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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府大屠杀记

时间:2013-06-09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朱自清 点击:

朱自清散文全集(在线阅读)  >  执政府大屠杀记

 

    三月十八是一个怎样可怕的日子!我们永远不应该忘记这个日子!
    这一日,执政府的卫队,大举屠杀北京市民——十分之九是学生!死者四十余人,伤者 约二百人!这在北京是第一回大屠杀!
    这一次的屠杀,我也在场,幸而直到出场时不曾遭着一颗弹子;请我的远方的朋友们安 心!第二天看报,觉得除一两家报纸外,各报记载多有与事实不符之处。究竟是访闻失实, 还是安着别的心眼儿,我可不得而知,也不愿细论。我只说我当场眼见和后来耳闻的情形, 请大家看看这阴惨惨的二十世纪二十六年三月十八日的中国!——十九日《京报》所载几位 当场逃出的人的报告,颇是翔实,可以参看。
    我先说游行队。我自天安门出发后,曾将游行队从头至尾看了一回。全数约二千人;工 人有两队,至多五十人;广东外交代表团一队,约十余人;国民党北京特别市党部一队,约 二三十人;留日归国学生团一队,约二十人,其余便多是北京的学生了,内有女学生三队。 拿木棍的并不多,而且都是学生,不过十余人;工人拿木棍的,我不曾见。木棍约三尺长, 一端削尖了,上贴书有口号的纸,做成旗帜的样子。至于“有铁钉的木棍”我却不曾见!
    我后来和清华学校的队伍同行,在大队的最后。我们到执政府前空场上时,大队已散开 在满场了。这时府门前站着约莫两百个卫队,分两边排着;领章一律是红地,上面“府卫” 两个黄铜字,确是执政府的卫队。他们都背着枪,悠然的站着:毫无紧张的颜色。而且枪上 不曾上刺刀,更不显出什么威武。这时有一个人爬在石狮子头上照相。那边府里正面楼上, 栏干上伏满了人,而且拥挤着,大约是看热闹的。在这一点上,执政府颇像寻常的人家,而 不像堂堂的“执政府”了。照相的下了石狮子,南边有了报告的声音:“他们说是一个人没 有,我们怎么样?”这大约已是五代表被拒以后了;我们因走进来晚,故未知前事——但在 这时以前,群众的嚷声是决没有的。到这时才有一两处的嚷声了:“回去是不行的!”“吉 兆胡同!”“… ”忽然队势散动了,许多人纷纷往外退走;有人连声大呼:“大家不要 走,没有什么事!”一面还扬起了手,我们清华队的指挥也扬起手叫道:“清华的同学不要 走,没有事!”这其间,人众稍稍聚拢,但立刻即又散开;清华的指挥第二次叫声刚完,我 看见众人纷纷逃避时,一个卫队已装完子弹了!我赶忙向前跑了几步,向一堆人旁边睡下; 但没等我睡下,我的上面和后面各来了一个人,紧紧地挨着我。我不能动了,只好蜷曲着。
    这时已听到劈排拍拍的枪声了;我生平是第一次听枪声,起初还以为是空枪呢(这时已 忘记了看见装子弹的事)。但一两分钟后,有鲜红的热血从上面滴到我的手背上,马褂上 了,我立刻明白屠杀已在进行!这时并不害怕,只静静的注意自己的运命,其余什么都忘 记。全场除排拍的枪声外,也是一片大静默,绝无一些人声;什么“哭声震天”,只是记者 先生们的“想当然耳”罢了。我上面流血的那一位,虽滴滴地流着血,直到第一次枪声稍 歇,我们爬起来逃走的时候,他也不则一声。这正是死的袭来,沉默便是死的消息。事后想 起,实在有些悚然。在我上面的不知是谁?我因为不能动转,不能看见他;而且也想不到看 他——我真是个自私的人!后来逃跑的时候,才又知道掉在地下的我的帽子和我的头上,也 滴了许多血,全是他的!他足流了两分钟以上的血,都流在我身上,我想他总吃了大亏,愿 神保佑他平安!第一次枪声约经过五分钟,共放了好几排枪;司令的是用警笛;警笛一鸣, 便是一排枪,警笛一声接着一声,枪声就跟着密了,那警笛声甚凄厉,但有几乎一定的节 拍,足见司令者的从容!后来听别的目睹者说,司令者那时还用指挥刀指示方向,总是向人 多的地方射击!又有目睹者说,那时执政府楼上还有人手舞足蹈的大乐呢!
    我现在缓叙第一次枪声稍歇后的故事,且追述些开枪时的情形。我们进场距开枪时,至 多四分钟;这其间有照相有报告,有一两处的嚷声,我都已说过了。我记得,我确实记得, 最后的嚷声距开枪只有一分余钟;这时候,群众散而稍聚,稍聚而复纷散,枪声便开始了。 这也是我说过的。但“稍聚”的时候,阵势已散,而且大家存了观望的心,颇多趑趄不前 的,所谓“进攻”的事是决没有的!至于第一次纷散之故,我想是大家看见卫队从背上取下 枪来装子弹而惊骇了;因为第二次纷散时,我已看见一个卫队(其余自然也是如此,他们是 依命令动作的)装完子弹了。在第一次纷散之前,群众与卫队有何冲突,我没有看见,不得 而知。但后来据一个受伤的说,他看见有一部分人——有些是拿木棍的——想要冲进府去。 这事我想来也是有的;不过这决不是卫队开枪的缘由,至多只是他们的借口。他们的荷枪挟 弹与不上刺刀(故示镇静)与放群众自由入辕门内(便于射击),都是表示他们“聚而歼 旃”的决心,冲进去不冲进去是没有多大关系的。证以后来东门口的拦门射击,更是显明! 原来先逃出的人,出东门时,以为总可得着生路;那知迎头还有一支兵,——据某一种报上 说,是从吉兆胡同来的手枪队,不用说,自然也是杀人不眨眼的府卫队了!——开枪痛击。 那时前后都有枪弹,人多门狭,前面的枪又极近,死亡枕藉!这是事后一个学生告诉我的; 他说他前后两个人都死了,他躲闪了一下,总算幸免。这种间不容发的生死之际也够人深长 思了。
    照这种种情形,就是不在场的诸君,大约也不至于相信群众先以手枪轰击卫队了吧。而 且轰击必有声音,我站的地方,离开卫队不过二十余步,在第二次纷散之前,却绝未听到枪 声。其实这只要看政府巧电的含糊其辞,也就够证明了。至于所谓当场夺获的手枪,虽然像 煞有介事地举出号数,使人相信,但我总奇怪;夺获的这些支手枪,竟没有一支曾经当场发 过一响,以证明他们自己的存在。——难道拿手枪的人都是些傻子么?还有,现在很有人从 容的问:“开枪之前,有警告么?”我现在只能说,我看见的一个卫队,他的枪口是正对着 我们的,不过那是刚装完子弹的时候。而在我上面的那位可怜的朋友,他流血是在开枪之后 约一两分钟时。我不知卫队的第一排枪是不是朝天放的,但即使是朝天放的,也不算是警 告;因为未开枪时,群众已经纷散,放一排朝天枪(假定如此)后,第一次听枪声的群众, 当然是不会回来的了(这不是一个人胆力的事,我们也无须假充硬汉),何用接二连三地放 平枪呢!即使怕一排枪不够驱散众人,尽放朝天枪好了,何用放平枪呢!所以即使卫队曾放 了一排朝天枪,也决不足做他们丝毫的辩解;况且还有后来的拦门痛击呢,这难道还要问: “有无超过必要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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