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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书·列传·第四十二章(3)

时间:2022-10-30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房玄龄 点击:

  “夫欣黎黄之音者,不颦蟪蛄之吟;豁云台之观者,必閟带索之欢。纵蹈而咏 采荠,拥璧而叹抱关。战机心以外物,不能得意于一弦。悟往复于嗟叹,安可与言 乐天者乎!若乃庄周偃蹇于漆园,老莱婆娑于林窟,严平澄漠于尘肆,梅真隐沦乎 市卒,梁生吟啸而矫迹,焦先混沌而槁杌,阮公昏酣而卖傲,翟叟遁形以倏忽。吾 不能岁韵于数贤,故寂然玩此员策与智骨。”

  永昌元年,皇孙生,璞上疏曰:

  有道之君未尝不以危自持,乱世之主未尝不以安自居。故存而不忘亡者,三代 之所以兴也;亡而自以为存者,三季之所以废也。是以古之令主开纳忠谠,以弼其 违;标显切直,用攻其失。至乃闻一善则拜,见规诫则惧。何者?盖不私其身,处 天下以至公也。臣窃惟陛下符运至着,勋业至大,而中兴之祚不隆、圣敬之风未跻 者,殆由法令太明,刑教太峻。故水至清则无鱼,政至察则众乖,此自然之势也。

  臣去春启事,以囹圄充斥,阴阳不和,推之卦理,宜因郊祀作赦,以荡涤瑕秽。 不然,将来必有愆阳苦雨之灾,崩震薄蚀之变,狂狡蠢戾之妖。其后月余,日果薄 斗。去秋以来,诸郡并有暴雨,水皆洪潦,岁用无年。适闻吴兴复欲有构妄者,咎 征渐成,臣甚恶之。顷者以来,役赋转重,狱犴日结,百姓困扰,甘乱者多,小人 愚险,共相扇惑。虽势无所至,然不可不虞。案《洪范传》,君道亏则日蚀,人愤 怨则水涌益,阴气积则下代上。此微理潜应已着实于事者也。假令臣遂不幸谬中, 必贻陛下侧席之忧。

  今皇孙载育,天固灵基,黔首颙颙,实望惠润。又岁涉午位,金家所忌。宜于 此时崇恩布泽,则火气潜消,灾谴不生矣。陛下上承天意,下顺物情,可因皇孙之 庆大赦天下。然后明罚敕法,以肃理官,克厌天心,慰塞人事,兆庶幸甚,祯祥必 臻矣。

  臣今所陈,暂而省之,或未允圣旨,久而寻之,终亮臣诚。若所启上合,愿陛 下勿以臣身废臣之言。臣言无隐,而陛下纳之,适所以显君明臣直之义耳。

  疏奏,纳焉,即大赦改年。

  时暨阳人任谷因耕息于树下,忽有一人着羽衣就淫之,既而不知所在,谷遂有 娠。积月将产,羽衣人复来,以刀穿其阴下,出一蛇子便去。谷遂成宦者。后诣阙 上书,自云有道术。帝留谷于宫中。璞复上疏曰:“任谷所为妖异,无有因由。陛 下玄鉴广览,欲知其情状,引之禁内,供给安处。臣闻为国以礼正,不闻以奇邪。 所听惟人,故神降之吉。陛下简默居正,动遵典刑。案《周礼》,奇服怪人不入宫, 况谷妖诡怪人之甚者,而登讲肆之堂,密迩殿省之侧,尘点日月,秽乱天听,臣之 私情窃所以不取也。陛下若以谷信为神灵所凭者,则应敬而远之。夫神,聪明正直, 接以人事。若以谷为妖蛊诈妄者,则当投畀裔土,不宜令亵近紫闱。若以谷或是神 祇告谴、为国作眚者,则当克己修礼以弭其妖,不宜令谷安然自容,肆其邪变也。 臣愚以为阴阳陶烝,变化万端,亦是狐狸魍魉凭假作慝。愿陛下采臣愚怀,特遣谷 出。臣以人乏,忝荷史任,敢忘直笔,惟义是规。”其后元帝崩,谷因亡走。

  璞以母忧去职,卜葬地于暨阳,去水百步许。人以近水为言,璞曰:“当即为 陆矣。”其后沙涨,去墓数十里皆为桑田。未期,王敦起璞为记室参军。是时颍川 陈述为大将军掾,有美名,为敦所重,未几而没。璞哭之哀甚,呼曰:“嗣祖,嗣 祖,焉知非福!”夫几而敦作难。时明帝即位逾年,未改号,而荧惑守房。璞时休 归,帝乃遣使赍手诏问璞。会暨阳县复上言曰赤乌见。璞乃上疏请改年肆赦,文多 不载。璞尝为人葬,帝微服往观之,因问主人何以葬龙角,此法当灭族。主人曰: “郭璞云此葬龙耳,不出三年当致天子也。”帝曰:“出天子邪?”答曰:“能致 天子问耳。”帝甚异之。璞素与桓彝友善,彝每造之,或值璞在妇间,便入。璞曰: “卿来,他处自可径前,但不可厕上相寻耳。必客主有殃。”彝后因醉诣璞,正逢 在厕,掩而观之,见璞裸身被发,衔刀设醊。璞见彝,抚心大惊曰:“吾每属卿勿 来,反更如是!非但祸吾,卿亦不免矣。天实为之,将以谁咎!”璞终婴王敦之祸, 彝亦死苏峻之难。

  王敦之谋逆也,温峤、庾亮使璞筮之,璞对不决。峤、亮复令占己之吉凶,璞 曰:“大吉。”峤等退,相谓曰:“璞对不了,是不敢有言,或天夺敦魄。今吾等 与国家共举大事,而璞云大吉,是为举事必有成也。”于是劝帝讨敦。初,璞每言 “杀我者山宗”,至是果有姓崇者构璞于敦。敦将举兵,又使璞筮。璞曰:“无成。” 敦固疑璞之劝峤、亮,又闻卦凶,乃问璞曰;“卿更筮吾寿几何?”答曰:“思向 卦,明公起事,必祸不久。若住武昌,寿不可测。”敦大怒曰:“卿寿几何?”曰: “命尽今日日中。”敦怒,收璞,诣南冈斩之。璞临出,谓行刑者欲何之。曰: “南冈头。”璞曰:“必在双柏树下。”既至,果然。复云:“此树应有大鹊巢。” 众索之不得。璞更令寻觅,果于枝间得一大鹊巢,密叶蔽之。初,璞中兴初行经越 城,间遇一人,呼其姓名,因以袴褶遗之。其人辞不受,璞曰:“但取,后自当知。” 其人遂受而去。至是,果此人行刑。时年四十九。及王敦平,追赠弘农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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