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友陆成:
见字如面。
接到你的婚礼邀约,我一时神情恍惚。
再三确认你的伴郎名单里没有我以后,我明白,对于我比你帅这件事,你一直都耿耿于怀。
但是说实话,我还是很嫉妒你。我们曾喜欢过同一个姑娘,一起躲在校服里讨论她的身材与比例。她是喜欢你的,我看得出来,眼神里充满渴望地去看一个人,瞳仁就像一个黑洞,装得下各种可能。
初中时我们一起练跑步,我是长跑,你是短跑。你速度特别快,带起风飘出汗水,湿了许多姑娘的夏天。你太强了,其他的对手和你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每次比赛你都喜欢搞一些惊喜,有时在终点回头看对手,有时闭着眼张开双手飞过终点。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你嘴上叼着一枝玫瑰,率先跑完四乘一百米接力的最后一棒后,直接跑进观众区把玫瑰送给我们都喜欢的那个女生。
像是决斗凯旋的狮子,昂首挺胸走向族群,带着骄傲的喘息和残留的丝丝凶狠,轻而易举地俘虏了所有视线和一些懵懂少女的心。
就像你我练习的项目一样,比较之下,青春期里的女孩显然喜欢“过程短见效快”的激情浪漫故事设定。而我和我的长跑与慢热,永远都是你风头过后的餐后甜点,并及时作为你的陪衬,多谱写一些有关你的传奇。
即使这样,我们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了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打游戏,踢足球,在网吧包夜,就着两张饼吃一份麻辣烫。
在“搞基”这词还不存在的年代里,我们每天都“搅”在一起。
你天资聪颖,考试这事对于你来说像是游戏。你的成绩总是忽高忽低,仿佛故意顽皮地摆弄着那张功利的成绩单,老师们时而对你疼爱有加,时而对你恨之入骨,你仍然保持着自己的一贯作风,心情好就考得好一点,心情差就把卷子团成团睡觉。学霸们对你咬牙切齿,学渣们对你顶礼膜拜。所以在中考那么紧张的时期,你总有大把的时间去玩,去挥霍。
我喜欢在晚自习的时候一个人坐在教室后排写日记,你对这样的习惯嗤之以鼻,却从未劝阻,有时候你会跑到我们班的后门来找我翘课,有一天晚上,你穿着一件很潮的黑色夹克,在晚自习间休时过来找我,混在清一水儿的体制校服人群里,你黑得格外扎眼。那天我留下来安静地写了一晚上字,没有陪你出去撒泼。
第二天就从你同学那里得知,你进了医院。
关于你骨折的传闻很多,有的说你翘课时被发现,老师追着你跑,你着急翻墙,落地的时候没站稳,摔断了骨头。有的说你在台球室和别人打架,被对方敲碎了膝盖。
我去你家看你时,刚好遇见你的一个亲戚也来探望你,那唉声叹气的审判仿佛定夺了你今后的人生。你的母亲满面愁容地对我说,医生叮嘱,以后尽量不要做剧烈运动,不能再做运动员。于是你每天只是睡觉,不怎么喝水也不怎么吃饭。
我没能像电影里那样撬开你的牙关,灌进去一些食物或淡水。而是掀开被子把你抱上轮椅,推着一直走,从你家走到咱们经常去的球场,网吧,走啊走。北方特有的气候,风吹过去都带着干燥,阳光很热,我们时快时慢,走得大汗淋漓,像我们曾经训练时一样。
你突然说:“我想喝点大白梨。”
那是种一块钱一瓶的色素饮料,我们训练完以后都要带着奔赴战场的豪情畅饮一番。我听着水滑过你的喉咙,发出甘洌的声音,感觉到有些许放心。
你知道那些跑道再也不属于你了,你把被带走的骄傲和一部分痛苦连同眼泪一起吞下,我对你又多了一些敬佩,反倒希望你喊一声疼,或者道一声难过。
没过几天,你就回来上课了。带着一副拐杖,不怎么出教室。学校里每天都上演着新的闹剧,教导主任的发型一天一变,校长的裤子总有一个洞。人们似乎都还没察觉你的踪迹,你就躲在班级教室的最后一排暗自疗伤,早上第一个来,放学最后一个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