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五月,刑、扬二州大水。是时贾后乱朝,宠树贾、郭,女主专政,阴气盛之应也。
八年五月,金墉城井溢。《汉志》,成帝时有此妖,后王莽僭逆。今有此妖,赵王伦篡位,伦废帝于此城,井溢所在,其天意也。九月,荆、扬、徐、冀、豫五州大水。是时贾后暴戾滋甚,韩谧骄猜弥扇,卒害太子,旋以祸灭。九年四月,宫中井水沸溢。
永宁元年七月,南阳、东海大水。是时齐王冏专政,阴盛之应也。
太安元年七月,兖、豫、徐、冀四州水。时将相力政,无尊主心,阴盛故也。
孝怀帝永嘉四年四月,江东大水。时王导等潜怀翼戴之计,阴气盛也。
元帝太兴三年六月,大水。是时王敦内怀不臣,傲很陵上,此阴气盛也。四年七月,又大水。
永昌二年五月,荆州及丹阳、宣城、吴兴、寿春大水。
明帝太宁元年五月,丹阳、宣城、吴兴、寿春大水。是时王敦威权震主,阴气盛故也。
成帝咸和元年五月,大水。是时嗣主幼冲,母后称制,庾亮以元舅决事禁中,阴胜阳故也。
二年五月戊子,京都大水。是冬,以苏峻称兵,都邑涂地。
四年七月,丹阳、宣城、吴兴、会稽大水。是冬,郭默作乱,荆豫共讨之,半岁乃定,兵役之应也。
七年五月,大水。是时帝未亲机务,政在大臣,阴胜阳也。
咸康元年八月,长沙、武陵大水。
穆帝永和四年五月,大水。五年五月,大水。六年五月,又大水。时幼主冲弱,母后临朝,又将相大臣各执权政,与咸和初同事也。
七年七月甲辰夜,涛水入石头,死者数百人。是时殷浩以私忿废蔡谟,遐迩非之。又幼主在上而殷桓交恶,选徒聚甲,各崇私权,阴胜阳之应也。一说,涛水入石头,以为兵占。是后殷浩、桓温、谢尚、荀羡连年征伐,百姓愁怨也。
升平二年五月,大水。五年四月,又大水。是时桓温权制朝廷,专征伐,阴胜阳也。
海西太和六年六月,京师大水,平地数尺,浸及太庙。硃雀大航缆断,三艘流入大江。丹阳、晋陵、吴郡、吴兴、临海五郡又大水,稻稼荡没,黎庶饥馑。初,四年桓温北伐败绩,十丧其九,五年又征淮南,逾岁乃克,百姓愁怨之应也。
简文帝咸安元年十二月壬午,涛水入石头。明年,妖贼卢竦率其属数百人入殿,略取武库三库甲仗,游击将军毛安之讨灭之,兵兴、阴盛之应也。
孝武帝太元三年六月,大水。是时帝幼弱,政在将相。五年五月,大水。六年六月,扬、荆、江三州大水。八年三月,始兴、南康、庐陵大水,平地五丈。十年五月,大水。自八年破苻坚后,有事中州,役无宁岁,愁怨之应也。
十三年十二月,涛水入石头,毁大航,杀人。明年,慕容氏寇扰司兖,镇戍西北,疲于奔命,愁怨之应也。
十五年七月,沔中诸郡及兖州大水。是时缘河纷争,征戍勤瘁之应也。
十七年六月甲寅,涛水入石头,毁大航,漂船舫,有死者。京口西浦亦涛入杀人。永嘉郡潮水涌起,近海四县人多死。后四年帝崩,而王恭再攻京师,京师亦发众以御之,兵彼频兴,百姓愁怨之应也。
十八年六月己亥,始兴、南康、庐陵大水,深五丈。十九年七月,荆徐大水,伤秋稼。二十年六月,荆徐又大水。二十一年五月癸卯,大水。是时政事多弊,兆庶非之。
安帝隆安三年五月,荆州大水,平地三丈。去年殷仲堪举兵向京师,是年春又杀郗恢,阴盛作威之应也。仲堪寻亦败亡。
五年五月,大水。是时会稽王世子元显作威陵上,又桓玄擅西夏,孙恩乱东国,阴胜阳之应也。
元兴二年十二月,桓玄篡位。其明年二月庚寅夜,涛水入石头。商旅方舟万计,漂败流断,骸胔相望。江左虽频有涛变,未有若斯之甚。三月,义军克京都,玄败走,遂夷灭之。
三年二月己丑朔夜,涛水入石头,漂没杀人,大航流败。
义熙元年十二月己未,涛水入石头。二年十二月己未夜,涛水入石头。明年,骆球父环潜结桓胤、殷仲文等谋作乱,刘稚亦谋反,凡所诛灭数十家。
三年五月丙午,大水。四年十二月戊寅,涛水入石头。明年,王旅北讨。
六年五月丁巳,大水。乙丑,卢循至蔡洲。
八年六月,大水。九年五月辛巳,大水。十年五月丁丑,大水。戊寅,西明门地穿,涌水出,毁门扇及限,亦水沴土也。七月乙丑,淮北风灾,大水杀人。十一年七月丙戌,大水,淹渍太庙,百官赴救。明年,王旅北讨关河。
《经》曰:“敬用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乂,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休徵:曰肃,时雨若;乂,时晹若;哲,时燠若;谋,时寒若;圣,时风若。咎徵:曰狂,恆雨若;僭,恆晹若;豫,恆燠若;急,恆寒若;{雨瞀},恆风若。”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恆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时则有青眚青祥。惟金沴木。”
说曰:凡草木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也。虫豸之类谓之孽。孽则芽孽矣。及六畜,谓之祸,言其着也。及人,谓之痾。痾,病貌也,言浸深也。甚则有异物生,谓之眚;自外来,谓之祥。祥,犹祯也。气相伤,谓之沴。沴犹临莅,不和意也。每一事云“时则”以绝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后。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惟刘歆传独异。
貌之不恭,是谓不肃。肃,敬也。内曰恭,外曰敬。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则狂易,故其咎狂也。上慢下暴,则阴气胜,故其罚常雨也。水伤百谷,衣食不足,则奸宄并作,故其极恶也。
一曰,人多被刑,或形貌丑恶,亦是也。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水类动,故有龟孽。于《易》,《巽》为鸡。鸡有冠、距,文武之貌。而不为威,貌气毁,故有鸡祸。一曰,水岁多鸡死及为怪,亦是也。上失威仪,则有强臣害君上者,故有下体生于上之痾。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凡貌伤者病木气,木气病则金沴之,冲气相通也。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兑》在西方,为秋为金;《离》在南方,为夏为火;《坎》在北方,为冬为水。春与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言伤则致春阳常旱也。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绝,水火之气不得相并,故视伤常燠、听伤常寒者,其气然也。逆之,其极曰恶;顺之,其福曰攸好德。刘歆《貌传》曰有鳞虫之孽,羊祸,鼻痾。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故为鳞虫。于《易》,《兑》为羊,木为金所病,故致羊祸,与常雨同应。此说非是。春与秋气阴阳相敌,木病金盛,故能相并,惟此一事耳。祸与妖痾祥眚同类,不得独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