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敬过菩萨的酒,被你不加思索地倒掉。正月初一日的生活垃圾,则虽被你扫到了一块,却决不清理到户外去。春种时,你宁可独自劬劳,而执意不让女人下地播种。刚出门即发现忘带了物什,你也决不返回去取。此外,你还知道寒食节不升烟火,于是就着泡菜、剩饭将就着度过郁闷的一天。
——如你我所知,这些都是禁忌。菩萨、祖宗用过的酒,阳间人士不宜享用;正月初一日将垃圾扫出门外,据说会把一年的财运给扫没了;在男女性别纠缠中,女人一般被暗喻为大地,由男人在这大地上播种劳作——借由这样的观念,于是女人不得播种,以免触犯到某种戒律;出远门、办大事时,半路折回乃不祥之兆,有半途而废之虞;“寒食节”,顾名思义,只能吃生的、冷的——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因袭下来的,为什么要去改变它呢?
多年来,我自己也一直这样因循着。然而事实上,我们已有了意外的观察。
譬如说,敬过菩萨的酒已被我们倒掉了,但同样是敬过菩萨的鸡、肉、鱼,我们却并不把它倒掉,而是从容举箸,哪管它已被菩萨、祖宗享用过。正月初一我们能守住自己不外倾垃圾——我们会在初二的凌晨,怀着压抑多年一朝获释的心情,痛快地倾倒它们。论理,初一是春节,初二也是春节,元宵日还是属于春节,为何只限定初一不能外倾垃圾?女人不能下种——可是如果家里没有男人(比如他外出或者早逝),女人不照样下种?这种情况我见得太多了。出门办事不半路折回,这当然很好,可是如果忘了带钱(偏偏又必须得用钱)、忘了带伞(偏偏大雨滂沱)或者忘了带手机(这还怎么和人家联系),你还顾得上什么禁忌不禁忌吗?你立马回家取了来,你甚至忽略了母亲和老婆那写满了不悦和遗憾的表情。至于寒食节的规矩,你觉得更不在话下了。方便的时候当然不妨遵守之,可是你刚好患了严重的伤寒,身子本来就十分虚弱,医生也一再叮嘱你不可吃凉食。于是,“寒食节,见鬼去吧!”你说。
我们由此注意到,所谓禁忌,首先顾及的还是形而下的需要。如上种种禁忌的设立,不妨看作一种精神安慰。而一当精神安慰与形而下的需要发生冲突,我们总是照顾后者,让精神安慰做出牺牲。敬过菩萨的那一小碗烧酒不足惜,于是可以倒掉;而扔掉整碗整碗的三生美味则不只是可惜,更涉嫌暴殄天物(这比忽视禁忌的罪过更大,只好修改禁忌)。垃圾之不除,一天尚可忍受,久了则令人不堪(这比忽视禁忌的罪过更大,不妨修改禁忌)。女人不宜下种,但春天不种则秋天无收(这比忽视禁忌的罪过更大,尽管修改禁忌)。其他的依此类推。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并非菩萨、祖宗、神灵的虔诚礼拜者,我们但是自身利益的忠诚护卫者。设立种种禁忌,表面上是在自我约束,实际上却是为自私找一个借口、一件外衣。这是我们的伪善。我们已经不需要信仰(至少是并不看重信仰)。禁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意、任意甚至恶意修改——在信仰的道路上,还有比这更轻捷、完美的方便法门么?
害怕禁忌的束缚而偏偏还要设立那么些禁忌,初看颇像画地为牢,然而人们却能在自相矛盾时以修改禁忌的方式巧妙地化解之。这不能不叫人对我国劳动人们“人定胜天”的朴素智慧进行不加休止的咏叹……
中国人喜欢结人情网,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然而结网的同时却把自己困在了网中,常常不能自拔。我想,用这个事实来譬释“作茧自缚”的含义,当是十分贴切恰当的罢。这个事实与夫前述对于禁忌、信仰的“灵活运用”,乃是一脉相传,算得上中国文化公园里一朵艳丽奇葩了。
■那家伙真横
责任田包产到户那一年,老光棍郁元分到水田八分五厘。郁元气愤不已,见人就说:“我就不能有老婆小孩?给我八分五!这世间尚有公平二字吗?”
老郁的气愤不是没有道理的。村里的规定是,凡是未婚男丁,除本人应得的那一份之外,还分给其未来的老婆并一个孩子各一半田。按照这个规定,老郁该当分得一亩七,就算打点折扣,也不能少于一亩五。生产队当局只分给老郁八分五,人家当然气愤有加——简直是欺人太甚嘛!
同样是未婚男丁,老郁却受到与他人截然不同的待遇,这颇值得玩味。尚在襁褓之中的男婴都可以分未来老婆小孩的田,老郁却不能。显然,当局的考虑暗含了一种假定:老郁这辈子将光棍终身。的确,老郁年已五十,能成得了家早就成了;五十岁了尚不能成家,待往后更其老迈,成家的希望就愈加渺茫。对于这样一种几乎可以预见的事实,当局采取了“务实”的态度。我们甚至可以这样理解:生产队当局对于未婚男丁的标准,不只在“未婚”,还有个不便明言的年龄上的界定。
于是,问题的焦点就出来了,那就是老郁今后到底有没有可能结婚成家、娶妻生子。社员为此议论纷纷,两种意见相互碰撞、激烈交锋。而最终结果,仍是附和当局的多,而且越来越多(有人中途叛变,改变了看法)。
我是自始至终支持老郁并为他叫屈的。(当然,那时候我年纪太小,人微言轻,没起到什么作用。)我想,作为一项规定,顶要紧的就是它的普遍针对性与公平性,否则就不具权威和公信力。老郁作为一个合法守纪的社员,他有结婚、生子的权利,既然这样,他就有权获得未来老婆孩子的责任田(不论他日后结婚与否)。也许明年、也许今年冬天他就结婚了,到时候他老婆小孩吃什么呢?你凭什么克扣人家的田地、剥夺人家的权利?!资格相同而待遇迥异,这当然不公平!
但老郁因此质疑 “世间公平”的存在(不只是质疑,根本就是否定),我们不能苟同。公平与否,似不宜从小处着眼。诚然,在责任田分配的事情上,他受到了非公平公正的待遇;可在更多、更大的事情上,他正在不自觉地享受着公平——
比如生与死。老郁来到世上,没缺过胳膊,也没少过一条腿,五官端正,体态匀称、表情正常,与他人没有二致。(至于他为什么没娶老婆,那是另一个话题。)百年而后,他将和生产队长、会计或其他社员一样,归宿于某一片青山——这一点没有疑义,并体现出绝对的公平。至于寿命有长有短,活到六十、八十或九十,只是五十步笑百步的事。
比如对水、空气、阳光的占有与享受。水、空气、阳光都是好东西,对这些好东西,当局者并不比老郁多占一分,老郁也并不比当局者少用半点。公平到这个份上,他郁元还有什么话好说?没错,他没占有和享受过女人,可是——他却因此获得了广泛的自由、少担了多少沉重的责任,可以如浮尘一般,随处浪荡。老郁该知足了。
再比如对汉字的使用权。说到这一点,老郁甚至可以骄傲。在古代,出于对特权阶层的敬畏与惧怕,平民百姓对于文字的使用,是很有尺度和规矩的。可是老郁幸福地生长在了现代文明社会,要取个什么样的名字,说话要如何遣词,尽管向脑海里去找了来,自由地组合搭配,无须经过任何人许可应允。——就连“元首”的“元”、“上元节”的“元”,都被他面不改色心不跳地用作了大名。这还不值得骄傲么?他吃了什么亏?还有什么理由抱怨不公平?你郁元到底还想要什么?
对我这些说辞,老郁大约是听不进去的,他还在为当年那几分薄田斤斤计较。这家伙真横。只不过年事已高,脊背早已佝偻,不复据理力争的体力和精力了。
■瓦楞上的杂草
父母有事到隔壁的生产队去了,我一个人在屋檐下,坐在竹凳上抽烟。村民们大都已熟睡,四周万籁俱寂,一片黑暗。如今住在村里的人越来越少,稍微有点技术或力气的,都跑到广东打工去了。过去常被削得光秃秃的山地,现在都仿佛原始森林;独自一人已不敢在山野里活动,即便是白天。于是我终于联想起《聊斋志异》中的情节来了,联想起青面獠牙来了……
但夜是这样静谧,较之《荷塘月色》那样的夜,冷静多了。清风徐来,不敢相信这竟是南方的盛夏。一只白狗从我面前走过,没有叫吼——它和我已经混熟了。唉,想市里的于主任也和我很熟,无奈却常常刁难我、找我的岔子。城乡差别大呵。
大约是风吹来的种子,瓦楞上常常会长出杂草,甚至开出紫色、黄色的小花。小花终于成长为果实后,偶尔有鸟雀去啄食。
遇上背年,杨梅树上不见一颗杨梅。然而有一次,大雨天在草楼上做木工玩具的时候,在雨水扑打枝叶的颤抖间,我忽然发现了一颗,是的,就那么一颗,已经红彤彤的,有乒乓球那么大——仿佛整棵树的养分,都让它给吸收了去……
弟弟不知在哪里捉到一只小鸟,腿已经受了伤,可他还在尽情地蹂躏着。我依照祖父的意见给它敷了些草药,放它飞走了。它飞得还不够利索,嘴里细细碎碎地叫着,我听不懂。飞出一小段,它竟在篱笆上停下来,朝着我看了很久。鸟不会说人话,但它同样懂得感激的罢,知道要回过头来,那么柔情地看着你……
我把打来的鱼草投入自家水塘里。虽然我已用尽全力在投掷,还是没能投到塘的中央,倒是我自己打了个趔趄,差点掉进水塘里。年纪小,力气太弱。不过没关系,草鱼们已经感知到了,它们结伴游了过来。最可悔的是有一次打的鱼草里竟夹杂了“回马枪”,这种草是草鱼的毒药,鱼因此死了几条。“做事不能马虎”这个道理,我是用几条鱼的生命置换来的。
杉树常劈枝方来得快,枞树不劈枝才长得好。杉树喜湿而常常生长在水边,紫穗槐耐旱所以愿意挺立在北方旱地里。树多少好,多少画兴诗情!你看风所到处,松涛阵阵。这样的时候,我就仿佛听到它们在交头接耳:
“——惬意呵!”
“——轻松呵!”
“——舒服呵!”
“——是呵,我们多么幸福!”
是的,不管杉树也好,枞树也好,紫穗槐也好,它的归宿,本应在乡村、在森林,这是一棵树的幸福,因为物归其土、得其所哉。而不幸长在市镇街道边的树,则只有长吁短叹了。它决不会因为系上了项链——彩色满天星或者灯带——而高兴,不会因为自己“农转非”而高兴。噢,它为此愁烦不已。你坐在街边吃夜宵,看到跌落席面的黄叶——你不知道这恰恰是它的叹息、它的眼泪……
■圆满
所谓圆满,我想并不总是百分之百,并不是非得要“圆”、要“满”。它有时可以是七分,有时甚至三分就足够。
譬如花,开到一半最见情致。若待完全盛开,则不再存希望。它的残败凋零已依稀可见,只等着黛玉们去料理“后事”了。中秋夜的满月固然皎洁,一弯残月却更易引起骚客的画兴诗情。春困的午后,你不是恹恹欲睡?但据说这时的睡眠以十五分钟为宜。睡到“自然醒”,反而达不到休息的效果。饭呢,一般认为吃到七八分为好。留一点余地,待寻常饭菜幻化为佳肴美馔,无意中成了我们日常的牵念,便觉得辛苦终有盼头。乡里常说的“饱死鬼”,想必比“饿死鬼”更加不堪——饿死是迫于无奈,引人怜悯;撑死系出于愚蠢,叫人贻笑。酒至半酣,亦是饮者追求的一种境界。面色酡红,似醉而仍清醒,虽醒而醉眼迷离。这样的状态,或是顶可玩味的罢?设若酩酊大醉,则鼻涕眼泪横流,满口胡言乱语,甚或肢体相向、拳脚交加,饭局终究要变成乱局。
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多数作家不愿回头看自己的作品。自己写的东西,经无数次咀嚼、解剖,早已烂熟于心,差不多可以背诵了。再嚼下去,则如嚼蜡。硬要见得眼生的,我们才有探索的冲动,读起来也才有一点神秘。住在隔壁的朋友,因为天天得见,我们只当他一张熟面孔,彼此相识而已;若有朋自远方来,则给以多少错愕和惊喜!便是水,也是盛半桶的来得有生气,起码还保持着跳跃的劲头,——和跳跃的能力。
那么,对于“额外”的异性,我们该如何相交相待,不妨以此借镜。发展个把情人有什么错,但不要得寸进尺、得陇望蜀。你需要明白的是,情人可能贵于新,家庭还让旧的好。情人之间,或许就如上文提到的“花看半开”,占尽所有蕴藉的美丽——至于那盛开的、怒放的姿态,且让她带回家去吧……
这令人想到人生哲学里常说的“遗憾亦为美”,或者“艺术的残缺美”。圆满固然美,但如果事情太容易圆满,“美”来得太过轻易,反见出普遍和便宜,不足珍惜,则反而不美。“美”不是“买一送一”活动中的赠品,不能那样低贱、那样垂手获得。
对这种观念,年轻未嫁的女子最有会心。小伙子邀约吃饭,必抓耳挠腮托词半天,不待对方意欲放弃,不予答应。情人奉送的玫瑰,则欲迎还拒,生怕接到手,会成为什么证据或洗刷不去的什么历史。她总若即若离,让你送她回家而“不留下电话号码”。至于求婚一节,则更是不轻便、不痛快,非逼得你直欲独守终身,她不会表明态度……她以此让你明白爱情难以速成,明白她在操守方面的价值,好让你知道得来不易,而愈加爱惜。她错了!她不知道你婚后的爱惜与否,原在于你天生的性质,而与获得的难易程度并无多大关系。
但即使如此,在恋爱的途中,她矜持了,骄傲了,该有的姿态,一样也没有落下。这就是圆满的,她觉得。至于今后,似乎还很遥远——谁有精力去想那些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