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要去内布拉斯加,由于长期酗酒已经有点老年痴呆症状的他,固执的坚持要从蒙大拿走到内布拉斯加去,因为他坚信他中了一百万美元的大奖,警察把他送回来好几次,他又执拗的跑出去,最后没有办法,小儿子索性开着车带他去一趟内布拉斯加,让老头子死心,也让自己散散心。
老戏骨布鲁斯·邓恩出神入化的演绎了这个半疯的老头子,他空洞而又凝重的眼神即使在这部黑白片里也散发出异样的光彩。导演亚历山大·佩恩显然在《内布拉斯加》里延续着自己一贯的“在路上”主题,从《杯酒人生》《关于施密特》《后裔》再到这部《内布拉斯加》,我们一次又一次的看到亚历山大·佩恩让各式各样的男人们上路,让他们或感伤或疯狂或缱绻或纠结的在旅途中带着观众在旅途中最终收获内心的宁静。
几乎可以把《内布拉斯加》看作是《后裔》的“本土老龄”版:乔治·克鲁尼在《后裔》中带着青春期的女儿在夏威夷群岛上逡巡,一路找寻到了不少关于祖先的记忆;到了《内布拉斯加》里,你可以把布鲁斯·邓恩看作三十年后的乔治·克鲁尼(只不过俩女儿变成了俩儿子),地点则从太平洋群岛回到了美国内陆,而到了影片后半段,你会发现这场荒诞的领奖之旅最终也变成了一场寻根之途,儿子跟着父亲重访祖屋,也了解了父辈的历史。
《内布拉斯加》弥漫着一股衰败气息,影片取景地就不是美国的经济发达和人烟稠密地区,在从蒙大拿到内布拉斯加的空旷原野和荒地上,父子俩和追随而来的母亲、哥哥一家团聚开上了公路,黑白影像让故事变得“陈旧”而有质感,演员们大智若愚式的表演又让影片浸满了佩恩式的冷幽默。随着旅途的延展,两兄弟渐渐了解到父亲的家族原是本分的农民,做了电视新闻主播的哥哥和卖音响设备的弟弟已经完全不了解爷爷辈的生活,老家的经济已经破败,年轻人无所事事,镇上到处是耄耋老人——很有点像当下的中国内地小镇,年轻人们涌向发达地区打工,留下的都是些“老弱病残”。从这个角度来说,《内布拉斯加》又有点像是镜像版的《天边外》:尤金·奥尼尔的代表作讲的是务农的兄弟“逃离”故土的恩怨,亚历山大·佩恩则让已经离开的两兄弟重返故土。
当然,最重要的情愫还是关于父亲的,《内布拉斯加》缓缓地揭开了关于父亲的层层面纱:在去往内布拉斯加之前,老头就像张楚在《姐姐》里唱的那样,给人的印象是“总在喝酒是个混球”,而了解到父亲的“前史”和对儿子的爱之后,观众和小儿子一起开始认真地反思对父亲的态度并悄悄地忏悔着。父子情其实很奇怪,就像刘墉在一篇名为《他为你及时地死去了》的文章里总结的那样:“父子情,就是这么难以捉摸,有情、有爱、有合作,也有战斗……在孩子眼里,父亲是爸爸,是老师,也是对手。”正如心理学家荣格回忆的那样,有一天,母亲对他说“父亲为你及时的死去了”,然后,儿子的身心开始发生奇妙的变化——精神分析学将之解释为原始弑父情结的离析,而在电影里,更多的表现为父亲在儿子面前斯芬克斯式肖像的渐渐清晰。
由此而言,《内布拉斯加》倒是延续了《大鱼》的主题,对儿子而言,父亲永远是个迷,父亲年轻时的故事是儿子无论怎样想象也抓不住头脑的。儿子的生活并不如意,但跟父亲一路而行,却意想不到的从父亲那里汲取了无穷的力量——当然,那笔奖金是个笑话。
爸爸去哪儿?爸爸哪儿也不去,对爸爸来说,儿子就是终点——或者说,是一个新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