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庾神龙元年,分南康置。
安远贞元四年八月四日置。
抚州中隋临川郡。武德五年,讨平林士弘,置抚州,领临川、南城、郡武、宜黄、崇仁、永城、东兴、将乐八县。七年,省东兴、永城、将乐三县,以邵武隶建州。八年,省宜黄县。天宝元年,改为临川郡。乾元元年,复为抚州。旧领县三,户七千三百五十四,口四万六百八十五。天宝领县四,户三万六百五,口十七万六千三百九十四。在京师东南三千三百一十二里,至东都二千五百四十里。
临川州所理。汉南昌县地。后汉分南昌置临汝县。吴置临川郡,历南朝不改。隋平陈,改临川郡为抚州,仍改临汝县为临川县。州郡所理,皆此县。
南城汉县,属豫章郡。开元八年,分南城置。
崇仁吴分临汝置新建县。梁改为巴山县,仍侨置巴山郡。隋平陈,改巴山为崇仁县。
南丰开元八年,分南城置。
吉州上隋庐陵郡。武德五年,讨平林士弘,置吉州,领庐陵、新淦二县。七年,废颍州,以安福县来属。八年,废南平州,以太和县来属。天宝元年,改为庐陵郡。乾元元年,复为吉州。旧领县四,户一万五千四十,口五万三千二百八十五。天宝领县五,户三万七千七百五十二,口二十三万七千三十二。
庐陵汉县,属豫章郡。后汉改为西昌。隋复为庐陵,州所治也。旧治子阳城,永淳元年,移于今所。
太和隋县。武德五年,置南平州,领太和、永新、广兴、东昌四县。八年,废南平州,以永新等三县并太和,属吉州。
安福吴置安成郡于此。隋废为安复,后改为安福。
新淦汉旧县,属豫章郡。淦,音绀,又音甘。
永新废县。显庆二年,分太和置。
江州中隋九江郡。武德四年,平林士弘,置江州,领湓城、浔阳、彭泽三县。五年,置总管,管江、鄂、智、浩四州,并管昌、洪四总管府。又分湓城置楚城县,分彭泽置都昌县。八年,废浩州及乐城县入彭泽县,又废湓城入浔阳。贞观元年,罢都督府。八年,废楚城县入浔阳。天宝元年,改为浔阳郡。乾元元年,复为江州。旧领县三,户六千三百六十,口二万五千五百九十九。天宝,户二万九千二十五,口十五五千七百四十四。在京师东南二千九百四十八里,至东都二千一百九十七里。
浔阳州所理。汉县,属庐江郡。晋置江州。隋改为彭蠡县,取州东南五十二里有彭蠡湖为名。炀帝改为湓城,取县界湓水为名。武德四年,复为浔阳,浔水至此入江为名。
都昌武德五年,分彭泽置,属浩州。八年,废浩州,县属江州。
彭泽汉县,属豫章郡。隋为龙城县。武德五年,置浩州,又分置都昌、乐城二县。八年,罢浩州,以彭泽属江州,仍省乐城入彭泽。至德二年九月,中丞宋若思奏置。
袁州下隋宜春郡。武德四年,平萧铣,置袁州。天宝元年,改为宜春郡。乾元元年,复为袁州。旧领县三,户四千六百三十六,口二万五千七百一十六。天宝,户二万七千九十一,口一十四万四千九十六。在京师东南三千五百八十里,至东都二千一百六十一里。
宜春州所理。汉县,属豫章郡。吴为安成郡,南朝不改。晋改为宜阳。隋置袁州,炀帝为宜春郡。复改为宜春。宜春,泉水名,在州西。取此水为酒,作贡。
萍乡吴分宜春置萍乡县,属安成郡。
新喻吴分宜春置新喻,属安成郡。
鄂州上隋江夏郡。武德四年,平萧铣,改为鄂州。天宝元年,改为江夏郡。乾元元年,复为鄂州。永泰后,置鄂岳观察使,领鄂、岳、蕲、黄四州,恒以鄂州为使理所。旧领县四,户三千七百五十四,口一万四千六百一十五。天宝领县五,户一万九千一百九十,口八万四千五百六十三。后并沔州入鄂州,以汉阳、〈氵義〉川来属。在京师东南二千三百四十六里,至东都一千五百三十里。
江夏汉郡名。本汉沙羡县地,属江夏郡。晋改沙羡为沙阳。江、汉二水会于州西,春秋谓之夏汭,晋、宋谓之夏口。宋置江夏郡。治于此。隋不改。武德四年,改为鄂州,取汉县名。
永兴汉鄂县地,属江夏郡。吴分鄂置新阳县,隋改为永兴。
武昌汉鄂县,属江夏郡。吴、晋为重镇,以名将为镇守。
蒲圻吴分沙羡县置。
唐年天宝二年,开山洞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