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发现,失恋好像是离我很远的事了。
就像成名要趁早,失恋也要趁早。是早失的早好。早失的恋,可以趁着还有大把青春的时候再恋爱;或者不停的再失恋。直到一天,当你有些年纪了,失不起恋了,只有恋或不恋,已经无所谓失恋。
失恋、失身和失意,假如必须选择其中一样,你会怎么选?挺难选的吧?也许,你终归还是会选择失恋。失恋原来并不是最坏的啊!
当然了,早失恋不一定能够再找到新的恋爱,失恋后,也许一直遇不上喜欢的。假如真的是这样,也还是早失恋的早好,难道四十岁才初恋,然后四十五岁失恋吗?那真的是要了老命啊!
可不可以不失恋?可以是可以,不恋爱就可以不失恋。
每一次恋爱,也有一半机会成功,一半机会失败。我是个悲观的人,总觉得是失败的那一半机会比较多。两个截然不同的人走在一起,如何能够走到地老天荒?太不容易了。直到一天,失过恋了,吃过苦了,遇到另一个人,终于明白缘份也是要珍惜的,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浪掷青春,也终于知道怎样去迁就和包容一个爱你的人。那么,失恋的机会也就相对少一些。
假如终归还是孤单一个人,那也不算是失恋,那只是人生。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