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余静书好不容易得了一个到大连出差的机会,大连离上海很远,在余静书的印象中,大连是一个与上海相差无几的大城市,在北方,这个城市的地位十分显赫,它代表着一个地区的发达程度,大连的特殊就在于,它在中国北方引领着城市现代化潮流。事实的确如此,余静书到大连去,就是为参加国家教育委员会为期一周的培训。
出差总是有许多好处和坏处,好处是可以顺带着观光休养,坏处是出差前,要把家里的一切都安排妥帖,儿子的衣食住行,老公的烟酒穿戴。余静书的老公陈彬是一家外企的白领,算是事业有成,家务事少管,每次赚了额外收入,便往余静书面前一扔:“老婆,今天又有红包了,收起来,去买漂亮衣服穿。”
陈彬把一沓人民币扔给余静书的时候,与大多数在外面赚了钱回家交给老婆的男人一样,带着一脸献媚的表情,好似给老婆一沓钱,便希望能换来余静书十二万分的感恩,于是便会对他更加支持更加拥戴。事实上,余静书通常并不领情,她多半会说:“你拿着自己用吧,我有钱。”
这句话说出来,表示着这一对夫妻的日子过得是十分相敬如宾的,但内里的意思却有些生分。尤其是最后三个字:我有钱。
这就表明,这对夫妻之间的财务没有合并,你用你的,我用我的,互不干涉,即便是一个给另一个钱,也是要客气一番的。金钱的给予并不显得理所当然,那是当作礼物一样用来交涉、用来搞好和平团结的媒介。陈彬对余静书的客套已成习惯,他的老婆向来如此,不依赖男人,他也做不了她的港湾或者靠一靠的肩膀之类的东西。仅仅是这样一种状况:陈彬是余静书的家人,余静书是陈彬的家人,仅此而已。他们有两个孩子,一个十岁的儿子,另一个,是女儿,四岁。
大凡人们认为这种情形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这夫妇俩是海归,在外国生了两个孩子又回国了。另一种可能,就是这俩人以前分别结过婚,有了孩子,现在,他们俩是重组家庭,在上海常年生活的男女,只有再婚,才会拥有这样一大一小两个孩子。
事实的确如此,三年前,余静书与她的前任丈夫杨益离婚,原因很简单,杨益有外遇了。婚离得十分迅速快捷,也没有张扬宣布,更没有哭闹吵架,犹如余静书向来的个性,干练,直接。直到离婚半年后,有几位亲戚朋友见到余静书还会问:“杨益最近好吗?好久没见他了,代我向他问好哦。”
余静书多半会笑笑答应,懒得解释,等到亲戚朋友从别处了解到他们已经离婚后,亲戚们才尴尬得不知怎么好了。再遇到余静书,便会躲着她,就怕照面时想起上次冒昧的问候,怕余静书责怪他们的无礼,也怕自己十分多余地进入一起无事生非的纠缠。遇到这样的情况,余静书便会主动上前招呼,笑脸对着人家,热情地与人家聊几句十分乏味的家长里短,以表示自己的不介意,同时,她也想以自己爽朗活泼的举动告诉人家:我过得很好,不必同情我,尽管是杨益出了问题,但离婚是我提出的。
余静书有些掩耳盗铃,人们并不关心究竟是谁提出了离婚,人们只关心离婚本身以及离婚的原因,他们根本没有能力甚至没有兴趣去真的关心余静书的生活。那一年,余静书就用一辆自行车载着小学一年级的儿子去上学,然后自己去上班。下班时间一到,便奔跑到自行车库,飞驰到小学门口接儿子,然后,买菜做饭吃饭督促儿子的功课,夜深人静时,儿子睡下了,三室一厅的家里便寂静到可以听见自己的呼吸。劳累一天,疲乏侵袭而来,但却没有睡意,只脚瘫手软地窝在沙发里,看着这个与过去没有任何变化的家,只是家里少了一个男主人。余静书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为了抹掉前夫的影子、忘记痛苦的回忆而丢弃男人用过的所有家什,包括男人的照片。余静书很理智、很冷静,一切对她有用的东西,她一概不丢,哪怕是杨益穿过的一件汗衫,他离开的时候没有带走,余静书想,这汗衫还很新,可以当睡衣穿。穿着杨益的汗衫在家里活动,衣衫上似乎还留有他的体味,人却走了,不再回来。这感觉多少是有点辛酸的,但余静书偏偏要逼着自己接受这种感觉,好似越能承受男人在家里无处不在的影子,越能表示她对男人的忽视与不在意。好在这个男人还算没有完全丢掉良心,他把房子留给了余静书,毕竟她要带着儿子生活。至于他,只身离家,寻求他的爱情去了。
余静书心里就是这么默默地想的,只是在人前,她总是平静地分析:杨益很幼稚,至少他诚实,当他有外遇的时候,他做不到像别的男人那样“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他无法承受两个女人占有他的生活,这说明他还纯洁,所以,我决定,成全他。
余静书的分析显得十分理性,也似乎是在表示,她是理解杨益的。当陈彬听说余静书已经离婚并询问关心她的现状时,余静书就是这么向陈彬陈述她的离婚过程的。说这些话的时候,陈彬正坐在她面前玩弄着一支咖啡匙。陈彬是她的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到荷兰留学,学成回国后在一家外资企业当高层管理,属于高级白领,为鬼子干活,每月领着鬼子发给他的不菲的薪水,小日子过得既滋润又紧张。他有一个女儿,刚出生不久,那时候,他正当着一名幸福的新爸爸。新爸爸陈彬到余静书所在的小城,是因为一家企业邀请他开发一种节能产品。这次偶然的会面,让陈彬这个新当上爸爸的男人走上了偏离原来生活的轨道。那时候,余静书刚离婚半年。
他们坐在蓝山咖啡馆,幽暗的空间,清悦微弱的小提琴旋律隐约可闻,桌上的瓷花瓶里插着一枝新鲜的郁金香。这环境,让余静书忽然产生一些浪漫的怀想,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用甚少的生活费去咖啡馆奢侈地泡上一夜,心里有些内疚,却充满了幸福感,然后吃一个月幸福的咸菜。
她想起二十四岁的那个冬天,杨益第一次请她到红房子西餐厅吃饭。那一年,他们刚开始工作,他们从来没有到高档饭店消费过,更不要说西餐。热恋中的年轻男女决定要到红房子去吃西餐,仿佛是一个成人仪式,自己有了到饭馆吃饭的决定权,并且也有消费的能力,他们便是成年人了。结果,这一成人仪式花掉了他们半个月的工资,吃了一些很硬的面包,酸酸甜甜的菜,口味奇怪的奶酪和一尝就犯腻的奶油白脱。最后的结论是,西餐不好吃,还不如以前大学校门口的排档,酱爆螺丝、排骨年糕,奢侈一些的,买一只烧(又鸟),那是过节的时候吃的,或者父母给生活费的第一天,往后的一个月日子将会过得越来越惨淡。然而,红房子西餐厅的这一餐尽管价格昂贵,但高雅的环境和人们压低了嗓子说话的情形,还有吃饭时用的刀叉餐具闪烁着冰冷而清丽的银色光芒,这些都让余静书有恍若隔世的感觉。那时刻,她相信,她已经是一个成年女人了,她有权利谈恋爱、结婚,乃至做一切成年女人可以做的事情。成人仪式终于起了作用,就在这个星期的礼拜天,余静书让杨益提着水果补品去家里见了自己的父母,做了多时地下工作的新姑爷终于见了丈母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