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座俯瞰国王大道的丘陵上,搭起了一张原松木做成的折叠长桌,其上铺好了金黄桌布。泰温公爵的大帐就在桌旁,红金相间的大旗飘扬于长竿之上,而他本人便是在此与手下重要骑士和诸侯共进晚餐。
提利昂到得有些迟,他骑了一整天马,此刻浑身酸痛,摇摇摆摆地爬上缓坡,朝父亲走去,心里十分清楚自己是何等滑稽模样。这天的行军路途漫长,令人筋疲力竭。今晚他打算喝个酩酊大醉。时间已是黄昏,空中满是流萤,仿佛有了生命。
厨子正端上当晚的主菜:五只烤得金黄酥脆,嘴里含着不同水果的乳猪。闻到香味,他口水都流了出来。“不好意思,我迟到了。”他一边说,一边在叔叔身边的板凳上坐下。
“提利昂,我看还是让你去埋葬死者好了。”泰温公爵说,“要是你上战场也跟上餐桌一般慢,等你光临,仗都已经打完了。”
“哎,父亲,留一两个农民给我对付总行吧?”提利昂回答,“不用太多,我这个人向来不贪心。”他自顾自地斟满酒,一边看着仆人切猪肉,松脆的皮在刀子下哔啪作响,滚烫的油汁流下来。提利昂已经很久没见过如此美丽的景象了。
“据亚当爵士的斥候报告,史塔克军已从孪河城南下,”父亲一边看着仆人把肉片放进他的木盘,一边说,“佛雷大人的部队加入了他们。此刻敌军就在北边,离我们大概一日行程。”
“父亲,您行行好,”提利昂说,“我正要开始吃呢。”
“提利昂,一想到面对史塔克家那小鬼,你就吓成这样?换成你哥哥詹姆,他只怕会迫不及待想大显身手。”
“我宁可对这头猪大显身手,罗柏·史塔克既没这么嫩,更没这么香。”
负责辎重补给的莱佛德伯爵——一个无趣的家伙——向前一靠:“希望你那群野蛮人不像你一样没用,否则我们精良的装备就白白浪费了。”
“大人,我保证我那群野蛮人会让你的装备物尽其用。”提利昂回答。之前,当他告诉莱佛德需要武器和护甲,用来装备乌尔夫从山上找来那三百人时,莱佛德的表情活像是别人要他交出自己的闺女。
莱佛德伯爵皱起眉头。“我今天碰见了那个浑身是毛的高个子,那家伙坚持要拿两把战斧。他挑的可都是黑色重钢打造,两面月刃的上等货色。”
“夏嘎喜欢双手操家伙。”提利昂看着侍者把一盘冒烟的烤猪肉放在面前,一边说。
“他自己那柄木斧还挂在背后。”
“我想夏嘎的意思是,三把斧头肯定比两把好。”提利昂伸出拇指和食指探进盐碟,在肉上洒了一大把。
这时凯冯爵士倾身向前:“我们有个想法,开战的时候,打算把你和你那群野人放在前锋。”
凯冯爵士的“想法”通常都是泰温公爵的主意。提利昂原本已拿匕首刺好一块肉,正往嘴边送,一听此言连忙放下。“前锋?”他有些怀疑地重复。若不是父亲大人对他的能力突然产生了敬意,就是打算彻底除掉这个老让他出丑的儿子。至于是前者,还是后者,提利昂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们看起来很威猛。”凯冯爵士道。
“威猛?”提利昂突然惊觉自己像只训练有素的鸟儿一样不断重复叔叔的话。父亲则在旁观看,严加审度,仔细衡量他所说的每一个字。“让我告诉你他们有多威猛。昨天晚上,有个月人部的家伙为了一根香肠,捅死了一个石鸦部的人。所以呢,今天我们扎营时,三个石鸦部的人抓住凶手,割开他的喉咙为同伴报仇。或许他们想拿回香肠,我不确定。波隆好不容易才阻止夏嘎剁掉那死人的老二,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即便如此,乌尔夫还坚决要求对方为这个血债付出赔偿金,可康恩和夏嘎不肯。”
“士兵缺乏纪律,表示指挥官领导无方。”父亲说。
哥哥詹姆总有办法使人忠心追随,甚至赔上性命都在所不惜,提利昂可没这本领。他拿黄金换取忠诚,用姓氏使人服从。“您的意思是,换成个子高点的人,可以多些威严,吓他们不敢乱来,对吧,大人?”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转向弟弟。“若我儿子的手下不愿服从他的命令,那么前锋显然不适合他。毫无疑问,应该让他殿后,负责保护辎重货车。”
“父亲,不需要这么替我着想。”他怒道,“如果您没别的地方给我指挥,就让我来率领前锋。”
泰温公爵打量着他的侏儒儿子。“我可没说让你指挥,你是格雷果爵士的部属。”
提利昂咬了口猪肉,嚼了两下,然后愤怒地吐出来。“我发现自己一点也不饿。”说着他别扭地爬下长凳。“诸位大人,我先告退了。”
泰温公爵点头同意。提利昂转身一跛一跛地走下山丘,心里很清楚身后众人的目光。一阵哄笑传来,但他没有回头,只暗自希望他们最好都被乳猪噎死。
夜幕已然低垂,将所有旗帜染成黑色。兰尼斯特军的营地位于河流和国王大道之间,绵延数里。在众多人马和树林之中,非常容易迷路。果不其然,提利昂茫然地走过十几个大帐篷和百余座营火,忽然迷失了方向。萤火虫在营帐间窜动,有如游荡的星星。他闻到蒜肠的香味,辛辣又可口,令他空空的肚腹饥肠辘辘。他听见远处有人唱起情色小曲,一个女人咯咯笑着从身边跑过,身上只盖了件深色斗篷,一个醉酒的人追在她后面,没两步就被树根绊倒。更远的地方,两名长矛兵隔着小溪,就着渐渐黯淡的天光,练习格挡和突刺的技巧,赤裸的胸膛上大汗淋漓。
无人看他一眼,无人与他交谈,无人注意到他。在他周围,全是宣誓效忠兰尼斯特家族的部属,一共多达两万人的庞大军团。然而他,却孤独无依。
后来,他总算听到夏嘎低沉浑厚的笑声透过夜色轰隆传来,便循着笑声,找到石鸦部过夜的小角落。科拉特之子康恩朝他挥挥一大杯麦酒。“半人提利昂!过来,来我们火边坐坐,跟石鸦部一起吃肉,我们弄到一头牛。”
“我看到了,科拉特之子康恩。”巨大的血红牛尸被架在熊熊营火之上,用一根粗如小树的烤肉叉串起——恐怕那根叉子原本就是一棵小树罢。鲜血和油汁滴落火焰中,两个石鸦部的人合力转着牛。“谢谢你,等牛烤好后叫我一声。”依目前的情形看来,或许能赶在开战前吃到。他继续往前走。
每个部落都生了自己的营火;黑耳部不和石鸦部共食,石鸦部不和月人部共食,而任何部落都不和灼人部共食。他好不容易才从莱佛德伯爵那儿弄来的帐篷,就位于四部营火中间。来到帐前,提利昂发现波隆正和他新来的仆人们喝酒。泰温公爵派来一个马夫和一个贴身仆人照料他起居,甚至还坚持他应该带个侍从。他们围坐在小营火的灰烬旁,在场的还有个女孩;纤细、黑发,看来不超过十八岁。提利昂打量了她一会儿,这才瞥见火烬里的鱼骨头。“你们吃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