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之雾(第四卷 天高水远,满庭芳华 第二十一章 魂魄)(2)
时间:2023-07-06来源:网友提供 作者:飘阿兮 点击:
次
那些股权证明曾被她一度视作废纸,只作纪念证书看待,不关心,也绝不出卖。外公当初为了力挽狂澜曾出让了不少,所以当他生病后离世前,便失了对公司的控制权。而那家曾经辉煌一时的公司,经受了近乎毁灭性重创后又陷入行业调整的困境里,子柚无心也无力,公司的事情她早就不过问,全授权给他人。
可是现在,因为那些她弃之不理的“废纸”的存在,她只管在家里天天睡觉看书看碟听音乐,也自有款子打到她的帐户上。原来这就是她已经脱离了很久的不劳而获的米虫生活。
更不劳而获的是,几个月之后,她收到另一笔股权馈赠,来自江离城的遗嘱。相当大比例的一笔股权,加上她自己的,足够她取回公司控制权。
出于对死者的尊重,陈子柚在那位遗产执行律师三番五次的邀请之后,终于坐到他的办公室里。她奇怪的不是他的遗嘱里提到她,而是他那么年轻,却已经立了遗嘱,就像早知道自己要死掉一样。
那位五官组合得很面善,像个胖胖的厨子一样的律师耐心为她解惑:“江先生多年前便立了遗嘱,每年会作调整。他最新的遗嘱里提到了您。之所以现在才与您取得联系,是因为江先生在遗嘱里提到,要在合理的期限内,确认这笔馈赠不会干扰到您的生活,比如您的婚姻。按我们所了解到的,您现在是单身,所以江先生的顾虑应该不存在。”
子柚扫了一眼转赠协议,果断地拒绝了这笔馈赠。
胖律师表示谅解:“您的拒绝,我完全可以理解。因为这份协议里,江先生的附加条件的确很令人为难。”
“呃?”她刚才其实只看了看他的签名,协议内容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您在接受这笔馈赠时,需要一并接收一个基金会的监督管理权。在这家公司赢利时,您必须将所获得的五成股利及分红捐给基金会,您需要为它投入很多的精力和财力。这家基金会的资金只用于两种人,孤儿的助学金,以及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金。跟这两类人打交道,真的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您并不缺钱,所以江先生转赠给您的这笔股权,与其说是一种利益的馈赠,不如说是一种责任的委托,也许他认为您是最合适的人。但这的确是个很辛苦的差使。对于像您这样年轻的女士而言,的确是太为难您了。”
她知道这是激将法,而且是没什么很高技术含量的激将法。可是,她居然动摇了。“如果我拒绝,这份股权该如何处置?”
“按江先生的意愿,将会按相同的条款转赠政府。可是您知道的,那样对这家公司不见得是好事,这毕竟是您外公白手起家创建的。而且,如此一来,这个基金会……”
那位和气的胖律师对陈子柚演讲了半个钟头,从国有资产改制慈善体系完善一直讲到教育体制改革……当他喝了几口水打算继续讲下去时,陈子柚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律师果真是他的人,根本不需要去强迫去说服,就能达成目标。
很快她就知道,那个基金会根本不需要她去做什么,因为资金充裕,体制完善,管理规范,而那笔股权她已经无处可退。
虽然她将关于那份股权的全部收益都投入了那个基金会,但那份遗产存在的真正意义在于,她对曾经属于她的这家公司,真正拥有了绝对的控制权与话语权,很多人需要仰仗自己的脸色做事,很多的决策需要她的同意,谁见着她都要给她三分颜面。因为现在她是最大的股东,又是公司创始人的外孙女,只要她想,她可以去动任何一个人。她甚至在公司里有了一间办公室,虽然她几乎不去,但谁也不敢有意见。
不过她很少去干涉什么事情,而且也没受到什么想像中的挤兑与陷害。那位与她同姓,同时也是公司董事的陈总经理,义无反顾地站在她的这边,给予了她莫大的善意与支持。早在她外公离世时,他就已经帮过她很大的忙。
这是个好人,为人正直,懂得变通,行事低调不张扬。他素来不卑不亢,但面对她时极其恭敬有礼。他的态度谦逊如学生,做的却是老师的工作,以汇报为名,耐心教她公司经营之道。
陈子柚似乎过上了所谓“名媛”的生活,也渐渐融入某些圈子。她参与很多的慈善活动,其实是为打发时间,但为她赢得美名;她乱购物乱投资,但总是误打正着赚到钱,令一堆人对她刮目相看。她生活里的那个诡异的规律没有变,她很容易失去一切,可是她又总可以轻易地得到她并不稀罕而别人想要也得不到的东西。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