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辽之投下
投下或头下,盖辽制。辽人以征伐所得俘户及私奴,建投下。《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又以征伐俘户,建州襟要之地,多因旧居名之,加以私奴,置投下州。总京五、府六,州、军、城百五十有六,县二百有九,部族五十有二,属国六十。唯节度使由朝廷所命。
《辽史》卷四八《百官志》四《南面》:
其间宗室外戚大臣之家,筑城赐额,谓之头下州军。唯节度使朝廷命之,后往往皆归王府。不能州者谓之军,不能县者谓之城,不能城者谓之堡。其设官则未详云。
剌史以下,皆以本主部曲充任。然唯横帐诸王国舅公主许创立州城,州县额由朝廷敕赐,《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头下军州皆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俘掠,或置生口,各团集建州县以居之。横帐诸王国舅公主许创立州城,自余不得建城郭。朝廷赐州县额,其节度使朝廷命之,刺史以下,皆以本主部曲充焉。
如耶律阿没里建丰州,以家奴阎贵为刺史,《辽史》列传九:
阿没里性好聚敛,每从征所掠人口,聚而建城,请为丰州,就以家奴阎贵为刺史,时论鄙之。
投下军州赋税分二等,商税纳本主,唯酒税则归朝廷。《辽史》卷五九《食货志》上:
各部大臣从上征伐,俘掠人户,自置郛郭为头下军州。凡市井之赋,各归头下,唯酒税赴纳上京。此分头下军州赋为二等也。
投下私民官位在九品之下者,其征税亦归各主,《辽史》卷三七《地理志》一:
官位九品之下,及井邑商贾之家,征税各归头下,唯酒税课纳上京盐铁司。
《辽史》简略不能详,今更取《元史》及元人所记投下说明之。
二 元初之五投下、十投下
蒙古崛起漠北,入主中国。承辽旧亦置投下。《元史》卷一二〇《朮赤台传》:
朮赤台兀鲁兀台氏。其先剌八真都以材武雄诸部。生子曰兀鲁兀台,曰忙兀,与札剌儿、弘吉剌、亦乞列思等五人,当开创之先,协赞大业。厥后太祖即位,命其子孙各因其名为氏,号五投下。
此五投下后征取为探马赤军(按《元史·兵志序》:“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平金平宋,均为主力。《元史》卷九九《兵志》宿卫条:
国初木华黎奉太祖命,收札剌儿、兀鲁、忙兀、纳海四投下,以按察儿、孛罗、笑乃䚟(肖乃台)、不里海拔都儿、阔阔不花五人领探马赤军。既平金,随处镇守。中统三年(1262)世祖以五投下探马赤立蒙古探马赤总管府。至元十六年(1279)罢其军各于本投下应役。十九年仍令充军。二十一年枢密院奏以五投下探马赤军俱属东宫,复置官属如旧。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
成宗元贞四年(按成宗元贞终二年,无四年,四当作二。1296)诏蒙古侍卫所管探马赤军人子弟投充,诸王位下身役者,悉遵世祖成宪,发还元役充军。
《元史》卷一一九《木华黎传》:
丁丑(1217)分弘吉剌、亦乞列思、兀鲁兀、忙兀等十军……属麾下。
卷一二八《相威传》:
至元十一年(1274)世祖命相威(速浑察子,孛鲁孙,木华黎曾孙)总速浑察元统弘吉剌等五投下兵从伐宋。
按木华黎札剌儿氏,是此军历木华黎、孛鲁、速浑察、相威祖孙四世均为札剌儿一家所统。五探马赤投下主及分户之可考者有阔阔不花,《元史》卷一二三《阔阔不花传》:
岁庚寅(1230,蒙古太宗二年),太祖(按当作太宗)命太师木华黎伐金,分探马赤为五部,各置将一人。阔阔不花为五部前锋都元帅,所向莫能支。……岁丙申(1236)太宗命五部将分镇中原,阔阔不花镇益都、济南,按察儿镇平阳、太原,孛罗镇真定,肖乃台镇大名,怯烈台镇东平。括其民匠得七十二万户,以三千户赐五部将。阔阔不花得分户六百,立官治其赋,得荐置长吏,岁从官给其所得五户丝。
按《元史》卷九五《食货志》三《岁赐》门与传互异,《食货志》云:
阔阔不花先锋,五户丝,壬子年(1252)元查益都等处畸零二百七十五户,延祐六年(1319)实有一百二十七户,计丝一十五斤。
按察儿即按札儿,《元史》卷一二二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