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月九道平交入气各以其月恒中气,去经朔日算及馀秒,加其月经朔加时入交泛日及馀秒,乃以减交终日及馀秒,其馀即各平交入其月恒中气日算及馀秒也。满三元之策及馀秒则去之,其馀即平交入后月恒节气日算及馀秒。因求次交者,以交终日及馀秒加之。满三元之策及馀秒,去之。不满者,为平交入其气日算及馀秒。各以其气初先后数先加、后减其入馀。满若不足,进退日算,即平交入定气日算及馀秒也。
求平交入气朓朒定数置所入定气日算,倍六爻乘之,三其小馀,辰法除而从之,以乘其气损益率,如定气辰数而一,所得以损益其气朓朒积为定数也。
求平交入转朓朒定数置所入定气馀,加其日夜半入转馀,以乘其日损益率,满大衍通法而一,所得以损益其日朓朒积,乃以交率乘之,交数而一,为定数。
求正交入气置平交入气及入转朓朒定数,同名相从,异名相消。乃以朓减、朒加平交入气馀,满若不足,进退日算,即为正交入定气日算及馀也。
求正交加时黄道宿度置正交入定气馀,副之,乘其日盈缩分,满大衍通法而一,所得以盈加缩减其副,以加其日夜半日度,即正交加时所在黄度及馀也。
求正交加时月离九道宿度以正交加时度馀,减大衍通法。馀以正交之宿距度所入限数乘之,为距前分。置距度下月道与黄道差,以大衍通法乘之,减去距前分,馀满二百四十除,为定差。不满者,一退为秒。以定差及秒加黄道度,馀,仍计去冬至夏至以来候数,乘定差,十八而一,所得依名同异而加减之,满若不足,进退其度,命如前,即正交加时月离所在九道宿度及馀也。
推定朔弦望加时月所在度各置其日加时日躔所在,变从九道,循次相加。凡合朔加时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是为离象。凡置朔弦望加时黄道日度,以正交加时所在黄道宿度减之,馀以加其正交九道宿度,命起正交宿度算外,即朔弦望加时所当九道宿度也。其合朔加时若非正交,则日在黄道,月在九道,各入宿度,虽多少不同,考其去极,若应准绳,故云月行潜在日下,与太阳同度。
以一象之度九十一、馀九百五十四、秒二十二半为上弦,兑象。倍之而与日冲,得望,坎象。参之,得下弦,震象。各以加其所当九道宿度,秒盈象统从馀,馀满大衍通法从度。命如前,各其日加时月所在度及馀秒也。综五位成数四十,以约度馀,为分。不尽者,因为小分也。
推定朔夜半入转恒视经朔夜半所入,若定朔大馀有进退者,亦加减转日,否则因经朔为定。径求次定朔夜半入转,因前定朔夜半所入,大月加转差日二,小月加日一,转馀皆一千三百五十四秒分一。数除如前,即次月定朔夜半所入。
求次日累加一日,去命如,各其夜半所入转日及馀秒。
求每日月转定度各以夜半入转馀,乘列衰,如大衍通法而一,所得以进加退减其日转分,为月每所转定分,满转法为度也。
求朔弦望定日前夜半月所在度各半列衰,减转分。退者,定馀乘衰,以大衍通法除,并衰而半之;进者,半定馀乘衰,定以大衍通法除,皆加所减。乃以定馀乘之,盈大衍通法得一,以减加时月度及分。因夜半准此求转分以加之,亦得加时月度。若非朔望有交,直以定小馀乘所入日转交分,如大衍通法而一,以减其日时月度,亦得所求。
求次日夜半月度各以其日转定分加之,分满转法从度,命如前,即次日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推月晨昏度各以所入转定分乘其日夜漏,倍百刻除,为晨分。以减转定分,馀为昏分。分满转法,从度。以加夜半度,望前以昏加,望后以晨加。各得其日晨昏月所在度及分。
大衍步轨漏第五
爻统:一千五百二十。
象积:四百八十。
辰刻:八;刻分,一百六十。
昏明刻:各二;刻分,二百四十。
求每日消息定衰各置其气消息衰,依定气日数,每日以陟降率陟减降加其分,满百从衰,不满为分。各得每日消息定衰及分。其距二分前后各一气之外,陟降不等,各每以三日为一限,损益如后。
雨水初日:降七十八。初限每日损十二,次限每日损八,次限每日损三,次限每日损二,末限每日损一。
清明初日:陟一。初限每日益一,次限每日益二,次限每日益三,次限每日益八,末限每日益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