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第三十二(5)
时间:2022-11-18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范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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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孝王尚,元和元年封,食任城、亢父、樊三县。
立十八年薨,子贞王安嗣。永元十四年,封母弟福为桃乡侯。永初四年,封福弟亢为当涂乡侯。安性轻易贪吝,数微服出入,游观国中,取官属车马刀剑,下至卫士米肉,皆不与直。元初六年,国相行弘奏请废之。安帝不忍,以一岁租五分之一赎罪。
安立十九年薨,子节王崇嗣。顺帝时,羌虏数反,崇辄上钱帛佐边费。及帝崩,复上钱三百万助山陵用度,朝廷嘉而不受。立三十一年薨,无子,国绝。
延熹四年,桓帝立河间孝王子参户亭侯博为任城王,以奉其祀。博有孝行,丧母服制如礼,增封三千户。立十三年薨,无子,国绝。
熹平四年,灵帝复立河间贞王建子新昌侯佗为任城王,奉孝王后。立四十六年,魏受禅,以为崇德侯。
阜陵质王延,建武十五年封淮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二十八年就国。三十年,以汝南之长平、西华、新阳、扶乐四县益淮阳国。
延性骄奢而遇下严烈。永平中,有上书告延与姬兄谢弇及姊馆陶主婿驸马都尉韩光招奸猾,作图谶,祠祭祝诅。事下案验,光、弇被杀,辞所连及,死徙者甚众。有司奏请诛延,显宗以延罪薄于楚王英,故特加恩,徙为阜陵王,食二县。
延既徙封,数怀怨望。建初中,复有告延与子男鲂造逆谋者,有司奏请槛车征诣廷尉诏狱。肃宗下诏曰:“王前犯 大逆,罪恶尤深,有同周之管、蔡,汉之淮南。经有正义,律有明刑。先帝不忍亲亲之恩,枉屈大法,为王受愆,群下莫不惑焉。今王曾莫悔悟,悖心不移,逆谋内溃,自子鲂发,诚非本朝之所乐闻。朕恻然伤心,不忍致王于理,今贬爵为阜陵侯,食一县。获斯辜者,侯自取焉。於戏诫哉!”赦鲂等罪勿验,使谒者一人监护延国,不得与吏人通。
章和元年,行幸九江,赐延书与车驾会寿春。帝见延及妻子,愍然伤之,乃下诏曰:“昔周之爵封千有八百,而姬姓居半者,所以桢干王室也。朕南巡,望淮、海,意在阜陵,遂与侯相见,侯志意衰落,形体非故,瞻省怀感,以喜以悲。今复侯为阜陵王,增封四县,并前为五县。”以阜陵下湿,徙都寿春,加赐钱千万,布万匹,安车一乘,夫人诸子赏赐各有差。明年入朝。
立五十一年薨,子殇王冲嗣,永元二年,下诏尽削除前班下延事。
冲立二年薨,无嗣,和帝复封冲兄鲂,是为顷王。永元八年,封鲂弟十二人为乡、亭侯。
鲂立三十年薨,子怀王恢嗣。延光三年,封恢兄弟五人为乡、亭侯。
恢立十年薨,子节王代嗣。阳嘉二年,封代兄便亲为勃B27A亭侯。
代立十四年薨,无子,国绝。
建和元年,桓帝立勃B27A亭侯便亲为恢嗣,是为恭王。立十三年薨,子孝王统嗣。立八年薨,子王赦立;建安中薨,无子,国除。
广陵思王荆,建武十五年封山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
荆性刻急隐害,有才能而喜文法。光武崩,大行在前殿,荆哭不哀,而作飞书,封以方底,令苍头诈称东海王彊舅大鸿胪郭况书与彊曰:
君王无罪,猥被斥废,而兄弟至有束缚入牢狱者。太后失职,别守北宫,及至年老,远斥居边,海内深痛,观者鼻酸。及太后尸柩在堂,洛阳吏以次捕斩宾客,至有一家三尸伏堂者,痛甚矣!今天下有丧,已弩张设甚备。间梁松敕虎贲史曰:“吏以便宜见非,勿有所拘,封侯难再得也。”郎宫窃悲之,为王寒心累息。今天下争欲思刻贼王以求功,宁有量邪!若归并二国之众,可聚百万,君王为之主,鼓行无前,功易于太山破鸡子,轻于四马载鸿毛,此汤、武兵也。今年轩辕星有白气,星家及喜事者,皆云白气者丧,轩辕女主之位。又太白前出西方,至午兵当起。又太子星色黑,至辰日辄变赤。夫黑为病,赤为兵,王努力卒事。高祖起亭长,陛下兴白水,何况于王陛下长子,故副主哉!上以求天下事必举,下以雪除沉没之耻,报死母之仇。精诚所加,金石为开。当为秋霜,无为槛羊。虽欲为槛羊,又可得乎!窃见诸相工言王贵,天子法也。人主崩亡,闾阎之伍尚为盗贼,欲有所望,何况王邪!夫受命之君,天之所立,不可谋也。今新帝人之所置,强者为右。愿君王为高祖、陛下所志,无为扶苏、将闾叫呼天地。
彊得书惶怖,即执其使,封书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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