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说谎者,也可以攻其不备。不管是多么高明的说谎者,如果遇到突然而来的攻击,也会惊慌失措,不得不投降。
一位资深律师曾经说过:“在询问一个决定性的问题时,不要马上询问证人,等他回到证人席之后,再突然请他回来,重新询问,这是最有效的方法……”
《孙子兵法》里也说过:“攻其不备,出其不意。”“使其不御,则攻其虚。”
因为我们乘虚而入,对方没有防备,自然就会放下武器投降了。
再次,拿出有力的证据来做武器,是识破谎言最好的手法。不管对方如何狡辩,只要我们有确凿的证据,他就不得不俯首承认。
但更重要的是必须懂得如何运用这些证据,如果运用不当,证据也会失去效用的。
关于这一点,首先要注意的就是:时机是否运用得当?如果事情过了很久,我们才拿出证据来印证,那么证据的价值可能就大大地降低了。
如果我们在提出证据之后,还让对方有充分的时间去考虑,也是不妥当的。因为这样就是又让他获得了一个辩解的机会。
那么,证据要同时提出还是逐项提出来呢?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一概而论,必须依证据的价值以及当时的状况来决定。
至于你握有的证据究竟有多少,绝不能让对方知道。尤其是当只有少许证据的时候,更要绝对保密。总之,证据是一种秘密武器,证据愈少愈要珍惜,否则失败的将是你而不是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