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同意分手。”毛闪闪笑着说。
之前无数次,我一说分手她就哭。泪如雨下,泪如泉涌,泪飞顿作倾盆雨,梨花带雨,一夜吹落星无数。有时在她宿舍,侧身坐在沙发上,手拿遥控器,边哭边把电视声音随意调大或调小,以配合她的哭声。有一次在她值班室,扭转上身伏在折叠椅背上,无声地抽泣,还有一次趴在公园的一棵枫树上,边哭边跺脚,厚厚的枫叶在她的软底鞋下发出清脆的干燥声。虽然每次哭的地点和角度不同,但有一点相同,就是她不愿意和我分手。开始看到她泪光点点、泪水涟涟或泪雨滂沱的时候,我是非常心疼的,请相信我是个男人,没几个男人看到女人流泪会无动于衷,况且是与自己相爱过的女孩子,但就在她哭过几次或十几次,也就是我正面侧面假装真装明示暗示必须与她分手之后,我逐渐对她的眼泪视而不见。人的心肠是怎么练硬的?第一次拿手术刀时我二十岁,那还是面对一具用来给我们做实验的死尸,哆嗦得自己都要手脚冰凉四肢僵硬,到后来看到一个个或让车撞得血肉模糊,或被我们像麻袋一样缝上又拆开的活生生的人,渐渐就视为家常便饭。现在每次手术前问患者想要局麻还是全麻时,如同酒吧里的助唱小姐问客人:“请问先生您喜欢听流行歌曲还是美声?”所以从一开始我对毛闪闪说“宝贝别哭别哭”,到“你动不动就哭,有话不能好好说?”再到从头到尾看着她哭完,才说:“和我分手真就这么痛苦?”
毛闪闪拿我的手放在她左胸:“你摸摸看,我的心都碎了。”
我立即把手撤开:“干我们这行应该有超出常人的耐受力,在我看来,病人做个心脏瓣膜手术也就是被蚊子叮一下的感觉,一点都不疼。”
“我同意分手。“毛闪闪笑着说。
这次,我没从她嗓子里听到一丝呜咽,没见她眼里泛起一滴泪花,相反她一直微笑。我们站在中医院楼顶的天台上说话,两只鸟儿穿着暗褐色羽衣,沉默地在落日余晕里转来转去,然后头朝下,一前一后冲一株色泽深郁的橄榄树飞去。
毛闪闪实习时是我的助手,说第一次见到我愣了很久,我穿了一件再普通不过的白大褂,但领口露出里边的天蓝色的衬衫,眼镜的边框部分有一点橘红,她说就这两点,让我整个形象熠熠生辉与众不同。毛闪闪后来和我约会时常常不厌其烦地提到初相识的情景,并且问我:“你还记得我当初的样子吗?”毛闪闪当初的样子?我早就记不起来了,我当时盯着她的胸部看,好半天目不转睛,连旁边还有别的人也忽略了。
“你这个人好色哦!”
我从不加以反驳,认为情人间这种戏谑中含有褒义。
毛闪闪对病人出奇的好,查房或是打点滴从不直呼姓名或病床号,按照年纪的长幼,分别叫他们“小帅哥”、“小美妞”或是“帅大伯”、“美阿姨”,说话时嘴角上扬,每两个字都拉长尾音,似乎来住院的都是他们家亲戚。
“人病了真可怜,任你是什么高官大亨,一样孤独无助。”
“时间长你就麻木了,现在还有精力发挥你残存的爱心。”
“你干吗老盯着我的胸和嘴,我其他地方不漂亮吗?”
“你身上这两个部位最美。”
毛闪闪抓着天台护栏,看着医院对面几百米的地方,那儿有一所私人承包的养殖场,东边,奶牛小羊叫上一阵,西边,小孩子在湖里摸鱼,还有人正在脱掉外衣准备下水游泳。“我要飞过去。”她说。
我走过去把她的身体扳正,看着她的眼睛:“听到什么闲话了吗?”
“嗯。”
“我有老婆孩子。”
“嗯。”
“我不能离婚。”
毛闪闪两臂上扬,一脚朝后抬起,一副乘风飞去的样子。“病人都叫我微笑天使,他们说,只要看到我的笑,就暂时忘掉了身上的病痛。我记得头一天跟你上手术台,病人麻药劲儿过了,痛不欲生撕心裂肺,我整个人吓得直往地上出溜。”
“由于个体差异,这个病人对麻药过敏,所以不能一次足量注射,只能分时段给药,谁知术中出血量大,手术时间延长,疼是肯定的。”
“当时,你用手扶着快要软瘫的我,在我耳边轻声说,镇静,对,就这样,始终保持你好看的笑容。”
二
我被一阵摇晃惊醒,睁眼就看到我老婆一双眼角和眼中大而眼尾小的眼睛。
“到点了,你今天不是有个手术吗?早餐在桌上,我得赶紧去医院替宣琪了。”
宣琪是一个旅居芝加哥的华人,也曾是我老婆的闺中姐妹,这次专程带老公回国看病,住在综合医院。我老婆以助人为乐著称,凡是来本城大医院看病的亲戚老乡朋友,她无一例外全部关照,能提供什么帮助就提供什么帮助,像个专门接待各地病人的护理专员,倒显得我这个医生不那么有爱心。我坐起来,慢条斯理穿衣服,从床头柜拿过手机。
“喂。”里边传出毛闪闪的声音。
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老婆,她正拎着保温盒朝外走,并用眼睛示意我别忘了吃早餐,随后防盗门在她身后“咣当”一声关上了。
自从正式和毛闪闪分手,这是她第一次打电话过来。
“方治,你知道吗,昨晚急诊室那个老人,去世了。”
我沉默着。
“这老人是个老红军,一生戎马枪林弹雨,没死在雪山草地,没死在解放战争,却被我们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不费一枪一弹就杀死了。”