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微信群,看到耿振江黑洞007先生发出的《活埋瘫痪母亲,传统孝道吃人于无形》,感觉有些话如鲠在喉。原本想在群内回应几句,又怕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就坐到了电脑前。我无意针对耿先生及其文章,权当借题发挥吧。 01 将恶行甩锅给孝道,逻辑是荒唐的 耿先生对于传统孝道的某些认知、以至否定,俺还是可以认同的。但是将活埋母亲这种灭绝人性的恶行,归结成为“传统孝道吃人于无形”,就让人大跌眼镜、惊诧莫名了。 陕北男子马某,竟然将瘫痪的79岁老母亲,偷偷拉到一处废弃的墓坑活埋了。这种败类就不该称之为人,简直畜生不如,活该依法严惩。人们不应该、也不可能找出任何理由,来为这种罪行甩锅开脱。 作者虽然并没有详解,这“坑妈”与“孝道”之间,究竟有何因果关联。但贯穿全文的内在逻辑显示:是传统孝道对养老形成的各种经济上、精力上的压力,迫使马某走上了活埋母亲的邪恶之路。 作者其实也明白写着:“中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法律规定比之于传统孝道,何者更具约束力、强制性,显然是一种不言而喻的常识。那么,即便要将弑母之恶甩锅给外部压力,这个“吃人于无形”的主语,也不应该写成“孝道”,而肯定只能写作——“法律”。 这口坑妈之锅,无论如何都甩不到传统孝道上去。马某的心智,哪里能装进、能理解孝道这样的概念?他的行为,正是无知无识、无法无天的表现,也是孝心全无、人性丧尽、兽性上身附体的结果。 在耿先生看来:“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虽木有问题但文明之成色严重不足。”“孩子们都自顾不暇,哪里来钱孝顺你,哪里有时间来关照你?”……然而,这许多经济负担、精力拖累乃至种种不公平,即使全都真实的压在了马某肩上,也断然不能成为儿子活埋亲生母亲的原因或理由。 无论面对多么大的经济与精神压力,但凡一个正常人,就不可能做出这种丧尽天良、人神共愤的事情。 一个儿子因为孝道而活埋了母亲——这个故事想象之荒诞,逻辑之荒唐,让人必须目瞪口呆、脑洞大开。 02 将恶行推诿给传统,后果是负面的 前不久,我在《家庭观念的冲突》中写过:传统家庭是建立于农耕社会的“反哺模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家庭应该也会逐渐转型到“接力模式”。 耿先生批判的“养儿防老”,应当并不是道德问题。在农耕时代,这种养老模式无可替代,也是合理的文明的。到工业时代,养老模式才有可能改变。这类生活变化,并不是道德观念使然,主要还是经济发展、社会保障成熟的结果。 国家确有责任尽快建立、完善包括低保、医疗、养老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现实确也存在着许多不公,需要谴责批评。但也不能有了批评、责怪的对象,就逃避自我需要面对的现实。现实情况是,广大的农村大概至今也不能算脱离了农耕社会。在很长的时间,有大量的老人,还是只能依靠家庭养老。 相同的现实下,人们无疑存在多种不同的选择。并不是只要找个借口,就能允许儿女虐待、甚至于杀害父母。没有任何理由,包括贫穷,可以让人罔顾最基本的道德良知。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善待老人,至少要为自家老人有尊严地生活而尽一份心、出一点力。 社会应当同情、帮助穷人的困难,却不能宽容、鼓励穷人的恶行。穷而无知无德对于社会的危害,并不会小于为富不仁不义。过去滥刹无辜的义河团,当今上街砸车打人的艾帼者,各种民粹泛滥、社会搔乱,哪里又少得了作恶的穷人? 中国已进入到一个未富先老的老龄化社会。需要一种有利于老人生活的环境,也包含舆论的氛围。不可以让那些没有善待父母的人,找到任何道德上的借口,来增加心安理得、减少愧疚自责。也不能让社会公众,对这类不肖子孙产生情有可原的错觉,从而增加同情宽容、减少谴责唾弃。 耿先生的文中还写到:“与之相对应的时期就是老人的临终关怀,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时期也应尽量短。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也正是这个意思。”这段话让俺更是一头雾水:如何去实现“也应尽量短”?这意思究竟几个意思! 我小时候听说、但从没查证过秦朝的一种恐怖:人过50岁就没用了,都要刹头。这种仇老的恐怖思想,该不会在某些现代人心中复活吧?如果只站在年轻一代的立场,完全无视老人的生存权,不只是对几亿老年人不厚道、不公平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反仁类的醉恶。 这两天,网络上有大量文章,都在评述马某的情有可原,从“必然之社会背景”的各种可恶,到“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诸多无奈。各种理由充分并情绪激愤,一致将坑妈之罪归咎于传统的孝道、现实的政策…… 我百思不得其解:无论按传统的仁爱思想,还是西方的人道主义,这种弑母的大罪大恶,怎么就能情有可原?这些甩锅的奇谈怪论,怎么还会广有市场?如此般全无理性、人性的奇葩现象,大概真能让文明人类,惊恐到精神崩溃。 03 孝道并非一无是处,亦有合理内核 将活埋母亲甩锅给孝道,就是将孝道当作了完全负面、应彻底清除的精神垃圾。 传统孝道附加了许多专自皇泉、封建礼教的证治正确,诸如家国不分、等级森严之类,有些东西确实有悖于现代文明。但也不能因此,就不分青红皂白,将其合乎天理人道的内核及初心——儿女对父母的亲情孝顺,也一并当成垃圾扔掉。我以为,孝顺的内涵可以探讨,要是嫌孝道不中听,改说感恩之类也行,但是儿女对于父母的一份孝心,是绝不应当缺失的。 儒家讲仁者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样的同理心有错吗?我看不仅没有错,称之为普世价值也不为过。 现代文明崇尚博爱。这种广泛而无私的关爱,难道就不该分享给父母?我看不仅要给,还应该给得更多一些。父母是儿女的血亲,生命的出处,起码也存在养育之恩,一个人怎能全无感恩之心? 生活中确实有些不孝行为,但还没人以此为荣,就说明这不是什么理直气壮的光彩事。有人说:对父母都不好的人,不可能对别人真好。我相信,一个人对父母的态度,反映着最真实的人品。对不孝之子,我向来是耻于为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