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穿一身雪白的小姑娘,托着个上面摆满酒食的圆盘走了进来,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圆圆的一对酒窝。
圆圆终于出现了,脸上的笑涡却没有出现,他们家的大小姐,不但是她最亲近的人,也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亲人。
“到了三更之后,我就知道不对了,那个凌玉峰就是自氏血案的凶手,”
圆圆说,“所以我就乘机逃出来,通风报讯。”
“你逃出来,是你自己的意思?”
“是的。”
“你的大小姐为什么不同意?”
“因为她要自己亲手复仇,”圆圆说话的样子仿佛有些迟疑:“她也不愿意这件丑事外扬。”
“复仇是壮举,怎么能说是丑事?”
圆圆闭上了嘴,显然不愿提起这一点,所以卜鹰就改变话题问:“聂小虫呢?”
“他走了,他家里好像又出了急事,而且他也不愿再见凌玉峰,更不愿见到小青衣。”
“为什么?”卜鹰问:“难道他们之间也有什么关系?”那我就不知道了,”圆圆说:“聂家的事,连你都不清楚,何况我?”
“可见聂小虫也认为凌玉峰就是凶手。”
“他是这么样说的。”
“你们凭什么能断定这一点?”
“凭一条刀疤。”
“刀疤?”卜鹰立刻追问,“是什么样的刀疤?”
“是条像蜈蚣一样的刀疤,很长、很丑,因为他挨刀之后立刻就把刀口用特制的牛皮线缝合了起来,刀口痊愈之后,两边的针脚就变得像蜈蚣的脚一样了,”圆圆又说:“可是蜈蚣又没有那么长的。”
“有多长?”
“最少有一尺三四,”圆圆说:“一刀劈下,干净利落,若不是凌玉峰衣服穿得厚,那一刀是可置他于死地。”
“这么样说来,要杀他的那个人,无疑是用刀的一流高手。”
“不但用刀的是高手,替他缝合伤口的,一定也是高手。”
“他身上有这么长一条刀疤,我怎么会没有看见过?”
圆圆却又闭上了嘴,卜鹰用一双兀鹰的锐眼盯着他,又追问道:“我看不见,是不是因为那条刀疤伤在一个别人不易发现的地方,一定要脱下他的衣服来,才能看得见。”
圆圆还是不开口,脸上却露出种很奇特的表情,显得又愤怒、又哀伤。
她本来是个口齿很伶俐的人,可是只要提起了这个话题,她就变了,就好像恨不得往卜鹰嘴上用力打一拳,打落他满嘴牙齿,让他永远不要再提这件事。
其实用不着她直说,卜鹰就已经完全明自了。
一凌玉峰就是自家血案的凶手。
——自家的妇女有很多曾经被辱,红红也是其中之一。
——凌玉峰身上某一个隐秘处,有一条长达一尺多,蜈蚣般的刀疤,只有在他赤裸时,才能看得见。
——红红自甘为妓,为的就是要制造这么样一个机会,因为只有妓女,才能看到一个陌生男人赤裸时的样子。
——她当然无法找到凶手,可是她相信凶手听到这么样一个妓女之后,一定会主动先来找她。
综合这许多原因后,凶手要杀红红的理由,就很明显了。
这是丑事,红红不愿说,卜鹰也不再提起,他只说:“现在我们好像只有一件事没有做了。”
“杀凌玉峰?”
“就算不杀他,也要捕他归案。”
灰衣人终于开口:“现在紫烟的案子已破,程小青虽然对红红还是一往情深,不惜陪她去死,可是现在也不必去死了。”
“他要死,恐怕也已死不掉。”
“所以你和李红袍赌的这一局,你已赢了,何必再多管闲事?”
“他不死,我的心不平。”
“凌玉峰十二岁时,就已破了一件很复杂的盗案,将一个一向凶狡的大盗追捕到案,这样的人对逃亡当然是专家,你要捉拿他,恐怕还不容易。”
“我知道。”卜鹰道:“幸好我不必!”
“不必追捉他?”
“对。”
“为什么?”
“因为我相信一定有人会替我做这件事的。”卜鹰道:“除了我,一定还有别人不想让他再活下去。”
这次他又说对了。
一只手忽然从墙外伸了进来,就像是从水中伸出来的一样,安静而柔和,既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也没有震裂墙壁,墙上连一点泥灰都没有落下。
手很美,手指纤长,唯一的遗憾是,手指的关节有些粗大,所以手指上戴了六个颜色绚丽光华灿烂的宝石戒指。
这无疑是只女人的手,她正在向卜鹰招手。
卜鹰毫不考虑就走过去,大步住墙上走了过去,就好像前面根本没有这么样一道墙。
等他走过去的时候,墙上果然就出现了一个大洞,卜鹰的人已穿墙而出。
外面假山流水,花木扶疏,仿佛有一条淡青色的人影一闪。
卜鹰走出去,这人影已经在对面的假山上,穿一身淡青色的衣衫,就算不识货的人,也看得出是套价值很昂贵的衣裳。
她的身材也很好,很亩条很娇小,只可惜是背对着卜鹰的,看不到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