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文,和较前一时写的《湘行散记》及《湘西》二书,前后相距约十年,叙述方法和处理事件各不相同。前者写背景和人事,后者谈地方问题,本文却范围更小,作纵的叙述。可是基本上是相通的。正由于深深觉得故乡土地人民的可受,而统治阶层的保守无能固步自封,在相互对照下明日举步的困难,可以想象得到。因此把唯一转机希望,曾经寄托到年青一代的觉醒上,影响显明是十分微弱的。因为当时许多家乡读者,除了五六人受到启发,冲出那个环境,转到北方作穷学生,抗战时辗转到了延安,一般读者相差不多,只能从我作品中留下些“有趣”印象,看不出我反复提到的“寄希望于未来”的严肃意义。本文却以本地历史变化为经,永玉父母个人及一家灾难情形为纬交织而成一个篇章。用的彩线不过三五种,由于反复错综连续,却形成土家族方格锦纹的效果。整幅看来,不免有点令人眼目迷乱,不易明确把握它的主题寓意何在。但是一个在为“概念”“公式”所限制的读者,把视界放宽些些,或许将依然可以看出一点个人对于家乡的“黍离之思”!
在本文末尾,我曾对于我个人工作作了点预言,也可说一切不出所料。由于性格上的局限性所束缚,虽能严格律己,坚持工作,可极缺少对世事的灵活变通性。于社会变动中,既不知所以自处,工作当然配合不上新的要求,于是一切工作报废完事于俄顷,这也十分平常自然。还记得解放前付印《长河》,在题记中我就曾经说过:“横在我们面前许多事情,都不免使人痛苦,可是却不必悲观。骤然而来的风雨,说不定会把许多人的高尚理想,卷扫摧残,弄得无踪无迹。然而一个对于人类前途的热忱,和工作的虔敬态度,是应当永远存在,且必然能给后来者以极大鼓励的!……”我的作品,早在五三年间,就由印行我选集的开明书店正式通知,说是各书已过时,凡是已印未印各书稿及纸型,全部代为焚毁。随后是香港方面转载台湾一道明白法令,更进一步,法令中指明一切已印未印作品,除全部焚毁外,还永远禁止再发表任何作品。这倒是历史上少有的奇闻。说作品已过时,由国内以发财为主要目的商人说出,若意思其实指的是“得即早让路,免得成为绊脚石”,倒还近情合理,我得承认现实,明白此路不通,及早改业。至于台湾的禁令,则不免令人起幽默感。好像八百万美式装备,满以为所向无敌,因此坚决要从内战上见个高低的一伙,料不到终究被“小米加步枪”的人民力量打得一败涂地。还不承认是由于政治极端腐败必然的结果,却把打败仗的责任,以为是我写了点反内战小文章的原因(本文似也应包括在内),才出现这种禁令。得出这种结论,采取这种方法,是绝顶聪明,还是极端愚蠢,外人不易明白,他们自己应当心中有数。试作些分析,倒也十分有趣。中国现在有不少研究鲁迅先生的团体,谈起小说成就时,多不忘记把《阿Q正传》举例。若说真正懂得阿Q精神,照我看来,其实还应数台湾方面掌握文化大权的文化官有深刻领会。这种禁令的执行,就是最好的证明,实在说来,未免把我抬举得太高了。
至于三十多年前对永玉的预言,从近三十年工作和生活发展看来,一切当然近于过虑。永玉为人既聪敏能干,性情又开廓明朗,对事事物物反应十分敏捷,在社会剧烈变动中,虽照例难免挫折重重,但在重重挫折中,却对于自己的工作,始终充满信心,顽强坚持,克服来自内外各种不易设想的困难,从工作上取得不断伪突破和进展。生命正当成熟期,生命力之旺盛,明确反映到每一幅作品中,给人以十分鲜明印象。吸收力既强,消化力又好,若善用其所长而又能对于精力加以适当制约,不消耗于无多意义的世俗酬酢中,必将更进一步,为国家作出更多方面贡献,实在意料中。进而对世界艺术丰富以新内容,也将是迟早间事。
一九七九年十月十四日作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