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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上卷12-16章)(4)

时间:2007-02-12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杨志军 点击:

  但是今天,它们放过了最不该放过的三匹雪狼。

  它们忍着饥饿,走向一座它们从未到过的高大雪峰,用它们锐利的眼睛、聪灵的耳朵和敏感的鼻子,继续在冰天雪地里寻找西结古藏獒的仇敌冈日森格和西结古人的仇家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同时也寻找可以果腹的野兽。它们喜欢吃食肉动物,越是凶猛的野兽就越会成为它们奔逐猎食的对象。它们从来不吃那些柔弱温顺的动物,不吃羊,盘羊、岩羊、藏羚羊都不吃,也不吃野驴和野骆驼,更不吃麋鹿、白唇鹿、梅花鹿、马麝和四不像。有时候饿极了累极了,它们也会拿唾手可得的旱獭和野兔充饥,但是不经常,也不会一顿吃饱。它们总是把自己饿着,用寻找食物时超量的运动来加强肠胃的蠕动,用肠胃的蠕动来制造难以忍受的饥饿感,用难以忍受的饥饿感来催动它们挑战野兽的勇气和习惯。大概正是这种喜食猛兽血肉的习惯,才使它们成了草原上能够吃掉所有野兽的野兽。换一种说法:所有的野兽总是挑选那些比自己弱小好欺的动物当作捕食对象,唯独藏獒总喜欢吃掉比自己更凶残更毒辣的杀手、比自己更强大更疯狂的嗜血者,于是它们就成了草原上所向无敌的第一杀手、第一嗜血者。

  这一天,獒王虎头雪獒和它的伙伴仍然没有找到冈日森格和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它们找到了一对猞猁,自然是抓住了,咬死了,吃掉了;又碰到了一只雪狐,自然又是抓住了,咬死了,吃掉了。夜晚来临的时候,它们还在找,和人相比,它们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气馁和沮丧;也没有过于明确的时间概念——已经找了多长时间?还要寻找多长时间?这些问题统统不存在,只要没找到,就要找下去,哪一天找到,哪一天算完。

 

 


第十五章
  当梅朵拉姆和李尼玛在草原上寻找小白狗嘎嘎的时候,光脊梁的巴俄秋珠一直呆在草原连接着昂拉雪山的灌木林里。灌木林深处有几顶帐房,那是绘饰着八宝吉祥图的彩帐,是野驴河部落的头人索朗旺堆一家消暑度夏的地方。头人的儿子们和侍女们常常在这里唱歌跳舞,唱歌跳舞的时候穿着靴子,不唱歌跳舞的时候就不穿靴子。不穿靴子的时候,靴子就和衣服帽子一起乱扔在草地上。你悄悄地走过去他们不知道,你悄悄地拿走一双靴子他们也不知道。他们是燠夏原野上的干柴烈火,哪里有时间瞻前顾后。可是今天他们一直在唱歌,唱累了就吃喝,吃好了再唱歌。似乎知道巴俄秋珠的眼睛盯上了靴子,任你怎么盼望,他们也不肯把靴子脱下来扔到地上。所以巴俄秋珠就一直没有离开灌木林,尽管他看到了草原上梅朵拉姆和李尼玛的身影,也听到他们一遍又一遍地叫着嘎嘎的名字,但是他没有及时走过去告诉他们自己看到的那一幕:一匹母雪狼叼着小白狗嘎嘎,在两匹公雪狼的追随下,跑进了昂拉雪山。

  巴俄秋珠寻思:仙女梅朵拉姆说了“你应该穿双靴子”,我还没有靴子我怎么走到梅朵拉姆跟前去?不过已经不会太远了,我就要有靴子了。

  “嘎嘎,嘎嘎。”在离碉房山不远的草原上,环绕着工布家的帐房,梅朵拉姆和李尼玛东一嗓子西一嗓子地喊着,身边是清凌凌的野驴河,远处是一脉脉连绵不绝的雪山冰岭,冰岭之下,绿色浅浅的高山草甸连接着黑油油的灌木丛。灌木丛是一片一片的,冲开山麓前松杉林的围堵,流水似的蔓延到了草原上。草原放纵地起伏坦荡着。“嘎嘎,嘎嘎。”两个人的叫声飞起来落下去,就像硬邦邦的石头砸出了野驴河琮琮??的响声,满河湾的麻子鱼、黄鱼和狗头鱼既好奇又惊慌,闹腾出一片扑通扑通的鱼跳声。

  李尼玛不知不觉拉起了梅朵拉姆的手,虽然还是“嘎嘎,嘎嘎”地叫着,但心思已经不在那只跟他无关的小白狗身上了。或者说他并不希望小白狗嘎嘎这时候真的被他们从草丛里或者鼠洞里喊出来,就这样一直喊下去多好。手拉着手一边喊着一边走着,突然,狼来了,他把她抱住了。狼又走了,他把她放开了。放开干什么?寻找嘎嘎已经变成了一个机会,一个和梅朵拉姆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千万不能错过。再次拉起她的手,拉着拉着就把身子也拉到一起了。亲她的脸,亲她的嘴,使劲,使劲。他使劲想让她明白其实他最想使劲的并不是嘴,但她总是不愿意明白,身子本能地躲着他,一躲就仰躺到了草地上,就给他提供了一个饿豹一样扑上去啃咬的机会。于是他就真的变成了一只饿豹,似饥饿的小豹子贪婪地啃咬着她的**。她是母豹,她的母豹的丰盈圆满的**,哺育着他这只青春激荡的公豹。

  李尼玛胡思乱想着,突然张开双臂抱住了梅朵拉姆。梅朵拉姆好像早有准备,使劲推开他,大声说:“你要干什么?赶快找嘎嘎。嘎嘎,嘎嘎。”她尖利地喊叫着兀自前去。李尼玛扫兴地追了上去,盯着梅朵拉姆的背影干巴巴地喊着:“嘎嘎,嘎嘎。”

  环绕着工布家的这片草原差不多被他们用脚步丈量了一遍。嘎嘎一定是跑到更远的地方去了。更远的地方有更大的危险,梅朵拉姆不敢去。她在那里遇到过金钱豹,遇到过荒原狼,已经是惊弓之鸟了。尤其是没有藏獒陪伴的时候,她只能在这里寻找。她眺望着草潮漫漫的远方,突然抽抽搭搭哭起来。她觉得嘎嘎已经死了,已经被豹子或者狼吃掉了。

  李尼玛走过去安慰她,不是用语言,而是用手。他用自己的手给她揩眼泪,揩着揩着就不老实了,就捂到她的**上去了。梅朵拉姆再一次推开他,生气地说:“你走开,你不要跟着我。”大概是美丽姑娘的眼泪刺激了李尼玛,大概是西结古草原的牛羊肉和酥油糌粑格外能催动起情欲来,大概是李尼玛突然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对方是谁了,他没有妥协,他像一只决不妥协的藏獒一样扑向了它的敌人一只母豹或者一只母狼。

  梅朵拉姆完全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她被他压倒了,又被她一口咬住了脖子。更糟糕的是他的两只手,疯狂地撕扯着她的衣服。夏天的衣服本来就不多,撕扯几下也就没有了。这时候他的牙咬住了她的**,他的两只手又去撕扯她的裤子。她在反抗,用脚蹬他,用拳头打他,甚至用牙咬伤了他的肩膀。但是毫无作用,他现在是没有疼痛感觉的,你就是割掉了他的头他照样要干他想干的事情。裤子扯掉了,似乎扯她的裤子比扯他自己的裤子还要容易。她极不情愿地精赤着,眨眼之间贞操成为历史,处女红鲜花一样绽放在草原上的时候,梅朵拉姆就像被野兽猛咬了一口,惨烈地大叫一声。

  不是这一声惨叫召唤了巴俄秋珠,而是他本来就奔跑在想和梅朵拉姆见面的路上。他来了,他终于有了靴子所以他来了。那是一双羊毛褐子和大红呢做靴筒的牛皮靴子。他穿着靴子飞奔而来,因为不习惯,好几次差一点绊倒。他依然光着脊梁,堆缠在腰里的皮袍随着他的奔跑呼扇呼扇的,脚上的靴子是七层牛皮靴掌的,让他陡然长高了几寸。他跑着,风是他的声音,水是他的路线,等他突然停下的时候,野驴河哗啦一声激响,风没了,平静了。他愣在那里,看到灌木林里头人的儿子们和侍女们往草地上乱扔靴子和衣服的事情,居然也发生在这里,发生在李尼玛和梅朵拉姆身上。不同的是,和头人的儿子们在一起的侍女们是高兴的,而和李尼玛在一起的梅朵拉姆是不高兴的。这一点他一听就明白,梅朵拉姆的叫声里充满了怨怒的毒素。他站了一会儿,走过去,悄悄的,就像走向了头人儿子的靴子。他从草地上捡起了李尼玛的衣服、裤子和鞋子,退了几步,转身就跑。

  他还是不习惯穿着靴子奔跑,又是好几次差一点绊倒。他跑向了野驴河水流最急最深的地方,想把怀里的东西扔进河里让水冲走。眼看想法就要实现了,突然他又改变了主意。他看到一大群领地狗正卧在河边无所事事地晒太阳,便挥动手臂吆喝起来:“獒多吉,獒多吉。” 

  领地狗们顿时来了精神,纷纷朝他跑来。他把怀里的衣服、裤子和鞋子扔了过去,怂恿它们跳起来争抢。领地狗们以为这是他跟它们玩呢,就像马戏团里训练有素的动物演员那样你叼一下我叼一下,然后争宠似的送到他手里,居然一点损坏也没有。巴俄秋珠气呼呼地接过衣服、裤子和鞋子,摔到地上,用脚,不,用他刚刚穿上的靴子狠狠地踩着,跺着。领地狗们从来没见过他穿靴子,都惊讶地看着,仿佛说:“好啊,你也穿上这个了。”很快又明白,巴俄秋珠并不是在卖弄自己的靴子,他是要它们明白这些东西都是坏东西,是该撕该咬的外来的东西。领地狗们扑上来了,你撕我扯地不亦乐乎。那些东西哪里经得起它们折腾,转眼之间就七零八碎了。

  巴俄秋珠知道,重要的还不是毁掉这些东西,而是让领地狗们有一次毁掉这些坏东西的经历,这样的经历会让它们对坏东西的气味产生记忆,从此只要它们碰到这种气味也就是说碰到李尼玛,撕咬的冲动就会油然而生。巴俄秋珠想象着李尼玛光着身子走在草原上的样子和领地狗一见李尼玛扑上去就咬的情形,觉得自己正在为心中的仙女梅朵拉姆报仇,禁不住高兴得咧开了嘴。他“獒多吉獒多吉”地喊着,转身就跑。领地狗们呼呼啦啦地跟了过去,无所事事的它们终于有所事事了。

  巴俄秋珠边跑边想,他现在要把梅朵拉姆从李尼玛的强*中解救出来;要告诉梅朵拉姆,你满草原寻找的小白狗嘎嘎已经不在了,它被一匹母雪狼和两匹公雪狼叼进了昂拉雪山,肯定吃掉了。

  等巴俄秋珠带着领地狗来到这里时,梅朵拉姆和李尼玛已经分开了。梅朵拉姆穿好自己的衣裤躺在草地上不知道怎么办好。她恨死了李尼玛,真想大哭一场,又觉得这是自找的,既然你愿意跟一个男人以恋爱的原因单独在一起,既然你早已知道男人的欲望有时候会变成一种不能自持的暴力,为什么还要为失去的贞洁而大哭小叫呢?她这样想着,就没有哭,就发呆地躺着。而李尼玛却在得逞之后惊叫起来:“裤子呢?我的裤子呢?”他到处寻找他的衣服、裤子和鞋子,近处没有就去远处,远处没有就又到近处。就在他一会儿河边一会儿草原,赤裸裸地来回走动着抓耳挠腮的时候,巴俄秋珠伙同一大群领地狗突然出现了。

  好像人与狗是提前商量好的,一到跟前巴俄秋珠和领地狗群就自动分开了:巴俄秋珠跑向了梅朵拉姆,领地狗群跑向了李尼玛。李尼玛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危险,他已经好几次面对过领地狗了,只要没有人的唆使,它们一般是不咬人的。但是他没有想到唆使已经背着他秘密地进行过了,领地狗们来这里就是为了和他过不去。它们朝他吠着,自然是小喽?藏狗在前,藏獒在后。藏獒们跑着跑着就不跑了,好像面前这个光身子的人根本就不值得它们亲自动手,交给小喽?们处理就可以了。小喽?藏狗们你喊我叫地奔扑而去。李尼玛大叫一声:“不好。”转身就跑,没跑多远,一只身手敏捷的藏狗就把牙刀举到了他的大腿上。

  尽管谁也没看见,但一个漂亮的侍女一口咬定是巴俄秋珠偷了头人儿子的靴子,因为她曾经发现巴俄秋珠在灌木丛后面朝这边张望。一个阿妈嫁给了送鬼人达赤后很快死掉的小流浪汉,一个无家可归的塔娃,偷了头人儿子的靴子,这在草原上并不是小事。青果阿妈草原的风尚是:你有本事你就去抢,半路剪径,打家劫舍,啸聚林野,占山为王,没什么不可以的。抢出了名气你就是南征北战的伟大强盗,牧人敬畏,头人佩服,请你做部落的军事首领也是常有的事儿。但就是不能偷,偷是罪大恶极的。打个比方:抢是藏獒的行为,偷是狼的行为。牧人们爱獒如命,恨狼入骨,藏獒与狼的区别就是抢与偷的区别。在部落的法规里,对偷窃的惩罚是:烙火印、钉竹签、拴马尾、割鼻子、挖眼睛、割耳朵、剁双手、押黑房、关地牢、上脚镣、戴手铐、吊旗杆、抽鞭子。犯了偷的人很多都会在严刑中死掉,不死也是个半残。尤其是你不能偷窃头人家的东西,头人家的一张皮,顶得上牧人家的半群羊。头人的三儿子知道惩罚偷窃罪的严酷峻烈,小声对侍女说:“你不要大声喊叫好不好?你去找到巴俄秋珠,赏他一个耳光,悄悄把靴子要回来不就行了?”侍女用更大的声音说:“那怎么可以呢三少爷,流浪汉的前世是可恶的狼,难道你要宽容地对待一匹狼吗?再说巴俄秋珠是送鬼人达赤的儿子,它浑身沾染着鬼气,他穿了你的靴子,你的靴子上就有了鬼气,这样的靴子难道还能穿在你高贵的脚上吗?”头人的三儿子说:“巴俄秋珠是个善良的人,我每次给他食物,他总是自己吃一半,给领地狗留一半。我不信这样的人前世会是一匹狼,说他前世是一只藏獒还差不多。前世是藏獒的人是应该得到好报的。”侍女说:“三少爷真是好心肠,可惜这样的事情我做不了主,我得告诉齐美管家,他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齐美管家做出的决定是,亲自带人带狗去追寻巴俄秋珠。他带的狗是给头人看家的上等藏獒,这样的藏獒要在草原上找到巴俄秋珠或者说要找到头人儿子的靴子,简直就是袖筒里找手肩膀上找头,太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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