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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经·政体

时间:2023-04-23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赵蕤 点击:
反经(全文在线阅读) > 政体

    (议曰:夫政理,得人则兴,失人则毁。故首简才行,次论政体焉。)

    古之立帝王者,非以奉养其欲也。为天下之人,强掩弱,诈欺愚,故立天子以齐一之。谓一人之明,不能遍照海内,故立三公九卿以辅翼之。为绝国殊俗,不得被泽,故立诸侯以教诲之。夫教诲之政,有自来矣。何以言之?管子曰:“措国于不倾之地,有德也。”

    (周武王问于粥子曰:“寡人愿守而必存,攻而必得,为此奈何?”对曰:“攻守同道,而和与严,其备也。故曰:和可以守而严不可以守,严不若和之固也;和可以攻而严不可以攻,严不若和之得也。故诸侯发政施令,政平于人者,谓之文政矣。接士而使吏,礼恭侯于人者,谓之文礼也;听狱断刑,治仁于人者,谓之文诛矣。故三文立于政,行于理,守而不存,攻而不得者,自古至今,未之尝闻。”

    《尸子》曰:“德者,天地万物之得也;义者,天地万物之宜也;礼者,天地万物之体也。使天地万物,皆得其宜、当其体,谓之大仁。”

    文子曰:“夫人无廉耻,不可以治也;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也。法能杀人,不能使人孝悌;能刑盗者,不能使人有廉耻。故圣王在上,明好恶以示之,经非誉以导之,亲贤而进之,贱不肖而退之,刑诸不用,礼义修而任得贤也。”又曰:“夫义者,非能尽利天下者也,利一人而天下从;暴者,非能尽害海内者也,害一人而天下叛。故举措废置,不可不审也。”)

    积于不涸之仓,务五谷也。

    (晁错说汉文帝曰:“今土地人民,不减于古,无尧、汤之水旱,而蓄积不及古者,何也?地有遗利,人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辟,山泽之利未尽出,游食之人未尽归农也。当今之务,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人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之人入粟塞下,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则富人有爵,农人有钱,粟有所余,而国用饶足。不过三载,塞下之粟必多矣。”

    汉景帝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毋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为天下先,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

    《盐铁论》曰:“国有沃野之饶,而人不足于食者,工商盛而本业荒也。有山海之货,而人不足于财者,不务人用而淫巧众也。”)

    藏于不竭之府,养桑麻,育六畜也。

    (汉景帝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其令郡国劝农桑,益种树,可克衣食物。吏发人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赃为盗,二千石,听者与罪同。”

    《申鉴》论曰:“人不畏死,不可惧之以罪;人不乐生,不可劝之以善。故在上者先丰人财,以定其志也。”)

    下令于流水之原,以顺人心也。

    (尉缭子曰:“令,所以一众心也。不审所出,则数变,数变则令虽出,众不信也。出令之法:虽有小过,无更,则众不二听,即令行矣。”

    《尹文子》曰:“文之于武也,令有必行,有不必行者。‘去贵妻,卖爱妾’,此令必行者也。因曰:‘汝无敢恨,汝无敢思。’此令不行者也。故为人上者,必慎所出令焉。”

    文子曰:“治国有常,而利人为本;政教有道,而令行为右也。”)

    使士于不诤之官,使人各为其所长也。

    (孙卿曰:“相高下,序五谷,君子不如农人;通财货,辨贵贱,君子不如贾人;设规矩,便备用,君子不如工人。若夫论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言必当理,事必当务,然后君子之所长。”

    文子曰:“力胜其任,即举之不重也;能务其事,则为之不难也。”)

    明必死之路,严刑罚也。

    (议曰:孔子曰:“上失其道而杀其下,非礼也。”故三军大败,不可斩;狱犴不治,不可刑。何也?上教之不行,罪不在人故也。夫慢令谨诛,贼也;征敛无时,暴也;不诫责成,虐也。政无此三者,然后刑,即可也。陈道德以先服之,犹不可,则尚贤以劝之,又不可,则废不能以惮之,而犹有邪人不从化者,然后待之以刑矣。”

    袁子曰:“夫仁义礼智者,法之本也;法令刑罚者,治之末也。无本者不立,无末者不成。何则?夫礼教之法,先之以仁义,示之以礼让,使之迁善,日用而不知。儒者见其如此,因曰:治国不须刑法。不知刑法承于下,而后仁义兴于上也。法令者,赏善禁淫,居理之要。商、韩见其如此,因曰:治国不待仁义为体,故法令行于下也。故有刑法而无仁义则人怨,怨则怒也;有仁义而无刑法则人慢,慢则奸起也。本之以仁,成之以法,使两道而无偏重,则治之至也。”故仲长子曰:“昔秦用商君之法,张弥天之网。然陈涉大呼于沛泽之中,天下响应。人不为用者,怨毒结于天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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