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常遇上一些年轻的父亲,他们总抱怨,小东西(孩子)烦啊,小东西不好带啊。是苦不堪言的意思。带孩子当然不轻松,可每一次我都要勉励他们几句,不要怕烦,这是你人生最美好的阶段,一定要好好珍惜。
之所以这样倚老卖老,完全是因为我个人的体验。我曾经做过一道功课,问自己“知天命”的人生里最幸福的时光到底在哪里,想过来想过去,我认准了还是从孩子出生到孩子上幼儿园的那段时光。我的《青衣》和《玉米》就是在那个阶段写的,可以说,这个结论是有诗为证的。
我喜爱的时光总和我的膝盖有关。我喜欢把我的孩子放在膝盖上,我估计所有做了父亲的人都喜欢这样。但是,我的喜悦偏于形而下,我喜欢抚摸孩子松软的小肚皮。在沙发上,在汽车上,在火车上,在飞机上,孩子困了,在我的怀里睡着了,我就要把我的手伸到他的小肚子上去,一点一点地搓,一点一点地揉。那种妙不可言的触感给我带来人生的美满与圆融。是大幸福,是大宁静,是大祥和。在那样的时刻如果有什么不测,我想我是可以不要命的。
当然了,我也喜欢把孩子放在膝盖上读书给他听。想起来了,有一本书我没有“读”,而是我们父子俩一起“看”的,这本书就是卜劳恩的《父与子》。说起《父与子》,真是惭愧了,作为一个乡下人,我在1987年的冬天才第一次看到这本早就风靡全球的杰作。那一年我刚刚工作。有一天下午,就在一间办公室里,我的好几个同事聚在一起,不时爆发出欢乐的笑声。我挤过去一看,原来不是在看蚂蚁,是在看漫画。
我是一个骄傲的人,心里想,真幼稚,就一本漫画,你们至于吗。至于。当天晚上,在一个女教师的“胁迫”之下,我终于把那本破旧的《父与子》借了过来。我只用了十几分钟就把这本天才的画册给翻完了。迫不及待啊,我只能囫囵吞枣。吞完了,我即刻刷牙、洗脸、洗脚、上床,把自己裹暖和了,把阅读的架势端足了,然后,一页一页地“反刍”。我是一头年轻的、懒散的、暖洋洋的公牛,我得含英咀华。
是的,这本书最吸引我的不是父爱,而是父亲的失措与癫狂。在父亲黔驴技穷的时候,他动不动就要把他的孩子拉过来,对着孩子的屁股就是一顿暴揍。然而,我要强调的是,这不是暴力,更不是家暴。骨子里,它恰恰体现的是平等,父与子的平等,人与人的平等。在平等这个大前提下,儿子蛊惑了父亲,父亲又“玩不过”儿子,除了打孩子的屁屁,他又能做什么呢?
我至今还记得我们父子共读《父与子》的场景,可以说历历在目。孩子就坐在我的膝盖上,我呢,只能把下巴搁在他的肩头。他的脖子上依稀还有乳臭。只有我知道,这是现场,同时也暗含着历史,它是感人至深的。那时候孩子还不识字,但是,他稚嫩的、弥漫着乳臭的理解力给他带来无边的欢乐。他开心哪。他不允许我翻书,他要亲自翻,一边翻,一边笑,肩膀都耸动起来了,咯咯的。光看書还不过瘾,他命令我把他的小身体翻过来,他要我打他的小屁屁。这一来我们也就是“父与子”了。我打一下,他就笑一次,一直笑到他岔了气。我能体会得到,他品尝到了“做儿子”最纯正、最天然的乐趣。
我的孩子现在读大学,比我高,比我壮。我还有机会让他坐在我的膝盖上吗?开什么玩笑呢。他现在的脊背差不多就是一面墙,一屁股能把我坐死。我已经是他嘴里的“老帅哥”了。我再也不能做一个“那样”的父亲了,“老帅哥”我完了。我只能等。等他有了孩子,我再来过这把老瘾。
都说爷爷格外疼爱孙辈,所谓的“隔代疼”。是真的吗?未必。哪一个做父亲的对自己的孩子没有些许歉疚?多少有一些。可是,机会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是生活提升了业已失去机会的父亲,他站得更高,领悟得也更深。他的父爱提纯了,他会爱了。可生活的遗憾就在这里,你会了,不等于你还有机会。你只能把你的父爱一股脑儿地奉献给孙辈。爷爷一定是爱孙辈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本质上,“隔代疼”依然是父爱,是在追逝伴随着一丝遗憾的、被放大了的、代偿的父爱。
所以呢,我很想对年轻的父亲说,不要抱怨,你要把握好。带上《父与子》,把你的孩子放到你的膝盖上,把你的注意力集中起来,把你的记忆力聚拢起来,把你的感受调动起来。相信我,这个日常的、普通的画面不可能恒久。它的动人之处在未来。水来土掩,兵来将挡,只是说说的。什么也挡不住孩子的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