1/6既不是农民,又不是登记在册拥有城市户口的人。他们到了城市之后,往往聚集在城市边缘的贫民窟。中国的贫民窟又格外惨一些,全球贫民窟的居民多达十几亿人,每年只有亚洲与非洲的几十万居住在贫民窟的人住处遭到拆除,人被驱赶。当然,这样的拆除往往是徒劳的,一年左右就会恢复原样。
背井离乡的人往往背水一战。加拿大作家道格·桑德斯写的《落脚城市》里记,08年经济危机,09年初,几千万打工者返回乡村;半年之后,经济复苏,当初返乡的移民95%又再回到城里。循环往复的奔波,牺牲的是一整代人的平静和安稳。
金钱本身,当然不足以构成迁徙的全部动力;更重要的,是改变身份的欲望。农村人到城市里来谋生,与挺着大肚子瞒过签证官,一定要把孩子生在美国的中国人一样,是为了孩子和自己有不一样的人生,享受比自己更多的权利、更好的机会、更大的公平、更可靠的安全感。
仍然是《落脚城市》这本书中写道:19世纪初,每三个人中就有一人能够摆脱自己出生的阶级;19世纪末,已经是每两个人中有一人能够摆脱自己出生的阶级。1851-1901年的英格兰和威尔士,人口中半数人的儿子所在的阶级都与父亲不同,而且向上流动的,比向下流动的高出40%,凭借的是大规模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迁徙。
这是以一种充满希望的方式创造历史,而如果遭遇另一种情况:农民离开土地,到了城市,却发现以一种贫穷转型到另一种的贫穷,而且这种贫穷是毫无出路和指望的,那么,他们会就采取另一种方式改变历史:暴力。
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由聚集在巴黎周围的乡下移民最早发起的;更近一点,1979年伊朗的伊斯兰革命让全世界惊讶,因为它没有那些引起革命的惯常因素,而它最初的起源和宗教无关,而是大规模地农民移民城市,严苛的生活条件,却让他们意识到通往都市生活的路径只是个谎言,于是上街抗议。“生活”总归是人面对的最原始的东西,宗教也好、外国势力也好、意识形态也好,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