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说御手洗明显有些泄气。那就请赶快全体束手无策吧!——这句话差点都要从他这个自我意识超强的家伙嗓子里蹦出来了。
“实际上,我们已经有犯人的线索了,但还不能确定到具体某一个人身上。但是这里首先的情况是:实施犯罪行为有物理上不可实现的困难。”
“哦?”
御手洗很没精神似的靠在椅背上。警察不仅没有束手无策,竟然还有了犯人的线索,一听这个他就没干劲了。
“四谷站附近,准确地说四新宿区四谷一六×号,有个小小招牌制作店,叫‘吹田电饰’。连社长在内,一共只有六个员工,是个很小的公司。就是这个社长——吹田久朗,五十一岁——被杀了。
“案件发生的时间是五天前,十二月十二日,早上八点到九点之间。凶器是公司里用来削树脂和氯乙烯塑料的大登山刀。这个公司是专门制作招牌的——就是接到订单之后制作、取送招牌的活儿。有些招牌用马口铁之类的金属材料,也有很多是用树脂、氯乙烯塑料之类材料做的。一般切断这种东西都是用电锯,但是细节部分也经常用到刀子。这样的刀子公司的工作间里有好几把——经过调查,一共是八把。就是这八把刀子中的一把刺入了吹田社长的心脏。他仰面向上死亡。”
竹越刑警打开一个绿色纸封面的手册——不是一般警察的黑皮封面手册,一边看一边向我们讲述。
“正面刺入的?没有争斗的痕迹吗?”
“没有——因为看上去吹田社长正在工作间角落里的沙发小憩,犯人很卑鄙地在他睡觉的时候下手,从正面刺中被害人。”
“原来如此。”
“八点到九点,还算很早的时段。与其说是社长上班早,不如说是被害者工作了一个通宵比较可信——然后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嗯。”
“本来吹田电饰这个公司就是靠吹田社长一个人的本事办起来的。吹田社长手段不凡哪,其他年轻职员都想是给社长打下手的,能代替社长画招牌的,似乎只有一个叫北川幸男的职员——公司的情况就是这样。
“因此画招牌的时候只要社长一个人就够了。案件发生那天,前一天刚刚接到加急活计,必须赶工在十二号之前。因此十一号到十二号的晚上,社长吹田一个人通宵在画招牌。要公司职员加班的话,人工费很高,再说大部分人也不会画,加班也没用。因此还不如自己连夜把招牌画出来,等职员上班了正好送去——反正取送看板之类的活儿,年轻职员也能做。但是去上班的职员们发现了社长的尸体——彻夜工作中为了休息一下,在工作间角落的沙发里小憩的吹田久朗已经死了。”
“发现者是谁?”
“是开卡车上班的四个职员。这个公司除了社长和刚才说的北川幸男以外,四个年轻职员都住在荻漥的单身公寓,开卡车一起上班。社长家的房子就在离公司徒步十分钟的地方。北川幸男也在离公司徒步十五分钟能够到达的地方租了个公寓。这两个人都是有妻室的。其他四个职员年轻,又是独身,住单身公寓就可以了。吹田久朗社长的哥哥夫妇两人在荻漥那边有公寓,其中四个房间就充当吹田公司的职员宿舍了。”
“这座公寓前有很大的空地,公司的卡车就停在那里——当然弟弟还得给哥哥交停车费。另一方面,四谷公司那边停车场很紧张,很难找到车位。不过公司虽然只租了一个不大的商业楼门面,整个一层都是吹田公司的,只要活计没多得摆得到处都是,找个角落停个小卡车还是没问题的。因此吹田社长让公司的四个职员每天开卡车上班。这样,有时候卡车停在工作间顶头,放不下的时候就停在路边上。开卡车上班的四个人发现的社长尸体,是上午九点四十五分的时候。鉴识人员很快赶到现场,可以把死亡事件确定到八点至九点这个比较短的时间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