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文
王仲文为何南郡主簿,居缑氏县北。得休应归,水泽,见后有一白狗,仲文甚之。欲便取,忽变如人。长六尺,状似方相。目赤如火,磋齿嚼舌,甚有憎恶。欲击之,或却,或欲上车。仲文大怖,便使奴打,不能奈何。因下车,佐奴共又打,亦不禁。并力尽,不能复打,于是舍走。告人家,合十余人,持刀捉火,自来视之,便不知所在。月余日,仲文忽复见之,与奴并走,未到人家,伏地俱死。(出《续搜神记》)
【译文】
王仲文是河南郡的主簿,家在缑氏县北。有一次他休假后坐车回郡,路过一个湖塘,看见一个白狗在后面跟着。王仲文很喜欢狗,就想去抱狗,那狗突然变成了人形,六尺高,象个驱鬼的"方相"形象凶恶可怕,眼睛像火一样红,错着牙嚼着舌头,面目可憎。王仲文很讨厌,想打它,它就往后退,还想上车去。王仲文吓坏了,就让仆人打。但仆人也奈何不得那鬼怪。王仲文就下车。和仆人一起打,仍然制不住鬼,而且打得精疲力尽,不能再打,只好扔下鬼逃走。回到家后,集合起十多个人持刀举着火把,再去找,那鬼已经不见了。过了一个多月,仲文忽然又看见那个鬼怪,仲文和仆人一齐逃走,没到家就都倒地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