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城墙的阴影里冒出一个阴影。身穿烟灰色盔甲的大个子桑铎·克里冈双手扯下头盔,扔到地上。狰狞的狗头盔焦黑变形,右耳已被削掉。猎狗一只眼睛上方正在淌血,流过他旧时的灼伤疤痕,遮住半边脸。
“必须去!”提利昂直视对方。
克里冈呼吸粗浊,“去你妈的。”
一名佣兵走上前。“我们出击过,大人。一共打了三次,伤亡了一半。四处是席卷的野火,马嘶得像人,人叫得像马——”
“你以为我雇你们来参加比武大会?想来杯可口的冰牛奶,外加一碗果莓?啊哈?他妈的快给我上马!你也一样,猎狗。”
克里冈脸上的鲜血闪着红光,眼睛却是惨白。他缓缓拔出长剑。
他在害怕,提利昂震惊地意识到,猎狗在害怕!他转而解释紧迫的形势:“你竖起耳朵听一听,他们把攻城锤抬到了城门口,必须阻止他们——”
“把门打开,让他们进来,然后围起来杀掉。”猎狗将长剑插入地面,倚在剑柄上,身体摇摇晃晃。“我已经损失了一半部下,马匹也所剩不多,不能把整队人都葬送在烈火里。”
身穿釉彩白甲的曼登·穆尔爵士走到提利昂身边,打扮得洁白无瑕。“你必须执行御前首相的命令。”
“去你妈的御前首相,”猎狗半边脸黏乎乎地全是血,另外一半却比牛奶还苍白,“给我拿点喝的!”一名金袍子的军官递上一个杯子。克里冈喝了一口便即吐掉,反手把杯子摔出去。“水?操你妈的水!拿酒来!”
他不行了,提利昂只能面对现实,这伤,这火……他不行了,我得找别人带队。谁上?曼登爵士?他扫视众人,知道这行不通。克里冈的恐惧动摇了军心,若无人出面,人人都会怯阵,可曼登爵士……诚如詹姆所言,是个危险角色,却不能赢得人心。
远处又传来一声巨大的撞击。城墙上方,黑暗的天空泛着翡翠和橙色的光晕。城门能坚持多久?
真是疯了,他想,但发疯总比失败好。失败意味着死亡和耻辱。“很好,我来带领突击。”
若他以为如此便能令猎狗知耻而后勇,那就错了。克里冈只是哈哈大笑:“你?”
提利昂看到众人脸上的怀疑。“是的,我。曼登爵士,由你执掌国王的旗帜。波德,我的头盔。”男孩跑去执行命令。猎狗靠在那柄满是豁口、血迹斑斑的长剑上,睁大苍白的眼睛望着他。曼登爵士扶提利昂重新上马。“全体整队!”他高喊。
他的大红马戴着颈甲和护面,绯红丝幔罩住后半身,底衬一袭锁甲,高高的马鞍镀了金。波德瑞克·派恩递上头盔和盾牌,盾牌由橡木制成,以红色为底,装饰着金狮环绕金手的图案。他策马兜圈,看着场子里的人马。只有少数人响应,未过二十,他们坐在马上,苍白的眼睛与猎狗无异。他轻蔑地看着其他人,那些克里冈麾下的骑士和佣兵。“你们说我是个半人,”他道,“那你们这些‘完人’比我多出了什么?”
这话大大羞辱了他们。有位骑士不戴头盔便上马加入,两个佣兵一声不吭地跟进。人越来越多。其间国王门又抖了一下。不一会儿,提利昂的队伍翻了一番。他用言语套住了他们。我上战场,你们就得跟上,否则就是自认不如侏儒。
“我不会高呼乔佛里万岁,”他告诉他们,“也不会高呼凯岩城万岁。史坦尼斯要洗劫的是你们的城市,要撞开的是你们的城门。跟我一起来,宰了这狗杂种!!”提利昂拔出战斧,拨转马头,朝突击口冲去。他认为他们跟了过来,却始终不敢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