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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浓妆上门的媳妇,道德就有问题?(2)

时间:2017-12-23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维舟 点击:
 
很多人不难注意到当下中国人在审美上有缺失,连小学课本都越来越丑,除了只讲求实用所导致的生活粗鄙化之类的原因之外,这种“美以载道”的中国式审美恐怕也要负相当的责任——概言之,中国人审美的问题,就在于常常以外在于“美”的标准来评判“美”。
 
这样,那些被打压的美学尝试,往往并不是因为它们丑,而是因为看起来不道德、被人看不惯,反过来一些丑的事物反倒可以存在,因为它们合乎社会要求,在道德上没有问题。举个简单的例子:《金瓶梅》按文学自身的标准来看,无疑是“好小说”(有些人甚至认为比《红楼梦》都好),但按文学之外的标准来看,它却是一部“秽书”。
 
这种观念在中国社会可谓源远流长,它最有力的体现还不是在审美领域,而是在文学领域。龚鹏程在《唐代思潮》中就指出,中国惯有“以道废艺”或“重道轻艺”的倾向,在形式与内容两分后,仅将形式视为表达内容的工具——先是“文以明道”,进而发展为“文以载道”,他认为这是一种“反文学的观点”,因为这意味着文学只有工具性价值,那些不“载道”的文学就不被视为是“好的文学”。
 
这一想法直至近现代仍是如此。1924年吴文祺曾批评新文学派“读一件作品,不欣赏其艺术上的美,而但斤斤地计较其思想之得失,这和旧文人之讨论《诗经》的‘微言大义’有什么两样?”这不是一两个个例,事实上,白话新文学之父胡适本人就是这样,曾为胡适作传的罗志田在《裂变中的传承》中说,“胡适评判文学作品一向较少注意文学本身的优美(他自认明白清楚就是美),总喜欢以文学之外的标准去评判”。这恐怕就是一种“清爽美学”在文学上的体现吧?
 
“明白清楚就是美”本身也可以发展为一种审美类型,但麻烦的是中国人常将之视为“美”的标准。阿来在《草木的理想国》中自称是只根据植物的“自然呈现”来书写,但其实他对花的偏好仍然延续传统那种观念,即根据人文的审美意趣来择取自己偏好的花木,他喜欢简单、原始、自然的话本形态,而贬斥繁复之美,理由是繁复的花瓣“使一朵花失去基本形态”,而一个“以过度的繁复为美的时代,社会总体是贫困的——或者是物质的贫困,或者是精神的贫困”。
 
 
这和一个家长看到上门媳妇化了浓妆就怀疑她的道德,本质上究竟有何区别?当然,我要承认自己也曾是这样的,直到大三时看到一位师姐实习回来,我意外地发现她化了浓妆的样子确有一种说不出的美,不得不承认有些人适合浓妆,正如有些人适合淡妆。那时我才意识到,我此前对“素面朝天”的偏好并不仅仅是当作一种美的类型,还隐藏着道德判断。
 
更棘手的问题在于:在很多时候,这种道德判断是相对的。对同一个妆扮,不同人的反应可能完全不同,有些人觉得只是得体,另一些人却可能觉得招摇;老一辈眼里的“奇装异服”,在年轻人看来或许很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根据外在于美的其它标准去对它施加约束,其结果就是为了维护保守的社会规范,而扼杀了美的创新。
 
从历史上来看,这种“美”和“道德”无法分离的状况曾是延续数千年的常态,几乎是任何一个社会都经历过的阶段。在现代社会诞生之前,“美”从来不仅仅只是“美”本身。在16世纪的欧洲,瑞士宗教改革家茨温利极力主张通过简化来获得“宗教的精华”,他的追随者毁坏、移走了苏黎世许多教堂的彩色玻璃窗、雕像及绘画,把教堂的内壁刷成单一的白色。另一位更著名的宗教改革家加尔文同样执行严格的纪律,对其新教徒规定了每一餐饭菜的数量和所穿衣服的颜色,抹口红、戴珠宝首饰、穿蕾丝衣服或其他“不得体”衣着是绝对禁止的。在这里,花哨乃至色彩,不只是一种美的表现,还被视为道德上的堕落和腐败。
 
西欧之所以突破了这些限制,是因为随后兴起的现代社会遵循完全不同的社会规范与审美法则。随着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复杂化,大都市里聚集着越来越多频繁互动的陌生人,人们的外表和内心不再统一,一个人也可以随时装扮成另一个身份。
 
正如《巴黎:现代城市的发明》一书中所说的,“在一座以衣着外貌取人的城市,游客不再是外人,他们穿着怎样的衣服,就会被认成怎样的身份”;17世纪的巴黎催生了一类新女性,她们戴着面具自由出行,能随心所欲地隐藏或展示自己,这些精明、世故、美艳又危险的女性引领着当时的时尚潮流,变化无常,体现出那种后世越来越熟悉的现代性:一个人可以通过装扮,在一个充斥着陌生人的城市里以不同的面貌和身份生活着。
 
 
于是,在现代资本主义的时尚产业与文化潮流推动下,旧有的观念与秩序一点点溃败了。桑巴特在《奢侈与资本主义》中说,近代早期西欧有产者的妻子们,在时尚和兴趣方面其实间接地追随着高级妓女所引领的潮流。此时,原先那种道德的顾虑已被抛到一边,事实上,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现代女装的基本法则就是“勾引原则”,都是为了凸显女性的性感魅力,这与“清爽美学”那种压抑个性和个人魅力的冲动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在中国传统上,由于“美以载道”观念的强大存在,人们不得不有所顾忌,其结果是出现了一种更为特殊的审美,所谓“若要俏,三分孝”——那是在能被社会接受的素淡形式之下,行凸显女性魅力之实。
 
如今,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也意识到了形式与内容、外表与内在的分离(“绿茶婊”这个词至少意味着这种反差),一些原本小众亚文化的存在(例如二次元)也开始出现被主流所接受的迹象,但社会价值取向和审美仍然尚未足够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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