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时代,三毛生活在一个大家庭里,她在家是老二。在父亲陈嗣庆看来,每一家的老二跟其他孩子都有些不一样。三毛自以为,自己像夹心饼干,父母看见的是上下那两块,自己夹在中间,不受注意,所以常常通过捣蛋求得关爱。 因为找不到玩伴,因为无处可去,她开始以读书打发时光。在闲暇时光里她进入父辈为孩子们专门准备的阅览室,里面的藏书在三毛看来,简直就是金山银山。 三毛的童年书香萦绕,却也寂寞孤清。她的阅览室有一扇很大的窗子,正对着窗口的,是一棵成年的梧桐树。那时候的三毛,读到李煜、李清照的词,朦朦胧胧对梧桐有了好感。长大后,每言及童年,她都会引用李煜的“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等词句。 泡在图书里,书中的文字在她的大脑中发生着化学反应,她的脑子里融入越来越多的思想,鬼怪精灵的想法也随之多起来,她的人生注定有了不一样的格调。 通过图书,三毛看到了许多动荡的、漂泊的生活。正是这些不同寻常的生活,在不知不觉间,浸染了童年三毛尚未成型的心灵。 我们所处的世界,有一些最最单纯的东西,往往被一些污浊的眼光搅乱,让干净的人显得很不对劲,这就是无法逃避的人生际遇。三毛在十岁的时候,就有过“爱”的念头。正是这“爱”的念头,让她遭受了刺骨的目光和辛辣的言语,让她陷入了一波又一波的伤痛和悲切之中。 好在,她是不受传统价值观及世俗眼光束缚的人,在书香的淘洗中,她具备了自救的本事,总是来不及对发生过的伤痛抚摸一下,就重新站了起来。 小学时代,老师要求写一篇关于梦想的作文。三毛是这样写的:“有一天,我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捡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在大街小巷穿梭,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字里行间,离老师希望她写出来的“梦想”差了十万八千里。 她做拾荒者的梦想,是缘于渴望自由、渴望快乐。她将别人丢弃的、认为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小心翼翼放入衣服口袋的时候,她的心里是充斥着无可言状的快乐的。她收藏了许多捡来的物什:弧形树枝,弹珠,大别针,一只香水瓶,甚至一颗狗牙……这些千奇百怪的小物件成了她眼中最好的摆设,融入了她的心灵。 在后来的流浪生涯中,她曾在撒哈拉沙漠的镇外垃圾堆里翻捡过物什。她把捡到的那些破旧物品一件件修理、缝补、粘合,创造成新的摆设与装饰,布置出世界上最特异最美丽的小家,她别出心裁的穿着打扮,成了影响一批人的波西米亚穿着。可以说,这与她少年时代拾荒者的理想是分不开的。 她拾荒,更拾捡人生的梦想。在《蝴蝶的颜色》中她这样写道:“想到二十岁是那么遥远,我猜我是活不到穿丝袜的年龄就要死了,那么漫长的等待,是一个没有尽头的隧道……”她时常想象着,要多久才能像老师一样有了高跟鞋、窄裙、花衬衫、口红和卷曲的头发。 在少年时代即将成为过去的日子里,在平常的孩子尚不知道离愁为何物的年纪,三毛在即将离家上中学的时候,竟裹着被子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几个小时,眼泪泉水般汹涌,泪水塞满了两只耳朵,硬是把“心中的离愁”演绎成一出悲壮的人间大剧。 童年的三毛,她那颗不安分的心在书页间流浪。她一边读书,一边逃学。读书是因了挚爱,逃学却是为了更加心无旁骛去读书,不受成绩和褒奖所累。她的潇洒与不羁,她的流浪与赤诚,她的热情执拗与独立特行,分分寸寸在她的童年时光中凸显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