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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4)

时间:2022-02-26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蔡骏 点击:


  “我没杀人!”

  还没等萨顿律师解释,我已斩钉截铁地打断了他。

  “很好,能告诉我全部过程吗?你是怎么发现死者的?”

  “案发当晚,我坐飞机来到马丁?路德市,有个四十多岁的华人男子来机场接我,他的中文相当流利,自称天空集团全球CEO的秘书,说天空集团的大老板要见我。他开车带着我来到案发的公寓楼,让我到513房间找大老板。结果我刚走进房间,就发现了常青的尸体。”

  来美国才几天时间,我的口语水平竟已突飞猛进。

  “好的,我会去看机场的监控录像。”律师已录下我的话,又在本子上记了几句,“高先生,你认识死者常青吗?”

  “认识。”

  “他和你什么关系?”

  我犹豫了一分钟,在莫妮卡和律师面前,我究竟该怎么说呢?为了蓝衣社的大业,冒充高能万里迢迢飞来美国,骗取天空集团大老板高思国的信任?如果就这样说出来,莫妮卡会把我掐死吗?不,不能告诉她这些,也不能告诉任何人!这是我与常青之间的秘密,即便他埋进坟墓也不能泄露!

  “他是我父亲生前的朋友,在中国与我见过一面。他帮我搞到了美国的签证,让我飞来美国找他。”

  我迅速给自己编了个理由,却被莫妮卡戳穿了:“你撒谎!”

  为什么她的口气就像该死的检察官?!

  “对不起,继续说下去吧。”她不愿让律师留下对我不好的印象,“Sorry,乔治,我不该打断你们。”

  “好的,高先生,你说有人来机场接你,要带你去见天空集团大老板,这是怎么回事?你和天空集团是什么关系?”

  这个问题可把我难倒了,除非说出高能的身世,否则我没办法为自己解释了。

  于是,我把这个难题扔给了莫妮卡。

  “你来回答吧!当我自己还蒙在鼓里的时候,你就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我用汉语补充了一句,“假设我还是高能。”

  莫妮卡的面色微微一变,她早就知道高能的身世,几个月前带着任务飞来中国,想方设法接近我,以至于她现在难以自拔。至于我如何知道高能的秘密?对她来说已不重要,如果不是这个原因,我何必千辛万苦来到美国?

  “萨顿先生,请你答应我——”她无奈地摇摇头,为了救我必须说出来,“在法庭以外的地方,为我和高先生保密,不要把这个秘密说出去。”

  “放心吧,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是我的义务。”

  莫妮卡冷冷地看着我说:“高能先生,是天空集团全球CEO高思国先生的侄子。”

  虽然她明知我是个冒牌货,却还在为我圆谎,因为如果我不是高能,那不但是杀人嫌疑犯,而且还是非法入境。

  萨顿律师惊讶地看着我,似乎在仰望一座闪闪发光的金山,态度立时恭敬起来:“高先生来美国的原因,就是与你的叔叔见面吧?”

  “是。”

  “可为什么由死者常青来为你安排签证呢?高小姐不是更适合为你做这件事吗?”

  “我……我一开始不想让叔叔知道,所以常青帮了我这个忙,也是他在联系我的叔叔的,至于他和我的叔叔什么关系,我也不是很清楚。”

  不可否认我说谎的本领正在逐渐提高。

  “高先生,是谁让你来马丁?路德市的?”

  “是常青给我订的机票,从洛杉矶飞到马丁?路德市,他说我的叔叔已抵达这里,会有人到机场来接我。”

  “嗯,警方已发现常青生前与你通过电话。”他又埋头在纸上写了几笔,对我挤出一丝虚伪的微笑,“你在案发的公寓楼里,见到了你的叔叔吗?”

  “不,连个影子都没有,当我被警察抓住押到楼下,所谓的秘书就消失了,只剩下我的行李躺在路边。”

  “能说得更具体些吗?我是说发现死者的情景。”律师轻轻叹了口气,神色凝重地说,“有一条对你最不利的证据——警方逮捕你的时候,你正紧握杀人的凶器。”

  “Shit!”我终于忍不住用英语爆了粗口,随即尴尬地摇摇头,“Sorry,我有些激动。”

  “没关系,我常遇到这种情况。高先生,在向陪审团解释之前,能否先对我解释一下?”

  “案发那天晚上,我走进公寓楼的513房间,看到餐桌上放着一把刀,下面压着一张字条。我想看清字条上的字,便毫无防备地拿起刀子,看到字条上写着‘DAYDREAM’。”

  “DAYDREAM?”

  “没错,是手写体的英文字,‘DAYDREAM’,用中文说就是‘白日做梦’!”

  最后这句中文是说给莫妮卡听的。

  “高先生,根据警方提供的证据,在勘察命案现场的过程中,确实在餐桌上发现了一张字条,上面正如你所说写着‘DAYDREAM’,这个会成为一项重要证据的。因为你要看清字条上的字,所以拿起了盖住文字的刀子,是不是?”

  “没错!这几个字引诱了我拿起凶器,这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案,同时诱骗我成为杀人嫌疑犯。”

  “虽然很离奇,但未必没有可能,也许陪审团会相信吧。”

  辩护律师模棱两可的态度让我生气:“我说的都是真实情况!请相信我!”

  “好,我当然相信,请不要激动。高先生,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警察发现你的时候,你身上沾有死者血迹?手上仍然握着那把凶器,为什么不把刀子扔掉,反而拿着刀子去坐电梯呢?”

  “当我看到‘DAYDREAM’这行字,我就被彻底激怒了!接着在里面的房间,发现常青的尸体。也许是凶手故意放的,我被一把扫帚绊倒,不幸地倒在死者身上,沾上了他的血迹。当时我太紧张了,手指完全僵硬,惊慌失措地握着刀子往外跑,倒霉地遇上了两个警察。”

  “确实很倒霉!”

  萨顿律师又拧起了眉毛,我的读心术告诉我——他心想“这家伙是在编小说吧”。

  “我根本不知该怎么解释,听到了警察的米兰达警告,干脆一个字都不说了。”

  “高先生,好在情况还不算最坏,因为现在没有任何人亲眼看到你杀死常青,也没有任何录像证据。即便警察看到你握着凶器,也只能算间接人证。”

  算是安慰吗?起码我没有死定:“只要抓到真正的凶手,我就可以洗脱清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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